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陪女朋友過國慶(1/2)
陳爭笑道:「這裡這麼多人,又沒地方遮陽,熱死了!我們還是邊走邊說吧!」
「好!」張婷害羞地點點頭,帶著他往公交車站走去。
這個年代剃光頭的青年男孩很少,在大眾的潛意識中,留光頭的不是和尚就是流氓混混,所以陳爭這個造型確實有些吸人眼球。
此時又是長假期間,火車站外人流攢動,很多人會不由地往陳爭這邊看過來,讓陳爭感覺有一點點無所適從。
張婷更是被別人看得羞紅了臉,拉著陳爭的手小聲說道:「你這光頭也太扎眼了吧?一路上的人都在看著我們。」
陳爭笑道:「你管他們看不看呢,只有美女和帥哥才有這種待遇,被人看是好事。」
「哪裡是好事,人家可能以為你是哪個和尚廟跑出來勾搭小姑娘的和尚呢。」張婷羞羞地起了玩笑。
陳爭搖搖頭,正色說道:「我覺得他們應該都會這麼說,瞧那漂亮的狐狸精,把人家六根清淨的小和尚都給迷還俗了。」
張婷掐住陳爭的軟肋處,紅著臉哼道:「就知道嘴貧!」
「疼!放手啊,不然我就叫了!」陳爭裝作痛苦的樣子說道。
「有本事你叫啊!」張婷才不相信他真的會喊呢。
陳爭立馬壓低嗓音喊道:「救命啊,小僧被這個美女給劫持啦!」
雖然他喊聲音不大,但是旁邊都是人,他這麼一喊,周邊的目光立馬齊刷刷落在了兩人身上。
「都是你啦,幹嘛要喊!」
被這麼多人看著,張婷感覺自己羞死了,趕緊放開掐他的手,低著頭拉著陳爭往前跑,想趕快離開剛剛那群看著他們的路人。
他們來到公交車站點,坐上去張婷學校的公交車,找了個後排位置坐著。
他們前面坐著一對年前的夫妻,女的抱著一個兩三歲的小女孩,大眼睛盯著陳爭的腦袋幾乎都不眨眼的,樣子呆萌呆萌的,十分可愛。
看了一陣之後,她還想伸手去摸陳爭的腦袋,但是手太短了摸不到。
她父母很快發現了她的奇怪舉動,趕緊將她抱在前面,拿出一個小玩具娃娃哄她。
張婷看著陳爭的腦瓜子,抿嘴小聲笑道:「你還是買個帽子戴著吧,我覺得你這樣太顯眼了,你看,連小朋友都盯著你看呢。」
「你不覺得光頭造型更適合我麼?」
陳爭摸著自己的腦袋,正色說道,「光頭看起來乾淨清爽的,更重要的是,連洗髮水都可以省了。」
還別說,大熱天剃光頭確實很舒服,陳爭適應了一段時間後,都有些喜歡剃光頭的感覺了。
有些人的腦袋比較圓潤,而且頭髮偏軟不好打理,比較適合剃光頭,陳爭就是其中一員,剃光頭後確實挺好看。
重生前他一直在單位上班,管理比較嚴格,男員工的頭髮不能染黑髮之外的顏色,就連做點髮型都要比較正式,更別說剃光頭了。
現在他體驗剃光頭的感覺之後,仿佛解鎖了一個新的審美世界。
張婷故意避重就輕,嬉笑道:「嘻嘻,為了省點洗髮水就剃光頭?你可真夠摳門的。」
「是啊,我多省點錢,就可以多過來找你幾次了,我們就可以....嘿嘿嘿!」陳爭朝她擠擠眼睛,笑得很猥瑣。
張婷立馬知道他的話中之意,嬌羞說道:「你真討厭!」
到了張婷的學校附近,陳爭找了一個普通賓館開了一間電腦房,方便他碼字更新小說。
張婷在去車站等他之前就洗了澡,似乎早對某種將要發生的事情有所準備了。
等陳爭藉口洗了個澡後,兩人終究是忍不住親熱一番,隨後相擁躺在乾淨的大床上休息。
兩人睡到中午一點才醒,肚子都餓得咕咕在叫了才起床。
常沙市也是四大火爐之一,此時正中午的,外面熱的要命,出門隨便走走就是一身汗,都不想出去玩。
因為這條街就在張婷學校附近,張婷對這一帶還是比較熟的,她帶著陳爭在附近找了一個蒸菜館吃了頓飯。
既然陳爭來常沙市陪女友過國慶,那總得要去幾個旅遊景點玩玩。
天天窩在賓館也不是事,孤男寡女的,膩在一起太傷身了。
張婷提議去橘子洲頭玩,因為他們就在橘子洲頭附近,坐幾站公交車就到了。
橘子洲頭是一江中孤島,面積很大,偉人曾在此做詩一首:
「
獨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頭。
看萬山紅遍,層林盡染;漫江碧透,百舸爭流。
鷹擊長空,魚翔淺底,萬類霜天競自由。
悵寥廓,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
攜來百侶曾游,憶往昔,崢嶸歲月稠。
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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