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一個清奇的拜金女(1/2)
頂著香江插畫師協會副會長名頭的王信鳴,過得窮困潦倒,住在10平米的劏房裡,生活拮据,平時主要就是靠給書籍、雜誌、報紙、教科書等刊物繪製插畫、封面來維持生活。
包括後來被包裝的光鮮亮麗,被無數人寵上天的Molly,此時也是名不見經傳。
「你好你好……」
王信鳴十分熱情的和蘇一帆以及韓靜雅握手。
他的國語說的還不錯。
蘇一帆沒有急著說明來意,而是表示想到王信鳴的居所看看。
王信鳴雖然內心十分抗拒,但是沒辦法,誰讓財神爺發話了呢,儘管不情願,他還是帶著蘇一帆以及韓靜雅去了自己居住的房間。
這是一個100平米房子,被切割成了8間房子,過道狹窄的只能側著身體通過。
等到了房間,蘇一帆和韓靜雅兩人都驚呆了。
他們以為自己在中海住的出租屋夠小了呢,但是跟王信鳴居住的房間閉起來,簡直就是「大三居」了。
逼仄狹小的房間,除了一個一平米的衛生間,加只夠一張床的房間外,連插腳的地方都沒有。
蘇一帆和韓靜雅兩人,感覺氣都喘不過來了。
在床邊坐下來後,韓靜雅問道:「這一個月租金多少啊?」
王信鳴:「不貴,只要3500港幣。」
「……」
蘇一帆和韓靜雅兩人都是暗自咋舌,按照現在港幣兌RMB的匯率,差不多要2800塊。
2800,就租這麼一個棺材房。
三個人又隨便聊了幾句,然後蘇一帆便說明了來意。
「我們是國內一家潮玩公司……」
王信鳴對於他們來自於哪裡,公司叫什麼名字根本不感興趣,他只想知道,自己的版權能賣多少錢?
「Molly的全版權,你們能出多少錢?」
蘇一帆說:「你想要多少錢?」
王信鳴沉吟了一番,然後帶著試探性的說:「五十萬港幣。」
蘇一帆可不知道Molly那個湖綠色眼睛和金黃色捲髮的小女孩,未來會撐起一家市值上千億的公司,聽到一個人物插畫版權居然要五十萬港幣,頓時覺得對方在「獅子大開口」。
搖頭說:「五十萬太貴了。」
王信鳴現在滿腦子都是錢,連忙問道:「那你說多少錢?」
蘇一帆豎起一個巴掌說:「我覺得五萬差不多了……」
陳楓和蘇一帆都不知道的是,前世王檸一開始是打算買下Molly版權的。
但是當時泡泡瑪特的資金比較緊張,再加上也不知道Molly會不會受市場歡迎,所以在王信鳴開價五十萬港幣的時候,王檸權衡一番之後,最終選擇了獨家代理Molly。
之後的事情不用說了,Molly用她無與倫比的魔性,征服了無數人。
而王信鳴也靠著Molly走上了人生巔峰。
因為只是獨家代理,而不是版權買斷,所以泡泡瑪特和王信鳴的只是合作關係。
而且在合作之中王信鳴處於優勢地位,泡泡瑪特離不開Molly,但是Molly離開泡泡瑪特換一家代理商,卻根本沒有什麼損失。
這也使得王信鳴後來狂妄自大,目中無人,在網上發表了一些非常不好的言論,導致泡泡瑪特受到很多人的抵制。
不過2014年的王信鳴,根本意識不到Molly的價值。
就像曾經的天下霸唱一樣,100萬就賣出了鬼吹燈版權。
對當時的天下霸唱來講,100萬已經是天價。
而此時的王信鳴,聽到蘇一帆的報價後,並沒有像一般人想像的那樣憤怒,或者怎麼樣,反而感覺鬆了口氣。
因為插畫人物版權,很多時候是要看作品熱度的。
作為香江插畫師協會副會長,他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作品。
而Molly雖然2006年便已經創造出來了,但是也沒有什麼關注度,蘇一帆他們還是第一個過來談版權的人呢!
他也是看到對方從大陸千里迢迢趕過來,估摸著對方是誠心想買的。
所以報了一個「很高」的價格。
現在對方還價5萬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只要肯報價就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最怕對方連價格都不肯出。
「5萬的價格太低了!Molly從2006年創造出來,到現在七八年了,我在它身上傾注了太多的情感,怎麼樣也不止這麼點錢。我讓一點,45萬。」
「我們那麼遠過來,確實是誠心想買,但是王先生如果沒有誠意的話,那我們也只好回去了。我再加上2萬,7萬塊。」
「那不行……」
雙方你來我往的談著,最終全版權價格在20萬上僵持住了。
韓靜雅此時故作為難的說:「這個價格已經超過了公司的報價。」
看著王信鳴一臉緊張的樣子,蘇一帆說:「要不這樣,Molly你乾脆簽約到我們公司吧,怎麼樣?對於公司員工的版權,價格上面會優厚一點。」
王信鳴遲疑了一下說:「這個……」
蘇一帆循循善誘的說:「除了20萬版權費以外,還會給你一筆10萬元的簽字費以及每個月2萬元港幣的工資,這只是針對Molly;
你創作的其他作品,版權依然屬於你自己所有,如果公司想用的話,價格會單獨計算。當然了,公司擁有版權優先購買權。」
王信鳴一聽頓時喜出望外,別的不說,他還是第一次聽說插畫師有「簽字費」呢。
幾乎沒有怎麼猶豫的說:「好,我願意簽約到你們公司。」
蘇一帆連忙拿出合同說:「你好好看看合同,要是沒有問題的話,在最下面簽字就行了。」
王信鳴楞了一下,不是臨時決定讓他加入他們公司嘛,怎麼連合同都準備好了?
難道這一切都是陰謀?
韓靜雅一看,心裡暗叫了一聲糟糕,蘇一帆太著急了,讓對方看出了問題。
她連忙補救道:「本來我們這次是打算簽約另外一個插畫師的,合同也是給他準備的,沒想到先簽了王先生。」
王信鳴疑惑的問道:「你說的那個插畫師,他叫什麼名字啊?」
韓靜雅笑著說了一個名字。
「噢噢噢~」
王信鳴點點頭,那個插畫師是他們協會裡的人,水平確實不錯。
他隨後仔細翻看了一遍合同。
除了他享有的權利外,自然也有其義務,而且義務多達幾十條,一旦違反規定,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包括天價違約金等等。
「這個合同有些過分了吧?」
蘇一帆笑著解釋說:「王先生覺得合同過分,是站在違約的角度來說的,你不去違約不就行了嘛~那些處罰和違約金看起來很苛刻,其實根本就約束不到你。」
王信鳴一想也對。
除了天價賠償金有些離譜外,其他好像也都說得過去。
最重要的一點是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形象,否則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在20萬版權費+10萬元簽字費+每個月2萬港幣工資+高額獎金的誘惑下,王信鳴最終在合同上籤下了字。
……
……
而就在王信鳴簽約的同時,衛鴻暉老子在考慮了三天後,最終同意賣掉威風鞋業了。
但是衛啟山要求,暫時不要對外公布這個消息。
原因很簡單,他怕別人笑話他。
做了半輩子鞋子,臨了臨了廠子還是賣掉了,他面子上掛不住啊。
另外衛鴻暉還提出一個請求,他希望能讓他擔任威風鞋業的總經理。
鑑於此,陳楓也提出了一個要求。
那就是款項分期支付,在一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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