第710章 聯盟瓦解(2/2)
如此,她就能很好地把自己摘出來了。
若是吳夢婷真的對唐傑瑞這個學弟有意思,跟他搞出什麼曖昧,那也怨不得她。
但依照孫小蕊對吳夢婷的了解,這個可能性不是很大。
果然,結果就是唐傑瑞雖然要到了一個小角色,但吳夢婷完全沒有跟他一起吃飯,進一步深交的意思。
這讓孫小蕊心中微微有點小失望,內心裡她多少還是有些希望吳夢婷移情別戀的,但這顯然不可能。
……
陳鋒來到湖濱別墅差不多十一點鐘,林玉嬌剛好在廚房那邊燒菜,這顯然是為他準備的。
金欣妍倒是沒看見。
「你來了。」廚房那邊的林玉嬌看到陳鋒,很高興的用家鄉話朝他喊了一聲。
陳鋒笑著點點頭,朝廚房那邊走去,問道:「燒什麼好吃的?」
「有你愛吃的糖醋排骨和宮保雞丁,還有青菜、花菜,都是家常菜。」
「不錯,都是我愛吃的。對了,欣妍呢?她中午不過來吃嗎?」
「她在鋒芒影視公司那邊,中午也會過來吃的。」
「哦,聽她說你想要搬出去,是不是夢婷聯繫你了?」
「沒有。」林玉嬌立即搖頭否認,「她沒聯繫我,是我知道她成了你正式女朋友後,才打算從這裡搬出去住的。畢竟你已經有女朋友了,我再住在這裡纏著你有些不合適。」
「沒有什麼不合適的。「陳鋒語氣隨意地說,「她只是我名義上的女朋友,並不妨礙我和你還有其他女人的關係。這點,我也早就跟她說清楚了。」
林玉嬌聞言有些無語地看了他一眼後,然後又繼續拿著鍋鏟炒菜。
等到這鍋菜炒完,倒進盤裡之後,她才開口對陳鋒說:「你這樣,終究是不能長久的。你總不能跟我們這麼多女人一直保持親密關係吧?我們會老的,你也總要結婚成家的。」
陳鋒坦然說:「至少未來兩三年內我是不會結婚的。這點你放心好了。有了這兩三年的時間,我也知足了。當然,若是你真想離開我,跟我分手,我也肯定不會攔你。但我不希望這樣。」
林玉嬌沉默不語,繼續用心炒菜。
陳鋒還想跟她再說幾句的時候,金欣妍也過來了,大聲對陳鋒說道:「老闆,總算是見到你了。我都以為你忘了我們倆個了。」
說著她已經小跑到陳鋒面前,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然後朝廚房裡的林玉嬌喊:「姐,燒好了沒有?」
…
林玉嬌看了她一眼,回道:「快好了,你先過來把這幾盤菜端出去吧。」
「好勒。」
金欣妍答應一聲,就進去廚房端菜了。
陳鋒見此,也搭了一把手,將燒好的幾道菜一起端到餐桌上。
兩人順勢就在餐桌這邊坐下了。
「哥,你回來都兩三天了吧?在忙什麼呢?」金欣妍笑著問道。
「沒忙什麼,就在家呆著。」陳鋒實話實說。
「那你不過來找我?」金欣妍有些幽怨地問道。
陳鋒很無恥地說:「你也知道我這人比較懶,另外女人也多,你沒主動聯繫我,我一時也就沒來找你。」
金欣妍不由翻了個白眼:「你倒是誠實。你現在這麼多女人,有沒有想過精簡幾個?」
陳鋒挑眉道:「你願意被精簡嗎?」
「當然不願意。」金欣妍立即說,「我說的是精簡掉跟你平時不怎麼聯繫的女人。你這麼多女人,真的很沒必要。而且感覺也有些不尊重吳夢婷,你說是不是?她再怎麼樣,現在也是你名義上的女朋友了。」
「你也說了,她只是我名義上的女朋友。而且我和她已經事先有過約定了,她不能管我跟你們這幾個女人的事情。至少在我和她結婚之前是這樣的。」
「但你的女人太多了,真沒必要啊。我覺得你除了吳夢婷之外,最多三四個女人也就夠了。」
「你知道我現在有多少個女人嗎?」
「不知道,但覺得除了吳夢婷之外,肯定多餘5個吧,是不是?」
陳鋒略有詫異地看了她一眼:「你倒是猜的挺準的,差不多吧。」
「所以啊,你應該精簡掉兩三個。女人太多了,你也忙不過來。」
「這個我自己心中有數,你就不用太操心了。你要知道,你現在只是我的私人助理和情人,可不是我女朋友,即使是我女朋友,也沒有權利管我這些。」
「好吧好吧,我只是給你建議,可沒有管你的意思。」
金欣妍乖乖住了嘴。
很快,林玉嬌最後一盤菜也燒好了,端出來放上餐桌,然後三人就開吃了。
林玉嬌的廚藝雖說比不上吳夢婷,但還是在平均線以上的,而且還是比較正宗的林南口味,陳鋒還是比較愛吃的。
飯桌上,陳鋒就開口對林玉嬌說:「玉嬌,這套房子你就安心地繼續住著,沒關係的。你若是不住,我也只能空著,反而不好。夢婷那邊不會對你說什麼,即使跟你說了什麼,你也完全不用理會。她現在只是我名義上的女朋友,還不是我未婚妻,更不是我老婆,完全沒有權利管你能不能住這裡。」
金欣妍聞言,就附和說:「是啊,玉嬌姐,既然老闆都這麼說了,你就安心繼續住這裡好了。外面租的房子哪有這裡住著舒心?」
林玉嬌只是稍稍猶豫後,就點頭答應了下來:「那好吧。那我就繼續住著,等哪天我存夠錢了自己買房再搬出去。」
「你要買房?」陳鋒有些意外。
「當然。」林玉嬌略帶矜持地說,「其實我現在已經差不多攢夠首付的錢了,但我想最好一次性付清,肯定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攢夠。」
「你這些錢主要都是接商演賺的嗎?」
「一半一半,接商演我現在差不多賺了一百多萬,兩家店也差不多這個數。當然,商演賺的更快更多。只是現在我的熱度已經過了,已經沒有多少商演邀約。」
只能說當娛樂明星確實賺錢,像林玉嬌這種的,完全不入流的躥紅小歌手,這才多久就賺了一百多萬。
更不用說那些真正成名的歌手明星了,那賺錢速度比搶銀行都可能要快。
離婚後的我開始轉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