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魏晉(2/2)
堪稱童年陰影。
陳遠嘴角不自覺又抽了抽,暗道這丫頭心真大,思想真前衛。
永嘉眨眼:「就是沒什麼大不了啊。」
噝——
好有道理!
「那當今陛下呢?」
陳遠搓了搓手,忽然好激動。
永嘉面色古怪,躊躇半響,道:「我覺得這個問題,你可以問問秦世兄,他跟今聖走得比較近,可能知道。」
「這樣的嗎?」
「嗯,就是這樣。」
陳遠捻著下巴,不確定到底要不要問,永嘉卻是坑爹的,十分肯定。
最終陳遠還是點頭,笑道:「行,有機會抽空問問。」
說完,就近採購食物,準備水,派了兩個人護送,讓買來的一百多號人先回。
而他則與永嘉一道,策馬來到西市。
同樣是口馬行,這西市跟東市就沒法比了,衛生環境,質量,那是全方位的差距。
但是,要說幹活的,還得是這邊。
因為來過一次,那些籠子裡的就不看了,多是異族戰俘,沒意思。
要買,還得是那些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賣身為奴的莊稼人,手藝人。
就是影視劇小說中常見的賣身葬父那一類。
這類人,因為是自己賣自己,故不會被奴隸主關籠子,價格也不貴。
但是,得簽訂契約,到衙署備案。
因為逼良為娼犯法。
若不簽訂契約備案,一旦出現問題,便有可能被認定為逼良為娼,從而定罪。
這事也簡單。
晉升開國縣公,永業田加職田,一舉增加到三千二百畝,這三千二百畝,哪怕輪休只耕作一半,也是需要不少人的。
況且,蓋房,鋪路,方方面面都要人。
是以,燒窯的,燒瓷的,打鐵的,篾匠,木匠,確定都有後,一票三四百號人,形單影隻也好,拖家帶口也罷,直接簽走。
永嘉看著好笑:「你怎麼什麼人都要,連老人小孩都不放過?」
「穩定啊,有老人,有孩子,那才是家,那才是可以一直呆的地方,再說了,又不要錢!」
的確就沒花多少錢。
尤其那種拖家帶口走投無路的,所為者,不過是一口飯,不過是不至於餓死。
永嘉其實也沒什麼意見。
恰恰相反,她其實覺得這樣挺好的,包括之前在東市斥巨資買下一群看似無用之人,她也十分欣賞。
之所以開口詢問,就是閒著無聊,調侃。
而這個時候,宮裡,李二也獲悉陳遠在東市一擲千金,買下諸多童男童女之事。
畢竟按照那廝的定義,很多壓根兒就跟童扯不上關係。
什麼意思呢?
還有,為何連大人也要?
莫非,那廝也姓曹?
一念及此,李二內心亦禁不住八卦之火熊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