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8章 1076【我要叫你身敗名裂!】(1/2)
庭審開始。
丁永強被帶出庭時的臉色非常難看。
雖然石志堅也通過律師事務所轉聘了大律師來為他進行辯護,但是那些大律師都是鬼佬,聽完這起案子,直接開口拒絕。
無奈之下,石志堅只好瘸子裡面挑將軍,從華人大狀裡面挑選最優秀的來充當丁永強的辯護律師。
這個大律師說起來也是熟人,卻是胡俊才曾經的律師樓老闆宋兆倫。
胡俊才和梁有才兩個撲街律師擅長的都是商業案件,沒怎麼經手過這種刑事案件。
而其他華人大狀知道這次官司必輸,為了不影響自己名譽,雖然身為華人,應該為華人做主,他們卻硬是不接!
石志堅也不責怪他們,畢竟這正是這個時代精英人士自保和自我生存的法則。
在英國人的治理下,最好不要去得罪英國人,更不要因為「民族大義」什麼的,去打一場必輸官司!
無奈之下,石志堅只好退而求其次,選擇了這個宋兆倫來為傻強辯護。
宋兆倫宋大狀相比那些華人精英大狀雖然能力稍差,嘴臉方面也市儈一點,卻是一個很好的「說謊話不打草稿」隨口就來的大律師!
石志堅把傻強這起案子交給他,也算選對了人。
石志堅看到丁永強臉色難看,就用眼神鼓勵他一下,意思是不管案子是輸是贏,咱們的氣勢不能丟。
丁永強和石志堅是有名的石硤尾死黨,從小玩到大,一眼眼神就明白石志堅是什麼意思,當即胸脯一挺,眼神從頹唐變得堅毅!
丁永強這猛然精神煥然一新,搞得庭審人員,還有台下聽審人員無不詫異。
坐在百里渠身邊的鬼佬亨利嗤鼻道:「煮熟的鴨子嘴硬!這個丁永強活該撲街!」
「是啊,到現在還沒認識到自己錯誤,還擺出如此姿態,給誰看?」艾倫等人附和。
他們卻哪裡知道,此刻的百里渠眼裡根本沒有丁永強這個馬前卒,他的目標是丁永強背後大老虎——石志堅!
他真正要的是石志堅撲街!是石志堅受罰!是石志堅名譽掃地,身敗名裂!
「你們收聲啦!好戲快要開場!」百里渠翹起腿,一臉傲慢!
……
丁永強開槍槍殺英籍大兵比爾一事,因為影響範圍比較廣,尤其輿論壓力比較大,所以對外宣布公開審理,而不是內部審理。
此時外面的媒體記者已經把門口圍堵的水泄不通。
一些有門路的記者更是進入法庭內,在後排區域進行庭審,只是拍照什麼的不被允許,以免影響庭審過程。
丁永強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對方律師盤問。其餘全部充當聽眾,還有陪審者,法官則高高在上,準備做出裁決。
實際上,香港的法律很有意思,無論對錯,原告被告,要看各自律師團的實力,所以坦白說,這次丁永強這邊律師團隊實力比百里渠有意組織出來團隊輸不止一個檔次,怎麼看都是輸定。
尤其作為香港司法大佬,百里渠手中掌握的法律資源多到爆,他旗下的那些老牌大律師都是把英國法律,香港殖民地法律倒背如流的存在,最擅長的就是鑽法律漏洞,幫有錢人脫罪,他們能把謀殺打成誤殺,把詐騙打成符合法律的商業行為,同樣,他們站到原告提訴人位置上,也能抓住一絲把柄,把被告人活活咬死。
這幾位大律師輪番上陣,控訴被告丁永強的種種惡行,什麼「恃強凌弱」,「身為華人探長當街開槍殺人目無法紀」,還有「殺人之後不知悔改,簡直罪不可恕」等等,幾乎每一條拿出來都能把丁永強直接釘死!
一番慷慨激揚的陳述之後,鬼佬大律師直接指著丁永強鼻子評定道:「綜上所述,這位丁永強丁探長本質上就是一個窮凶極惡之人,在他當職的幾年中被他開槍擊斃的人士達到八名!顯而易見,他是個多麼喪心病狂的嗜血者!所以還請法官大人針對此次案件給予正確的裁決!」
對方大律師這番陳述,直接讓現場氣氛緊張起來。
徐三少忍不住對石志堅嘀咕:「撲街啦!這些鬼佬律師太厲害了,能把黑的說成白的!」
霍大少也說:「是啊,明明丁永強見義勇為,反倒被他講成了是一個嗜血狂魔!要不是我知道真相,恐怕就信了他!」
石志堅沒有吭聲,朝身後勾勾手,問胡俊才和梁有才兩人:「你們怎麼看?」
胡俊才和梁有才雖然不是刑事案件方面的專業人才,卻也是做律師的,相互之間都通著氣,當即胡俊才發表意見道:「形勢不妙,照這種情況再打下去,丁探長可能要吃虧!」
「是啊,對方鬼佬律師完全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問題是大家也都肯信!」梁有才說道,「除非能夠拿出一手資料來反駁對方,要不然這場官司很難打贏!」
石志堅聞言並不慌亂,只是指指前面道:「看戲先!」
在鬼佬大律師質問完丁永強,給丁永強扣上「嗜血狂魔」帽子之後,輪到石志堅聘請的宋兆倫律師團隊出馬。
講真,石志堅對這個團隊其實也沒抱有多大希望,能夠培養出胡俊才和梁有才這種貨色的律師樓,又能有多麼出眾的能力?
可是宋兆倫一開口,卻讓石志堅刮目相看。
「請問丁永強先生,在你任職期間是不是開槍殺過人?」
「是的!」
「那麼請問你殺掉的都是什麼人?」
「都是罪犯,壞人,還有惡人!」
「你怎麼判定他們是罪犯,壞人,還有惡人?」
「當然是法律判斷了!他們都犯過罪的,並且罪行累累,都可以查到!」
「好,就算他們是犯人,你又有什麼資格殺掉他們?」
「我不是故意的,是他們開槍射殺我,還有拿刀砍我,以及挾持人質時候我才開槍的!」
「一槍斃命嗎?」
「是的!」
「為什麼?」
「因為我槍法很準!」
宋兆倫盤問到這裡笑了,轉身笑著對法官說道:「法官大人,這裡是一份資料,全部是八名罪犯的犯罪記錄,以及丁永強先生開槍時候的具體情況描述!正如他本人所說,他開槍的時候不是警匪展開混戰,就是匪徒劫持人質生死瞬間!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開槍有罪嗎?難道作為一名警察就必須要保持雙手乾淨,一點血漬都不能沾染,直接站著被匪徒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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