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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卡一波「阿里納斯條款」的BU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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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負責防守蘇特的球員是蒂姆-鄧肯、凱文-加內特和「船長」布蘭德這種聯盟最頂尖的內線,否則蘇特幾乎場場比賽都會遭到對手的包夾和重點針對,也算是提前體驗到了超級球星的待遇。

有意思的是,蘇特目前的場均得分數據雖然排名零三屆所有新秀球員首位,但蘇特在球場上的控球率卻排在所有場均出場時間高於20分鐘球員里的倒數第二位,僅僅只比熱火隊的落選秀哈斯勒姆多出一些。

這組數據也就代表,蘇特在球場上幾乎是用最少的觸球率打出了最高的得分效率,在既不占用球權的情況下,還能打出球星般的表現。

沒有任何一名教練會不喜歡蘇特這種球員,尤其還是在零零年代初這種進攻端基本靠球星持球單打或者簡單做個擋拆的過渡年代。

像蘇特這種進攻端不占用球權的得分機器,絕對是任何一支擁有外線核心的球隊都想得到的存在。

毫無疑問的是,當蘇特身上的新秀合同到期以後,聯盟勢必會掀起一陣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砸錢狂潮!

而蘇特的身價同樣會迎來恐怖如斯的暴漲,像「大將軍」阿里納斯一樣一飛沖天,甚至比阿里納斯所收穫的合同金額還要恐怖更多!

由於蘇特在選秀大會次輪才被老鷹選中,所以蘇特與老鷹簽訂下的並不是首輪秀2+2的保障性合同,而是一份為期兩年的次輪短合同,其中第一年為全額保障,第二年為球隊選項。

也就是球隊可以選擇在第二年執行蘇特合同接下來的續約方向。

雖然由於「大將軍」阿里納斯的原因,目前聯盟已經在針對次輪秀的續約合同進行規則上的整改。

但在正常的歷史軌跡上,限制次輪秀合同到期後薪資續約的「阿里納斯條款」卻在2005年夏天的七月份才正式被聯盟推出。

而蘇特要是執行完兩年新秀合同,到期的時間同樣也是在2005年夏天,正好和阿里納斯條款的推出時間腳前腳後,不過在前的是蘇特合同到期,在後的才是阿里納斯條款的推出時間。

換句話講,就算蘇特老老實實的執行完自己身上一加一的新秀合同,也能趕在阿里納斯條款推出之前,選擇與任何一支球隊簽訂下一份不受任何限制的天價合同。

所謂的不受限制,就是球隊可以在薪資空間允許的情況下開出任意金額的全額保障合同。

要是真的有球隊錢多到花不完,就算為蘇特開出「x年」一個億的合同也並不違反聯盟規則,畢竟當初奇才為「大將軍」阿里納斯提供的合同都達到了六年6500萬美元,蘇特沒有理由比阿里納斯身價更低。

可惜,聯盟目前的整體工資帽還沒有迎來暴漲,一個億的合同蘇特也只能在夢裡想想。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麥可-喬丹一樣,一個人就曾占據球隊整體薪資空間的75%,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皮蓬一樣眼光獨到的簽下那份「低價賣身契」。

深知「阿里納斯條款」即將推出的蘇特對此早就有所想法,先知先覺的蘇特無論如何也要在聯盟推出「阿里納斯條款」之前和球隊完成新合同的簽約。

否則一旦蘇特在「阿里納斯條款」推出之後才進行合同上的簽約,到了那個時候,蘇特損失的可是高達幾千萬美元的天價薪水!

畢竟阿里納斯條款的核心宗旨就是為了限制其他球隊隨意開出巨額合同,從而搶走母隊好不容易才培養出的二輪秀。

按照阿里納斯條款的規則,母隊可以在次輪秀合同到期後,選擇用一份全額中產匹配其他球隊開出的任何報價,且前兩年球員所拿到手的薪資都不得高於這份中產上限,直到第三年才能將合同剩餘的薪水全部計算在內。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當初火箭總經理莫雷為林書豪開出3年2500萬美元的邀請合同。

這三年林書豪所能拿到手的薪資分別是500萬美元、522.5萬美元、和1490萬美元。

莫雷給出林書豪合同時,阿里納斯條款已經存在,尼克斯只需要用全額中產特例就可以匹配這份合同。

不過球隊評估之後,林書豪毒藥合同一旦發作,在第三年時尼克斯需要繳納3000萬美元的奢侈稅,所以最終尼克斯才無奈選擇了放棄。

而阿里納斯條款的核心宗旨就在這裡,如果要不是阿里納斯條款的存在,林書豪完全可以在火箭拿到一份三年平均薪資都在一千萬美元以上的合同。

而因為阿里納斯條款的存在,林書豪就只能在前兩年拿到最高不超過全額中產的薪資,直到第三年才能拿到原本屬於自己身價的合同。

算下來,因為阿里納斯條款的推出,林書豪這三年大概少拿了兩千多萬的薪水。

雖然要是沒有阿里納斯條款的話,一向喜歡撿破爛的莫雷大概率不會再為林書豪提供一份這麼大的合同。

但林書豪所能拿到手的合同確實因為阿里納斯條款的限制得以減少,這就是聯盟為了保護母隊利益所推出阿里納斯條款的核心宗旨。

作為一名現在比聯盟還要清楚這項規則該如何修改的存在,蘇特自然不會眼睜睜看著自己下一份即將到手的合同遭到大砍。

為了避免自己引發的蝴蝶效應,從而導致聯盟提前推出阿里納斯條款限制次輪秀的合同薪資,蘇特打算在本賽季結束後就找管理層提前商討合同續約的事情。

由於蘇特目前身上的合同是一份一加一合同,其中第二年為球隊選項。

所以老鷹有權利提前中斷這份合同,選擇執行蘇特第二年的球隊選項,然後跟蘇特重新簽下一份為期多年的新續約合同。

蘇特有百分百的把握老鷹管理層不會拒絕,甚至還會積極的跟蘇特主動坐下來交談。

因為現在還是阿里納斯條款推出之前的階段,雖然各隊管理層已經不再像九零年代那麼瘋狂,但「天才新秀」願意主動跳出合同,與球隊重新商討一份為期多年的續約合同仍然是一筆處於雙贏狀態的操作。

尤其是成材率普遍偏低,合同到期後更加不受控制的次輪秀。

這麼做的好處是蘇特可以在阿里納斯條款推出的提前一年就找老鷹確定下自己接下來的續約合同,從而避免自己引發的蝴蝶效應導致接下來所拿到手的薪水遭到大砍。

而對老鷹而言,這種操作的好處則是能提前和蘇特簽下一份更多年限的新合同,提前為自己買下一份保障,將球隊未來牢牢抓在手裡。

避免蘇特新秀合同到期後遭到其他球隊的哄搶,正如勇士當初失去「大將軍」阿里納斯一樣,只能眼睜睜看著其他球隊一次又一次地抬高身價,然後自己卻默默的看了一眼薪資空間感到無能為力。

畢竟關於聯盟即將推出阿里納斯條款這件事情目前只有蘇特知道,老鷹管理層並不清楚聯盟一年後會針對次輪秀的續約條件進行規則上的修改。

否則老鷹管理層就算是硬拖,也必然會拖到阿里納斯條款的推出。

情分是情分,生意是生意,nba就是這樣一個充滿銅臭味的聯盟。

在蘇特開著上帝視角掌控全局,而老鷹管理層卻兩眼一黑只能處於摸索狀態的情況下,蘇特打得這波「時間差」最少能為自己減少幾千萬美元的損失。

這份在零零年代初涉及幾千萬美元的「時間差」到底打還是不打,已經不是蘇特良心會不會痛的問題,而是蘇特腦子進沒進水的問題!

看著自己本賽季只有37萬美元的薪水,蘇特覺得,就算自己腦子真的進水了,也一定會主動鑽進烤箱裡給自己來個全方位的烘乾!

錢不錢的並不重要,主要蘇特喜歡烘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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