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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標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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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訓體系在所有競技體育里,都是極為重要的一個事。

還是那句話。

沒有人永遠18,但總有人18,良好的選拔機制,才是維持運轉的核心。

目前,LPL各俱樂部的情況不難總結。

強隊喜歡即戰力,弱隊沒得挑,而稍微有點成績追求的隊伍,都不太喜歡用新人,原因很簡單,新人磨合起來問題多多,覺得能出成績,卻不一定能進步,比如今年被SKT粉絲噴麻木的T皇Thal。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版本環境一直在變,戰法經驗得不到太多繼承,預期實力跟訓練賽水平再跟大賽發揮,這三者之間不等量,每一道台階都有選手因為種種原因被篩選出局。

秦明不可能去幫隊伍解決實力與預期不符的問題,他只是經驗足,他又不是神,他也沒那個精力拉起來選秀。

所以。

秦明提案中,最大的手筆,是參考歐洲那邊的博斯曼法桉,推進選手自由轉會。

這是他一直在幹的事。

只是在這之前,他只能管他能管到的隊伍。很久以前,秦明就對LCK選手能簽短約,自家本土選手卻屢屢受到俱樂部要挾合同簽「斷」,相當詬病。

這些俱樂部為什麼不敢要挾韓援?

不想要價值最大化,還是不想節省成本支出?

當然不可能,有點道義也不可能這麼良善,這樣區別對待。

裡面的原因不過是牽制到了國際聲譽,想做也沒法做,至少,不能被爆出來。

LPL的建設工作,早有經驗參考。

以博斯曼法桉為例,為了解決轉會期的扯皮和職權不明,法桉認可已註冊足球運動員,在與俱樂部合同期滿之後,有權在不支付任何轉會費的情況下到另外球隊踢球,原俱樂部不得阻撓。

不得阻撓簡直是畫龍點睛。

培養好的選手,誰不喜歡。俱樂部強勢,選手弱勢,很多俱樂部操控選手的手段相當樸素,一,合同上進行誆騙,二,下場打壓,包括但不限於冷暴力、不重新簽不讓上場,然後故意找個替補頂替,硬噁心人,逼迫就範。

在沒得選的情況下,選手往往還會自我安慰,欺騙自己打過這幾年,就有機會試水市場吃到大合同。選手也怕鬧僵,沒比賽打,一群沒讀過太多書的人,他們能有多少底氣抗爭?

Godv跟LGD的破事還用說嗎,老賊聖經中的天賦怪Styz,因為私下接觸俱樂部,說沒比賽打就沒比賽打。

霸道嗎。

霸道。

選手連自由轉會的權力都沒有,又看不到奪冠希望,能有多少動力磨鍊技術?不退步就好了,反正工資就這麼多,反正呼來喝去,硬氣不起來,那還拼啥。

SN跟TOP的扯皮就是這樣。

在這場一貨賣二主的鬧劇里,TOP覺得SN不夠道義,我當冤大頭,不是什麼回報都不要,TOP需求左手首發,帶隊為明年打好基礎;SN則覺得租借合同里沒有實質懲罰,毀約又咋了,反正左手的合同在我這。

所以,秦明想推進法桉,SN跟TOP的糾紛就需要一個判例,等日後遇到類似的扯皮事,才能更好解決問題,不讓俱樂部硬拖。

秦明怕的就是這個。

他清楚俱樂部沒有下限可言,秦明怕就怕給了自由轉會權力,沒到期這期間,死壓著選手不給上場,你又能怎麼辦?

左手跟SN簽了1+1(一年正式合約,加一年意向續約),把SN惹火了,最壞的情況下,就是讓左手小水牢陪兄弟雙排,薪水我照付。

如果真這麼幹,先不說對左手的打擊有多大——

在今天之前,人還是主力中單,被外界看好未來,今天過後,欸,沒比賽打了,說不定,左手還會把這一切怪罪給插手此事的秦明和騰競。

人心難測,你覺得為他好,但他過得並不好怎麼辦。俱樂部在此事裡,扮演的角色再不光彩,它也不是具象的誰誰誰,SN經理也沒有真的要斷掉左手的前途。反倒是秦明,他很具象。

這一日。

秦明、騰競、SN、TOP四方坐到一起。

剛進來,SN經理還笑眯眯的跟郭浩打招呼。兩人都是為了各自俱樂部的利益,就算撕破臉,跟私交有什麼關係。

職場人對這些看得很開。

能被SN母公司安排來管理俱樂部,SN經理還算拎得清。

「人都來齊了。咳。」騰競一方先劃下道,「你們兩家呢,算是私自簽訂租借,也沒算我們報備,所以,這事你們自己商量著來,早點把問題解決,大家都歡喜嘛。」

郭浩已經想通了,人,他一定要留,「我這邊可以把租借落實。這樣吧,就當TOP跟SN做了一筆轉會交易,SN的1+1合同轉讓給我們,我們……」

沒等郭浩把轉會費喊出來,SN經理咳嗽兩聲,「『可以把』是什麼意思,左手是我們看好的人,叉燒說他比肩Rookie,我很贊同。」

郭浩有點急,特喵的,我就說個落實租借,你就來句比肩Rookie,你咋比我還有信心。他不動聲色,順著話題說道:「夏季賽才過了一半,左手回去不是不可以,但他一走,我們沒主力中單了,按照補充條款,只要Maple過來打,我們TOP沒意見。」

這下輪到叉燒急眼。

他可不想回去灣灣,名聲迎風臭十里,畢竟當初Maple、蛇蛇願意跟他過來,正是因為信任。叉燒給選手畫餅,兌不兌現先放一邊,總不能連首發位置也保證不了。

正要陷入到相互指責,騰競很有眼力見,讓大家先開個小會,等下再聊。騰競只想把這事操成範例,配合秦明提交的內容,加強賽委會權力。

是的。

過去為了吸引金主加盟,騰競根本不管運作,讓出了太多權力。騰競非常清楚,只有給了足夠的自由,才有富二代下場投錢玩樂。

說白了,LPL早期能發展起來,靠的正是不守序,俱樂部對選手有生殺大權。

那賽委會是怎麼慢慢集權的呢?

時間和範例。

比如16年轉播權承包給香蕉計劃(王撕蔥搞的M機構),鬧出了時間安排失衡,BO10跟出征擠在一起的煞筆操作,然後世界賽期間,因語言問題坑了Lofe跟小花生、領隊出去買東西,遭遇街頭搶劫,要不是有韓國人路過,事情不好想)。

正是如此,香蕉計劃幾乎放棄插手直轉播領域和賽事策劃工作。

比如EDG曾經鬧過,跟選手溝通期間,有戰隊在旁邊擾亂,漫天開價,根本不是正經補強,自這件事之後,賽委會順勢延長報備流程、審查選手與俱樂部意向合約。賽委會沒批的事,一律不算數。而在這之前,俱樂部怎麼談轉會,賽委會能知道就行了。

類似的事情有不少。

跟以前比,LPL正規不少,向未來展望,還有諸多不足,不然騰競不會商量著推出主客場制度,不會想著進一步加強選手管理工作。

收權得有個過程,越是俱樂部間的矛盾糾紛,越適合仲裁方下場。騰競深諳這個道理。

「經理,我還是不同意Maple換左手。」

旁邊小房間,叉燒積極相勸,「Maple有大賽經驗,左手沒有,而且來了之後,不一定跟駭客蛇蛇合得來。磨合工作不容易。」

SN經理想的是另一件事,「轉會期我們花了多少?」

叉燒一下被問蒙了,他想了一下,「Maple二年三百萬,蛇蛇二年二百二十萬。對,是我負責跟他們談的。」

「你說TOP願意花多少錢買下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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