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融到錢了,晚上搞團建!(1/2)
陳爭也沒有考慮將GG位租出去,這麼好的推廣效果,將來肯定要留給自己的產品做推廣。
他沒有理會GG中間商,晚上直接趕去京城,在小米科技公司附近找了一個酒店住下。
他給林經理打了個電話,林經理和雷布斯今天晚上還沒有回京城,要第二天早上才會去。
但對方得知陳爭來了,很熱情地叫了一個員工招待他。
員工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姓張,因為陳爭來的比較晚,小張便請陳爭吃了一頓宵夜。
因為雷布斯臨時有事,早上的航班改到了中午,直到下午三點多,陳爭才等到他們。
「唉呀抱歉,陳爭小師弟,讓你久等了,最近實在是太忙了,想回一趟公司都不容易啊~」
剛剛回來的雷布斯走進小米科技的招待室,帶著歉意笑眯眯過來和陳爭握手。
他一副真誠的樣子,讓人很難想像,他是現在在IT行業有頭有臉的大佬之一。
陳爭立馬笑道:「不礙事,不礙事,是我來早了一點。而且我也是第一次來京城,剛好趁著這個機會在附近逛了逛,也挺有意思的。」
雷布斯笑道:「呵呵,等下午辦完事情以後,我找個人帶你好好逛一逛!」
陳爭忙說道:「不用這麼麻煩,我也是忙裡偷閒,明天有課,要是能今天辦完事情,晚上就坐飛機回去了~」
聽陳爭說還要繼續讀書,雷布斯微微有些驚訝:「都創業了還繼續讀書啊,能顧得上來麼?開公司可不是鬧著玩的,想要經營好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必須投入百分之一百二的精力才行啊。人家的公司說上班996很累,我在金山那些年幾乎都是007啊!」
他的語氣,似乎對陳爭經營公司的能力有些不放心,畢竟投資不是兒戲,如果把錢投給一個不靠譜的人,錢不就打水漂了麼?
陳爭也聽出了他的顧慮,忙解釋道:「自開公司以來,我也很是惶恐,生怕自己能力不足,無法經營好公司,所以一直堅持不停地學習!我是這麼考慮的,公司就在學校門口,工作的同時也可以兼顧學習,如果沒時間學習了,我就會選擇退學,好好經營公司。」
雷布斯自己就是一個學霸加實幹家,他投資主要看人品,口若懸河,滿嘴跑火車的人他反而不會相信。
所以,陳爭這一番誠懇的解釋,倒是讓雷布斯放心了許多,覺得他很靠譜。
雷布斯開了一家投資公司,但是對投資項目的選擇,都是雷布斯自己親自來決定,因為他的投資眼光,比一般的職業風投經理要准很多。
所以即便是開了風投開公司,也沒有給他減輕太多負擔,很多事情還是他親自來辦,很累。這也是他為什麼被稱為「勞模」的原因之一。
之前的投資資金和股份比例已經確定,但具體細節需要進一步商議。
錢不是一次性就給陳爭,股份也不僅僅是分百分之十二給雷布斯。
按照雷布斯的要求,三百萬美金分三次給,一次一百萬,錢也不能隨使用,要按陳爭的商業計劃書,用於擴大公司經營場所、擴充技術人員、購置伺服器以及GG推廣等公司發展相關內容,而且每季度還要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錢,不是陳爭想拿來幹嘛就幹嘛的,比如說用於個人高檔消費以及偷偷轉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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