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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談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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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總。」

「納德副區主。」

會議廳當中,兩位身穿正裝的男子各自左手握拳,放在右肩處,以示對對方的尊敬。

這是銀河系禮儀,一般只對特別尊貴的客人使用。

「納德副區主,上次見面,不知是多少個宇宙周期以前了,這麼長時間過去,您的修為又有精進,難道是達到半步真命主的境界了?」兩人坐下,蓋總笑道。

蓋總,全名叫做倫特·蓋,是銀河系斯通集團的老總。

斯通集團,乃是銀河系的一個超級集團,業務橫跨諸多星區,影響力甚大。

蓋總作為集團背後的掌控者,地位也是極高,與銀河系許多權貴人物都有著交情。

「蓋總抬舉我了,我哪有這實力,還有距離,還有距離……」納德笑著回應。

蓋總臉色不變,繼續吹捧了幾句,心中卻閃過一道念頭:「看來納德的實力,就算和半步真命主有差距,但距離也不遠了,估計差不了多少。」

當然,這不是今天見面的重點。

兩人客套了一番,又閒聊幾句,終於進入正題。

「今天約見蓋總,主要還是為了靈果種植的問題,你看這個合約,權益方面極不合理,是不是應該調整一下?」

納德說道:「畢竟舊合約是很早以前亞當斯簽訂的,我們李區主得知此事後,對亞當斯的做法很不滿。理論上呢,不是李區主簽訂的合約,我們元武星區可以直接將其廢止,不過考慮到契約精神以及斯通集團的利益,李區主還是決定派我來談一談,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

納德一番話語,蘿蔔加大棒,直接拿捏上了。

先是抬出李行舟,震懾一番,然後暗暗威脅可以單方面廢除合約,最後又來一個反轉,說可以談,會照顧斯通集團的利益。

單方面廢除合約,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兩個公司之間做生意,不能隨意違約,主要是因為上面有國家管著。

若是其中一個公司違約了,另一個公司可以訴諸法庭,讓國家來主持公道。

但元武星區要違約呢,誰會管?

斯通集團可以選擇投訴到銀河領主府那邊,但領主府最多出來調解,卻不會直接進行裁決。

如果要類比,斯通集團和元武星區兩者之間做生意,不像是兩個公司做生意,更像是兩個國家之間做生意。

國家和國家之間是沒有法律約束的,哪怕有國際法,但這法律的約束性很弱,最後還不是誰強誰說了算?

國際形勢是由大國主導,而不是由國際法主導。

所以,國家之間可以違約,遵循的是叢林法則,利益為先。

當然,違約也不是沒有代價,大規模違約的話,那就是撕破臉了,對方肯定會出動相應手段來反制。

你可以違約,但你得承受得起違約的代價。

考慮到這點,李行舟,以及整個元武星區區主府都不想輕易違約。

當一個地方建立起了規則,大家都在規則內玩,若李行舟跑去破壞規則,那會受到很多人敵視。

更好的方法,是靠協商來解決問題。

蓋總久經戰陣,自然知道納德在拿捏自己,不過納德抬出李行舟來,還真讓他有些猶豫。

「納德副區主,」蓋總道,「我也有我的難處,別看斯通集團這麼大,但是花錢的地方很多,員工也多,方方面面的開支都是錢。是,我是老總,有決定權,但若是我一句話就將合約改了,我怎麼對集團交代,怎麼對手下的員工交代?」

蓋總大吐苦水,還是不想將到手的利益就這麼輕易交出去。

斯通集團和元武星區訂立的靈果種植業務,遍布星區各地,涉及到許多星球,是一份龐大的產業。

一個星球,蓋總自然不放在眼裡。

但這許多星球,並且時間跨度大,能持續賺錢。

靈果種植,對環境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光聽種植兩字,就知道必須種在生命星球上。

宇宙間,生命星球可是比較稀罕的東西,大部分行星環境都不適合生命居住。

雖說斯通集團有能力改造星球,但改造幾個甚至幾十個還行,改造太多就費力了,為了那一點利益,吃力不討好。

再加上,靈果種植對靈能濃度也有要求。

如何持續種植,一批批地收割,而不讓星球靈能枯竭,這是一個問題。

這牽涉到靈能的衍生,和周圍星空環境以及亞空間都有著關係,需要在星球上設立法陣,聚引靈能。

設立法陣,比改造星球要簡單一些,當初斯通集團和元武星區聯合派出人手去星球上進行布置。

前期合作過程當中,斯通集團確實有一些投入。

不過改造好以後,就是一本萬利了,靈果源源不絕,斯通集團躺著也賺錢。

靈果用途很多,可以供應修煉市場,這是最基本的。

有些高端點的靈果,則是可以釀造成飲料,賣出更高的價格。

這些收益,完全可以覆蓋後期法陣維護費用,還有大量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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