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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你家法律可管得了你家縣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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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法律如此厲害?」

李德明道:「藍田的律法,是在大明律法的基礎上進行增加修改的,增加了一些具體條款的補充,修改了一些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更加有效的服務人民。」

「可以說法律是藍田內部行事的標準,是藍田的骨頭,正是這些法律法規,構建起了藍田的框架,讓藍田人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讓他們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而且藍田的法律可不是像大明法律那般有漏洞,盧公,說句不好聽的,您也就是被大明皇帝判了死刑,你要是被縣尊判了死刑,花多少錢都沒用。」

盧象升聽了這話看著李德明道:「你們的法律有多大?」

李德明不明白看著李德明道:「什麼意思?」

「我想問,你們的法律能管到誰?」

李德明道:「法律可以管道任何人,就算你是個農民,你拿著法律條款告官員,官員只要不符合法律,也要被抓起來。」

「以民告官,這不算什麼,大明法律也能做到。」

「那百姓拿著法律條款,告縣尊的李氏族人也是可以告贏的。」

盧象升道:「上告王公,很好,這可以算是很大的權利了,不過還不夠,我想知道能不能告你們縣尊。」

「啊?」

李德明聽了這話瞪大了眼珠子,看著盧象升道:「盧公,這,這……」

「能不能?」

盧象升看著李德明,李德明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了,半天李德明道:「這個我也不知道,不過等你到了藍田可以親自詢問縣尊,這已經超過我能解答的範圍了。」

盧象升聽了李德明的回答很滿意,第一他沒有忽悠自己,滿口答應說能,說明他在和慎重考慮這件事。

第二是他沒有直接反駁自己,這說明李德明潛意識裡面認為法律是應該可以管到縣尊的,縣尊也不能無視法律。

這說明法律在藍田人的心裡真的很重。

要知道盧象升提問的問題,如果化用到大明身上就是大明的法律能不能管到皇帝,皇帝要不要遵守法律!

這個問題你要是問大明的百姓,大明百姓肯定會認為你瘋了,因為大明的法律到頭了也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已經是法律的極限了,說明只能管到皇子,管不到皇帝。

而實際上呢?

別說皇子了,就是官員犯罪,若不是倒霉被人舉報,最後大概率是沒問題的,就比如大明某地的知縣兒子在自己縣裡打死人了。

這個人要是有錢有勢的人家,那不好辦,因為人家有後台,到時候拼後台,拼不過就按法律辦。

可是對方就是個普通的百姓,無權無勢,或者有點小錢,沒有勢力的,打死也就打死了,有良心的縣令給賠兩個錢,你們認倒霉也就行了。

要是碰到個缺德的縣令,很可能還要折騰一下你全家,給你按個通匪的罪名,滅門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可以說大明的法律已經形同虛設,但是藍田的法律,明顯約束力更強。

在問到能否管李朝生的時候,李德明第一反應是猶豫,而不是說你瘋了,縣尊你也敢管這樣的話,說明李朝生給法律賦予了足夠的權利。

想到這裡,盧象升已經很滿意了,盧象升把最後一口酒喝乾了,緊跟著對李德明道:「給我準備一份藍田律法詳解,我要看。」

李德明聽了這話道:「好。」

盧象升道:「行了,這裡已經沒有盧某的事情,盧某也該離開了。」

盧象升想著看了看身後的牆壁道:「筆墨可有。」

李德明想了想在食盒最下一層,拿出了筆墨,盧象升填飽了筆墨,站在牆下思慮片刻。

揮筆寫道:

從軍征戰十幾載,未曾掃平遼東賊。

萬里江山仍尤亂,不見太平魂不甘。

寫完之後,盧象升把筆往地上一扔,邁著大步揚長而去,李德明看著牆上的四句詩文道:「文人的癖好啊。」

說完跟著盧象升走了出去,到了外面,盧福一眼就看到盧象升了,直接撲上來道:「老爺,老爺,您可出來了,沒傷著吧。」

盧福上下打量著盧象升,盧象升看著盧福道:「你不在家伺候老婦人,來這作甚?」

盧福聽了這話道:「是老夫人讓我來的,老夫人說你擰,讓我一定要盯著你出天牢,否則她死都不能瞑目,她還說……」

盧福話匣子打開了,這時李德明出來道:「老管家,此地不是久留之地,咱們回去說,回去說。」

「對對,老爺快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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