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不重要(1/2)
「是一家做牛奶的公司。」狼王回答道。
「做牛奶的公司?」凌崖驚訝道:「做牛奶的公司買這首歌做什麼?」
如果是音樂公司之類的凌崖倒是還能理解,一家做牛奶的公司跟音樂,完全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嘛。
難道是為了放歌給奶牛聽?
聽說牛如果心情愉悅了,連產出的牛奶味道都會變得更加好喝。
可如果是那樣的話也沒必要買什麼版權,點播後通過廣播播放出來也就是了。買版權純屬錢多燒的慌。
牛的專屬BGM?
太過份了點吧。
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酸酸甜甜就是我》應該改名為《奶牛之歌》了。
「哦,他們公司最近有一款酸奶推出,想用《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歌作為推廣歌曲。於此同時浪跡都市也會成為這款牛奶的形象代言人。」
狼王越說越激動。
形象代言人啊,而且還是一個大品牌的形象代言人。這可是淨樂公司成立以來首位形象代言人,狼王不激動都不行。
一般來說,形象代言人都得是明星來擔任的。
毫不誇張的說,淨樂完全是被幸運給砸中了。
所以狼王是很想很想促成這樁買賣的,這對淨樂來說是個很好的宣傳機會,甚至能說得上是質的飛躍。
一個潛力無窮的公司跟一個能捧紅藝人的公司意義上是不同的。
「哦,原來是這樣。」聽了狼王的回答,凌崖這才明白他所說的賣歌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的想法是什麼,賣歌嗎?」狼王問完之後,心裡還有點小緊張。即便他覺得這是十拿九穩的事。
「還是算了吧,我不準備賣。」凌崖想了想拒絕道。
雖然短期內能得到一大筆錢,但是放在長遠來看還是虧本的。比方說賣歌能得到100,但不賣的話能得到150,只不過時間長點,十年或者二十年。
目前的話凌崖並不缺錢,所以他不想賣歌。
「二公子,你……」狼王實在不能理解凌崖為什麼拒絕,雖然長期來看會虧錢,但是二公子又不缺歌。
賣了之後,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牛奶公司也會大力宣傳,到時候「作曲人姬發」的名字就會更加響亮了,連帶著他其他的歌都會漲價。
只是話到嘴邊,狼王又咽了下去,言道:「我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不用這麼著急做出回答。」
「嗯。」凌崖應付了一句掛斷了電話。
嗷!
狼王喪氣地嗷了一聲,然後撥通了牛奶公司的電話。
「王總,二公子這邊說需要點時間考慮。你知道的,藝術家對自己的作品就像對自己的孩子,那是有感情的。對對對,考慮好了第一時間通知你。」
狼王雖然知道凌崖一旦做出決定了就不會反悔,但這對淨樂真的是個好機會,他只能是先拖著再說,大不了到時候就說「二公子經過幾天的考慮,還是決定不賣歌了」。
萬一有轉機呢。投機不偷雞。
「小四,你準備好了嗎?」凌崖問道,他所問的是指官司方面,這兩天時間裡小四一直在準備資料以及開庭之後的話術。
當然了,凌崖畢竟對律師這個是外行,有些地方可能用詞不當,反正是小四說什麼是什麼,他全力配合著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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