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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9【富豪門下一走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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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你唔要騙我,這當真是你店內最大支?」一隻眼睛透過放大鏡骨碌亂轉看著手中金手鐲。

「當然了,老闆你要最粗最大,就這支了!足足有三十五克!」周大福金鋪掌柜諂媚道。

綽號叫「靚仔坤」的程家坤把眼睛從放大鏡上面移開,透過放大鏡他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只覺那金鐲子紋路挺好看。

「沒有更重的了?」

「冇啦!再重戴在手上沉甸甸的,很礙事兒的!」老闆滿臉諂笑。

靚仔坤點點頭,回頭問坐在輪椅上的老媽:「阿媽,這支鐲子你鍾意不鍾意?」

老太太癱瘓好多年,最近才算過上好日子。

靚仔坤拿了石志堅給他的三十萬,先是買下了一棟小公寓,然後又給老太太訂製了輪椅,還僱傭了菲律賓女傭,算是把家裡事兒安排的滿滿。

老太太見兒子要給自己買金手鐲,樂得合不攏嘴,嘴上卻道:「阿坤,花那些冤枉錢做咩,把錢存好,到時候你也可以娶個好點女孩做老婆!」

「娶老婆的事情以後再說!」靚仔坤知道老媽窮慣了,不捨得花錢,就取了金鐲子蹲下去幫老太太戴在右手上,笑問道:「吶,現在你手腕靚不靚啊?」

老太太高興的說不出話,靚仔坤就問幫老太太推輪椅的菲律賓女傭:「沙麗娜,你說靚不靚?」

沙麗娜就忙豎起大拇指,用蹩腳粵語說:「好靚的!」

靚仔坤大笑,起身對金鋪老闆說道:「就這支打包好!我付現金!」

在金鋪老闆包裝金手鐲的時候,靚仔坤隨手拿起櫃檯上的那隻鏡子對著自己照了照,髮型依舊那麼酷,三七分打著髮蠟,後面稍長,留著燕尾,有些像《畢業生》中的達斯丁-霍夫曼!

靚仔坤張開嘴,露出兩顆大金牙,這是被陳志超拿槍托砸掉之後他鑲嵌的金牙,在鏡子中熠熠發光。

「真好!」靚仔坤贊了一句,感覺這金牙比原裝的還好,顯得富貴!

「老闆,你的首飾包好了!」金鋪老闆忙把包裝好的禮盒雙手捧給靚仔坤。

靚仔坤點點頭,隨手塞給老太太道:「這是您老的,可要拿好了!」

老太太一臉的喜悅,活這麼久,她這可是第一次有金手鐲戴。

記得清楚,剛嫁人的時候她老公也買給她一枚金戒指的。有一次去地里挖番薯,那枚戒指找不到了,她哭了一整天,最後老公提著煤油燈在地里找了一整晚,這才找到。

她喜極而泣,手攢著那枚金戒指一整夜都捨不得鬆開,生怕再丟掉。

再然後,她生了靚仔坤,又生了他妹妹程家芳,也是在那時候,家裡生活越來越差。

先是老公去世,然後她一個帶著一對兒女艱難討生活,為了讓兒女吃飽飯,她把家裡頭能賣的東西全都賣了,最後這枚結婚戒指,也給賣了!

一枚戒指賣掉換錢,買了一隻燒鵝,靚仔坤和妹妹吃得津津有味,連燒鵝骨頭都舔了三四遍,只有她吃不下去,因為那枚戒指是她對老公最後的惦念!

「阿媽,想乜呀?」靚仔坤見老太太滿臉戚容,忍不住問道。

老太太擦了快要湧出的老淚,「沒什麼,只是……只是心裡高興!阿芳呢,這幾天你有沒有去看過她?」

程家芳,靚仔坤的親妹妹,在新界何福堂書院上國中,學習成績很是優秀,跟靚仔坤不是同一類人,也一直都是靚仔坤最大的驕傲。

當然,靚仔坤也很怕這個妹妹,每次見面他都會被妹妹數落,搞得下不來台。

「咳咳,沒有!我這幾天好忙的!」

「你去看看她吧,順便給她送點錢!雖然那所學校學費很低,可還是要食飯!飯錢多了,才能食飽!」

新界屯門,何福堂書院屬於華人創辦的基督學校,秉承信奉基督,救助世人為理念,學費方面很是低廉,以便招收那些沒錢上學的窮人家孩子。可是伙食方面卻分三六九等,沒錢交伙食費,只能吃些殘羹冷飯。

靚仔坤在江湖打拼多年,很多錢都花在了給老太太治病身上,另外一部分則花在了妹妹的學費上,至於他自己,從未考慮過,有吃有喝就OK!

「好的!你不必擔心,我先把你送回去,等會兒就去書院看她!」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沙麗娜送我就好!你還是去看看你妹妹吧,這都一個多星期了,也不知她伙食費夠不夠用?」

靚仔坤無話可說,實際上他心裡是有些害怕和妹妹見面,每次送伙食費也是託了手下幫忙送去,自己卻很少親自動手。

安排老太太回去,靚仔坤想了想,自己和以前不一樣了,也算身家上萬的人,就算小妹見了自己也該給自己點面子!說不定自己還能在她面前擺擺譜,拽一拽!邊個讓她經常罵自己是沒出息的爛仔!

想到這裡,靚仔坤心中大定,看看四周,沒有巴士站,也沒有電軌車可以乘坐,於是就伸手朝著不遠處停靠著休息的黃包車打了一個響指。

黃包車師傅穿著布鞋飛快跑到靚仔坤面前,熟練地放下黃包車,然後抽出搭在肩膀頭上的汗巾對著車座拍打幾下,然後請靚仔坤上車。

靚仔坤上了車,黃包車師傅問:「去哪裡?」

靚仔坤咧嘴一笑,露出兩顆金燦燦的大金牙:「去新界何福堂書院!」

……

「先生在哪裡高就呀?」

很顯然,靚仔坤的那兩顆大金牙起了效果,黃包車師傅把他當做了富人。

靚仔坤很享受被人高看一眼的感覺,「你問我?隨便做事,隨便搵食啦!」

「好羨慕你呀!」師傅一聲嘆息,「像我們這些拉黃包車的都快餓死!尤其這幾天一直下雨,都開不了工!我們自己餓肚皮不怕的,可是我們的家人也要食飯!」

靚仔坤心說,誰不是這樣?我刀口舔血,還不是為了家裡人?

這個年代的窮人大多沒什麼出路,很多人小小年紀就進入幫派加盟社團。

靚仔坤也一樣,很小就跟了鬼腳潘做事,在潘林的教導下學習武藝,學習忠義,最後成為聯英社大名鼎鼎的「潘林十八靚」之一。

像他這樣的人,命運在他跨入江湖這個大門時早已註定。

搞得好了混個「扛把子」噹噹,然後就可以光宗耀祖,雞犬升天。

至於在江湖上死不死,殘不殘,暫時就管不了那麼多——人連肚子都餵不飽,還管那些做什麼?

另外還有一條路,那就是抱大腿,成為大亨富豪門下走狗,幫他們做事,從而一飛沖天,搵錢搵到手軟!

但靚仔坤天性放蕩不羈,不喜歡被人約束,要不然上次石志堅想要將他網羅麾下,他就直接接受了。

做富人的狗,不是他的理想!

他的理想是讓兄弟們吃飽喝足,讓老娘生活好,讓小妹考上好學校,成為中產階級!不要再像他這樣,什麼都沒有,只有爛命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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