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反客為主(1/2)
「就算有,這只是第四十格,還要我給你算算第五十、六十、直到第一百二十八格嗎?」
回來向劉隱稟明情況的押衙聲情並茂,將樓下的來龍去脈說了個大概;講道劉陟最後那句話時,更是一字不差地複述了出來。
劉隱回味著屬下先前呈報的內容,覺得有些荒唐,又問道:「這是真他的原話?」
那押衙恢復了躬身抱拳的姿勢,恭敬地回了一聲:「小人所說千真萬確,不說分毫不差,但也絕對不敢隱瞞、篡改。」
「大郎,把他二人喚到此處罷,當面問個清楚明白。」
一旁聽了個大概的韋政實臉色明顯沒了剛剛那份悠然自得,心中泛起一陣說不清的不妙感,向劉隱提了這個建議。
後者沒有思忖多久,就聽了這個建議;吩咐剛剛回來那個押衙再跑一趟,傳劉陟、韋道松二人入薛王閣。
不過一炷香的功夫前後,數人一同上樓的腳步聲便傳到了頂層;與之一齊而來的,是一陣爭辯聲:
「表兄不要想賴帳,你欠下的錢數,我這手裡的白紙黑字可都記的一清二楚!」
「說到底也是你一面之詞,你倒是一項一項在我面前算清楚呀。」
「我剛不是要給你算帳麼,不是兄長召我,現在早就......」
也不知道被這倆人中誰的聲音惱了韋政實,他怒斥一聲:「聒噪,還不快滾上來!」
這一聲呵斥下去,樓下的腳步響地更加急促;數息之間,兩個人影已經立在了劉隱、韋政實二人身前。
「見過舅舅(耶耶)、兄長(表兄)。」二人同時行了個揖,而後對覷一眼,不再言語。
「跪下!」韋政實倏然起身,將手中羽扇指向韋道松,又罵道:「我韋氏子孫,從不會沾染吃喝嫖賭,你自己惹下的亂子,自己收拾!」
雖然不太相信自己兒子輸的金額、會真如劉陟所說的那麼多;但素來謹慎的韋政實沒有掉以輕心,他耍起了「大義滅親」的把戲,想要斬斷賭債與韋家的聯繫。
與噤若寒蟬的韋道松相比,劉陟倒是輕鬆許多;他聽聞此話非但沒有心急,反而應和起來:
「舅舅所言甚是,『父債子償』是天經地義,但表兄的債,斷然沒有讓舅舅還的道理。」
而後話鋒一轉,背出了前些日子看馮全乂斷案時用過的法條:「《律例》有云:負債違契不償,一絹以上,違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百日不償,合徒一年。」
背完後他側向一旁跪著的韋道松,拍了拍其肩膀,「可憐我這表兄,要先被杖六十,再去牢中苦守一年;想他名門之後,現今卻要斯文掃地。」
這番反諷,可把韋政實氣得滿臉鐵青,他還未發作,就被劉隱搶了先:
「二郎不可無禮,舅舅說的可是氣話,怎麼會跟你一般無賴;再者表弟是其家單傳,舅舅怎麼會看他遭逢不幸。」
他這番話表面是訓斥弟弟,暗底里的意思卻不難理解:若是韋政實不履行債務,那他不但是個無賴,而且自己的獨子必定會被治罪。
劉隱這份堅決、讓韋政實感到著實的棘手;他不可能真的讓膝下獨子,去受杖刑、蹲大獄。
至於強行賴掉,更不可能!
因為世家豪族的在法律與規則方面的特權性,是面對平民而言的;階層、權力相近的兩個族群之間,律法就是相對公平的,甚至可以成為打擊對方的工具。
況且韋家要以「仁義禮智信」等為準則,來做廣州甚至嶺南世家大族的表率;如果放任此事發酵,等於砸了自己的招牌。
「那不妨這樣,我出一萬貫把這賭債銷去可好?」思來想去的韋政實沒想到什麼注意,只得息事寧人。
劉隱望了望滿臉自信的弟弟,決定跟信了弟弟所說的巨款,向韋政實回道:「親兄弟,明算帳,何況表親呢——這也是剛剛舅舅跟我商議之時的原話呀!」
韋政實被自己的原話噎了回去,知道從劉隱處討不到便宜;於是又把矛頭指向了劉陟:「既然要『明算帳』,那二郎一家之言便不可信;我要多找幾家帳房,算個清楚明白。」
劉陟成竹在胸,又怎麼會讓這個老狐狸的緩兵之計得逞,「何須帳房,我親自算給舅舅看,不比那帳房可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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