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六十七 不接受道歉(1/2)
七月下旬,陽雪集團在京城召開新聞發布會。
此次新聞發布會主要是針對近期網絡上出現的一股關於惡意抹黑陽雪集團以及陽雪集團董事長陳安陽先生的一次公告!
陽雪集團表明,已經對抹黑髮帖的作者以及故意漠視疏於管理的雅狐論壇發出律師函,並準備提起訴訟!
新聞發布會當天,雅狐論壇將足足九天加精未刪除的幾篇發帖刪除,並在論壇置頂加精道歉帖!
或許在雅狐看來,這件事到此....也算是給了陽雪一個答覆。
不過...律師函如約抵達,隨之而來的還有京城某法院的一張傳票!
老實說,雅狐這邊的工作人員對於陽雪集團如此行為感覺莫名其妙。
他們以為陽雪集團這邊也就是說說罷了,沒想到陽雪集團竟然來真的?
這年頭不是沒有人狀告各家門戶網站以及論壇,去年還有記者狀告舊浪,原因是因為舊浪轉載了其在某報刊上發表的一篇文章而且沒有付費!
不過舊浪早就和記者供職的報刊簽有合約,每年付給某報刊一定金額,而某報刊允許其轉載其報刊上發布的內容!
這件事後來不了了之,可見網際網路媒體和傳統媒體之間的差異還是有不少的!
而做為此時國內最火爆的論壇之一海角論壇,更是長期因為各種事情沾惹上官司!
但是....一般來說,這樣的官司論壇幾乎都是勝訴!
原因也很簡單,像這種論壇,一般都是用戶自行發帖,如果要有責任劃分,則主要責任人應該是發帖用戶!
而這年頭的網際網路,可沒有實行什麼實名制,想要找到用戶本人....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往往官司最後會落在論壇和網站本身上,但是這種官司....論壇和網站還真不怕打!
一來是官司本身會引起輿論關注,這對於網站和論壇來說都是一個曝光度。
二是因為這種官司原告方獲勝的機率並不大,因為論壇管理方只是負責審核而已,最多只是一個監管不嚴,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只有那麼一點!
而且即便獲勝,所得的賠償和其付出的遠不成正比!
不說別的,就說一點,針對這種網際網路信息案件,光是一個案件歸屬權的問題就夠讓人無語的了!
如果你沒點身份地位或則是關係,法院可能根本就不會受理此類案件!
說白了,打這種官司,費時,費力,而且還有極大的可能敗訴!
可以說,除了一些演藝明星之外,普通人是很少會打這種官司的!
當然了,陳安陽和陽雪集團自然不能算是普通人,畢竟普通人需要工作,為了生活還需要奔波勞累!而陳安陽和陽雪集團自然有公司的法務部出面!
原本呢!這只是一起很普通的關於網際網路的名譽權的普通訴訟!
但是....因為陳安陽以及陽雪集團的授權,此次參與報導此次訴訟的相關媒體多達上百家!
各大電視台,各大報刊,各大網際網路門戶網站以及新媒體,陽雪集團呼呼啦啦的喊來了一大幫人!
明明就是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抹黑事件,這樣的事情在如今的網際網路上數不勝數!
偏偏就是這麼一件小事,現在卻被陽雪集團炒成了大事件!
是的!現在這件事已經不再是陽雪集團和陳安陽被抹黑這麼單純的事件了!
目前,經過媒體的炒作,這件事已經上升到網絡監管以及法律健全的層次上面了!
而且不僅如此,甚至有相關媒體還拋出了一種「陰謀論」,直接把雅狐論壇所屬的雅狐華夏以及盛達網絡拉下了水!
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陽雪集團的此次訴訟本身其實根本沒有什麼可討論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