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始於木葉的幕後白手 > 第349章白無常套裝

第349章白無常套裝(1/2)

目錄

原本對於七尾志村玄鼎並不在意,畢竟不管是誰動的手,最終仍然在忍界裡,而且也沒有徹底殺死七尾的手段。

但現在不同,先不說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降臨的大筒木桃式等人,單單覺醒出輪迴眼的大筒木班就是一大威脅。

現在決不能讓任何一頭完整的尾獸落在對方手上,否則會對接下來的二戰產生很大影響,破壞自家謀劃。

只可惜當初二代火影千手扉間給瀧隱村準備的封印捲軸太強了,將七尾徹底封死,根本無法探知到外界情況,現在連在哪裡都不知道。

「前段時間我在砂隱村有一個奇怪的發現。」

「什麼發現?」

「我在三代風影的臥室里發現了一些沾染著血液的白色蛇鱗,那些血液細胞和白色蛇鱗都有砂鐵磁遁的血脈。」

道出一份情報,黑絕基本上猜到是誰屠滅瀧隱村,並奪走了七尾。

雖然還沒有切實的證據,但忍者做事什麼時候需要真憑實據了?

有懷疑便足以!

「白色蛇鱗?」

回想起當初樓蘭外之戰中三代風影通靈出的赤蛇辛牙,志村玄鼎心生殺機。

「如此看來,我們的三代風影似乎已經修成了龍地洞的仙人模式,以仙人模式加持磁場遁,的確有能力將瀧隱村快速屠滅掉。」

他也基本確定是三代風影奪走了七尾,畢竟在那個時間段中也只有三代風影能做到那一點。

「想辦法將這則情報透露給其他五大忍村,讓他們給砂隱村施施壓,接下來我會前往砂隱村為七尾塑造分裂體,給那個大傢伙自由。」

示意黑絕著手操辦此事,作為一個隱藏在暗中數千年的老銀幣,志村玄鼎很相信黑絕的辦事能力,絕不會讓他失望的。

「我會著手操辦的,九大尾獸那邊你打算怎麼做?九尾對自身的力量都會有一定的感應能力,相信大筒木班在吞噬金角銀角兄弟兩靈魂中那部分九尾之力的時候,那隻大狐狸應該會有所感應,接下來九大尾獸必然會很快想通此事的。」

應下針對三代風影的計劃,黑絕很好奇志村玄鼎接下來對九大尾獸的安排。

「唉!計劃趕不上變化,原本準備讓那九個大傢伙慢慢認知到六道仙人的陰險卑鄙,誰想他們兄弟兩反手就給我玩了個狠的。

原定計劃是不行了,讓那九個大傢伙徹底捨去尾獸之軀,修煉仙元力體系,不過也可以用他們來揭露六道仙人陰險卑鄙的真實面目。」

說真的,志村玄鼎挺不爽的。

原本他都將九大尾獸的路線安排好了,甚至打算在四戰的時候玩一場大戲,可惜六道仙人兄弟兩直接向星空深處的宇宙大筒木一族發信號,想要來上一波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算盤打得叮噹響,也破壞了他不少謀劃。

「確實要揭露六道仙人陰險卑鄙的真面目。」

很認同的點點頭,黑絕不認為志村玄鼎說法有問題,雖然他們兩個和那個忍之暗志村團藏都是真正陰險卑劣之輩,但六道仙人更為陰險卑鄙。

至少他們沒有對生母下手,將之囚禁數千年。

這種人渣禽獸不如!

「沿海地帶和那些海島國家你也盯著點,我總感覺上次邪魔滅殺的太順利了,六道仙人不可能製造出這種無腦之輩。」

忽然想起上次水之國的邪魔滅殺之戰,志村玄鼎示意黑絕分心盯著點。

邪魔應該是六道仙人特意培養出來用於對抗大筒木桃式等人的終極兵器,並且還用自身的一顆六勾玉輪迴眼鎮壓,可見其重視程度。

如此大殺器,那老陰比不可能眼睜睜的看著被完滅,必然還有其他後手。

「的確太輕鬆了,邪魔的表現很對不起六道仙人的大力投入。」

心頭一凜,黑絕將這點記下,準備過後就組織白絕前往沿海地帶和各個海島進行監視。

「要做的事情有點多,有腦子的白絕恐怕不太夠用。」

盤算了下現今手中白絕的數量,黑絕為難的開口請求支援。

雖說白絕能夠搗鼓出分身來,但沒有人類精魄蘊養的分身智商很感人,用起來不太順手。

他們需要大量的人類精魄蘊養白絕,而這就得看志村玄鼎什麼時候能搗鼓出那個死神計劃。

「你來得正好,我已經將死神計劃的基礎開發完善的差不多了,儘快讓白絕們修煉出哭喪棒和拘魂索。」

從床頭櫃中取出一份封物捲軸拋給黑絕,當初黑絕在送來那些戰寵的時候,送來了不少的好東西,其中就包括漩渦一族的全套死神面具和屍鬼封盡之術。

屍鬼封盡之術沒什麼技術含量,主要是召喚死神面具中的屍鬼,用屍鬼抽取敵人的靈魂。

真正有技術含量的是屍鬼本身,按照黑絕送來的資料顯示,那些屍鬼都是漩渦一族先輩臨死前以自身靈魂為根基,用封印術塑造出來的,跟淨土沒啥關係,只是一種針對靈魂的獨特封印術罷了。

屍鬼是什麼玩意他不需要了解,只要弄明白那把小片刀和屍鬼手中的珠串如何製作就成。

原著中波風水門用屍鬼封盡召喚出來的屍鬼一手持刀,一手持著珠串,珠串擁有捉拿靈魂的效果,連被金剛鎖鏈鎮壓了查克拉的九尾都難以反抗。

那把小片刀則能夠傷害到靈魂,原著中猿飛日斬就操控屍鬼用那玩意斬斷了大蛇丸的雙手靈魂。

然後以那兩種靈器製造方法為根基不斷嘗試,最終塑造出了類似的玩意,只不過想要修煉出那種靈器,需要有陰陽兩種屬性。

好在作為神樹的造物,白絕本身是陰陽風火雷水土七大基礎屬性俱全的,滿足修煉條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