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歌曲版權劃分(2/2)
近期而言,夏帆應該是最讓他滿意的一個新人了。
「小夏,這份合同是時代娛樂當中最好的新人合同了,如果你表現好觸發了某些激勵條款,隨時可以轉為常規類合同。」
「還有8年合約的確長了點,但這是業內許多新人的標準年限。原來的年期更長有足足十年,這8年還是藝人協會爭取來的。我在時代娛樂也只是一個小股東,如果把年限壓得太低,公司那一關不好過。」
夏帆也識趣地回道:8年時間能接受,公司培養藝人也得有周期。
他心裡還有不少問題,比如公司對自己的定位是不是純粹的歌手,要不要跑綜藝,要不要演戲。
如果要演戲的話,要不要拍吻戲。吻戲對象是男是女?額,好像有點想遠了……
不過夏帆還真不想把人生初吻浪費在演戲上,這太不值了。
這些細節還是等當面簽合同時再說。
當夏帆的腦子裡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時,王曉明又發了一條信息過來。
「小夏,我在想要不要給你簽約造勢一把。」
「造勢,怎麼造勢?」夏帆看到這一句後,滿頭霧水。
「如果今晚我拿了冠軍,在頒獎的時候我會順帶宣布你已經簽了我們公司,這就算是給你造勢了。」
作為圈內大咖,超一線的藝人,王曉明非常懂得如何選擇合適的時間來炒作,而又不會引起公眾的反感。
「這……曉明哥,我這邊是沒問題,不過天海娛樂那邊?畢竟合同還沒完成解約。」
如此一來,簡直是在公然嘲諷天海娛樂。
「無妨,這個圈子裡的競爭就是這麼殘酷,藝人之間如此,公司之間也是這樣,你得習慣。」
藝人和公司之間有體面分手的,也有撕得天崩地裂的,夏帆顯然屬於後者。
如果對方咄咄逼人的話,你又何必忍氣吞聲,該反擊還是得反擊,省得別人好欺負。
娛樂圈是有人以老實人的人設走火,但沒有一個火的人真是老實人。
「那只能祝曉明哥順利問鼎冠軍了。」
夏帆發完最後一句後,打開網頁查了一些新聞。
剛才王曉明提到的「新人合約原來是10年,但在藝人協會的爭取下變成了8年」那一句,引起了他的興趣。
這個平行時空似乎有很大不同,比如那些競技類的綜藝節目都是現場直播,和體育比賽一樣。畢竟對於觀眾而言,早已經有了賽果的綜藝競賽,重新剪輯一遍再放出來,毫無吸引力可言。
「華夏藝人協會。」夏帆輸入了這幾個字後,按了搜索鍵,將相關新聞都快速瀏覽了一遍。
原來王曉明竟然是「華夏藝人協會」的副會長,幾年前藝人協會和各大娛樂公司進行了一場拉鋸般的談判,藝人的最長合約期限從10年變為了8年。
當時,王曉明是這起談判的發起人之一。
雖然這個圈子裡的剝削依然十分嚴重,但「華夏藝人協會」的存在或多或少也保護了藝人們的部分利益。
夏帆看了一眼時間浪哥》的最終決戰馬上就要開始,這一刻他比任何人都希望教主奪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