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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申不害赴少梁(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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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申不害的這種主張,李郃與墨踐都是不認同的,且二人的反對觀點不同。

墨踐的反對觀點是韓國的君權失去了約束,他對申不害道:「韓侯以此法治國,就好比一人駕車,僅有繩鞭卻沒有韁繩,只能前進卻不能停止,不利於治國治民。」

而李郃的反對觀點與墨踐稍有不同:「韓侯固然賢明,但他深居宮內,未必事事精通,僅讓韓侯一人決斷國家政務,長此以往或會與現實偏離。」

相比墨踐的反對意見,申不害更能接受李郃的反對意見,聞言請教道:「李大夫有何指教?」

李郃也不藏私,拿他少梁舉例道:「申相且看我少梁,雖然最高的法令由東梁君與治邑大夫商議決定,但東梁君只提供一個方向,並不做詳細的安排,具體事項由我等治邑大夫制定,而我舊梁制定的邑策,我也並不獨斷獨行,縣政交給邑令,技術方面則委託鉅子,他們負責相關之事,比我更有經驗,我為何要去給他們指手畫腳呢?」

申不害聽了感覺很有意思,饒有興致地問道:「那李大夫負責什麼呢?」

「統籌安排。」李郃解釋道:「我只負責一件事,即將合適的人才放在合適的地方,並給予他們足夠的信任與幫助。」

申不害聽了頗有啟發,半響嘆息道:「想不到李大夫年紀輕輕竟有這等高見,可惜我韓國與少梁不同,變法一事在國內有大多的掣肘,若不能請韓侯獨斷,恐怕法令根本不能下達。」

李郃與墨踐對視一眼,沒有多說什麼。

在對比兩國的國情後,少梁的變法基礎要比韓國好得太多,上有以東梁君為首的權貴權力支持變法,下由舉國百姓全力支持,再加上有墨家弟子作為基層的官員,引導百姓,可以說少梁臣民在紀律性、組織性、協同性上一個不缺,至少在國內幾乎沒有絲毫的掣肘與阻礙,這即是少梁本身的優勢,也是墨學治國的優勢,兩種優勢相疊加,促成了眼下少梁舉國謀求變法發展的現狀。

別說韓國比不上,天下任何一個國家都比不了。

隨後除了集權方面,申不害也與李郃、墨踐探討了法治方面的側重。

如今天下法家,大致可分為三派,即『重法派』、『重勢派』與『重術派』。

重法,即指視法令為至高無上,一切依法而辦,最顯著的例子便是秦國的衛鞅,別看衛鞅當初在少梁笑容可掬的模樣,事實上他在秦國施行變法時十分嚴苛,僅從『連坐法』就能看出一二。

而重勢派,則主張維護君主的無上權力,這一派法家弟子認為只要有強有力的君權,便能順利推動新法,這想法其實與申不害的主張十分相似,但申不害並不是這一派的忠實擁躉,他其實是『重術派』,只不過是被韓國的國情逼地沒有辦法,才主張君主集權。

重勢派真正的例子是齊國稷下先生慎到。

最後就是申不害主張的『重術派』,說白了就是用靈活的方式來推動變法,而主張君主集權,其實也就是申不害受迫於韓國國情而做出的『靈活改變』,包括他對韓國國內舊貴族勢力的妥協與拉攏。

而李郃當然是傾向於『三者並重』,既要有優秀的法令,也要有強有力的政府去推動,且推動的方式也要講究靈活,法、勢、術三者皆不可或缺,這一點在他看來是眾所周知的。

申不害雖然對墨踐主張的墨家學說並不感興趣,但卻對李郃所講述的法治理念頗感興趣。

五月初五,秦國相邦、左庶長衛鞅再次趕赴舊梁,專程來見申不害。

申不害對此並不奇怪,畢竟前幾日在見過秦國駐少梁使者樛游後,他就猜到他赴少梁一行瞞不過秦國。

在與李郃私下商量了一下後,申不害決定等一等秦國的使者,看看能否與秦國達成什麼默契。

別看韓國是魏國的盟友,且被秦國占去了許多的土地,但其實韓國並非鐵了心站在魏國那邊,就像少梁一樣,秦、魏兩國其實都是韓國的敵人,只不過韓國既沒有能力獨自對付其中一國,更沒有能力同時與兩國為敵,因此只能選擇其中一方。

倘若此次能從秦國這邊得到什麼承諾,這當然更有利於韓國遊走於秦、魏兩國之間。

然而尷尬是,韓國由於也是大國之一,它註定享受不到少梁的『待遇』——秦國可以不在乎少梁的發展,只要少梁別站在魏國那邊即可,畢竟秦國自忖少梁威脅不到它。

但韓國可不同,它的塊頭比少梁大太多了,這就註定秦魏兩國誰也不會放鬆對它的監視。

不過這次,秦國相邦衛鞅倒還真是懷著對韓國的善意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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