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不平等條約(2/2)
「可以!」遇見欣然接受,餘光瞪了一眼台下的江山,一定又是他搞的鬼。
摸准了老娘的脾氣,不敢砸你場子是吧?
主持人:「我們有請江總上台。」
江山上台,很禮貌的和遇見握了握手,然後又被掐了。
司司過去和閨蜜坐在一下,自然是被嚴刑拷打。
台上。
主持人問:「遇見你這次復出讓你的粉絲都太高興了,並且這首《赤伶》也實在是太好聽了,請問你怎麼想到唱這樣一首國風歌曲呢?」
遇見帶著微笑回答:「我家父輩就是唱崑曲的,這首歌一到手我就很喜歡,呃……並且這位詞曲人江左梅郎又那麼有才華,所以我選擇演唱他的《赤伶》。」
主持人就是B站的楚夢瑤,她自然是知道這位作曲人就是遇見的兒子,旁邊那位還是你老公,現在這麼問只不過是商業互吹,開始內卷前的互抬這家人的身價。
「噢,原來如此,那這位江左梅郎的確是很有才華,不僅在歌曲方面有造詣,而且在劇本這塊也相當厲害,提前預祝你的《羋月傳》大火。」
遇見:「謝謝。」
主持人:「這次《羋月傳》是B站和清風娛樂共同投資打造了歷史大戲,還聽說是江左梅郎來導演?」
台下眾人疑惑,這不是全能這是神人啊!
一個人就幹完了。
遇見幸福的笑了笑:「對!我兒咳咳那個江左梅郎很厲害,是個全能,又年輕,都不知道誰家女人那麼能幹生出這樣一個優秀的兒子。」
楚夢瑤:「呃……對!」
閨蜜團望向童司司。
童司司:「呃,她自嗨了,不過倒也是實話。」
主持人:「好吧,言歸正傳,現在江總也在台上,聽說他可是你最忠實的粉絲,現在又投了你的劇,你有什麼想對江總說的嗎?」
遇見:「沒什麼好說的。」
眾人:???
江山:……
台下的龍姐惡狠狠的指了指遇見。
遇見一笑:「呃……其實還是有那麼一點話想對江山說。」轉身面對江山:「江總謝謝你的投資,同時也祝福你的公司以後越辦越大!」
兩人再次握手合影。
台下龍姐對她們四個說:「看吧,遇見這女人就是這樣,刀子嘴豆腐心,嚷著來砸場子,結果呢,呵,女人。」
……
會展中心外露天停車場保姆車前。
「上車。」
遇見高冷的表情指揮江山。
「唉!」江山嘆息一聲只好乖乖的上車。
「你上車。」
「我?」司司嘆息一聲,也乖乖的上車。
然後遇見立刻就變得笑呵呵的對童司司的三同學說:「下次我請你們吃飯,先拜拜嘍!」
「好啊好啊!」
三小隻目送遇見上車後離開。
楓林晚:「這是啥情況?」
洛清歡:「估計逮回家開批鬥大會了吧。」
小漁兒:「唉!羨慕司司,喜歡自己的偶像,為了和偶像親近,竟然嫁給了偶像的兒子,真厲害,小說都不敢這樣寫。」
……
家。
關門。
各霸一方。
遇見:「司司你給江羨打電話。」
司司:「他不是關機嗎?」
遇見:「這會兒應該能打通了,打吧,直接開視頻,視頻會議。」
司司打微信過去,果然是打通了。
真是兩母子啊。
遇見看向那頭悠閒自在的江羨,「阿羨這事你怎麼看?」
江羨此時躺在古玩店的躺椅上把玩著古董核桃:「這事的確是江總做的不地道,對吧江總。」
江山:「是是是,我已經懺悔過了。」
江羨:「光嘴上懺悔可不行,這樣吧你寫一萬字的檢討書,掛在客廳警惕自己,做任何事都不能隱瞞老婆……你學習學習一下我,我做事就從不沒隱瞞我老婆,對吧司司同學?」
童司司:「比心。」
江羨回了個比心,然後語重心長的說:「所以啊江總你幾十歲的人了,成熟一點,你老婆不成熟你也跟著被胡鬧是吧?」
江山懵逼,這貨是逮著機會馴爹?
江羨畫風一變:「不過呢……還好這事不算太嚴重,又悔改的餘地,下次記住別瞞著老婆。」
江山感動中,還是我兒子。
「但是!」
我就知道有但是。
「但是這件事你必須給你老婆跪下道歉。」
這不是我兒子。
遇見很滿意,我的兒子還是站著我這邊,看向江山:「聽到沒有,跪下認錯,說老婆大人我錯了!你若是不認錯那以後你就一個人過,反正我、司司、江羨我們是一派的,你一個人一派,以後沒人理你,沒人跟你說話,都孤立你,哼!」
「我……我去!」江山哭笑不得,真他媽幼稚的一個女人,幼稚得有點可愛。
江山:「跪就算了吧?」
「躺著也行。」
江羨在那頭放聲大笑,「哎呀,媽你瞧瞧江總膝下有黃金,哈哈哈!」
江山真的被江羨氣得夠嗆,就這貨在煽風點火。
「江羨你給老子等著,別讓我看到你,要不然我打死你!」
江羨:「哈哈哈哈!江總息怒,我只是我媽的代言人,只是表達一下我媽心裡這樣想的,對吧大明星?」
遇見:「沒錯,就是那樣,江山你有什麼不滿就沖我來,別對我兒子撒氣。」
糟了!
江山意識到大事不妙。
這是奪權戲碼啊!
這兩母子是不是串通好了要奪權啊。
以前在家我江山說了算,這下趁機發難,以後家庭地位不保啊。
果然,幾分鐘之後,江山在一份悔過書上籤下了條喪權辱國的條約,這是靖康恥、土木堡啊!
第一條:主權。
江山承認遇見在家庭里絕對地位,神聖不可侵犯。故每逢節日江山必須向遇見進貢禮品,以示忠心不二。
第二條:賠款。
江山每月上交全部個人收益,由遇見按時撥發給江山維持基本生活,若有大額支出,需遇見審批後撥發。
第三條:禁菸。
江山每天回到家不許抽菸,家裡所有菸草全部銷毀,若有違規將發配陽台待身上煙味散去再回屋。
第四條:人權。
江山不得在家吼遇見,更不得打罵遇見。
第五條:割地。
女王遇見仁慈,主動割讓廚房重地給江山,不許拒絕。
0221八月二十九日。
戰敗人:江山。
戰勝人:遇見。
公證人:江羨、童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