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普通朋友(1/2)
盛柒柳眉輕蹙,心中思量陳樂道說的話。
陳樂道要歌舞廳經營權,這事在意料之內。但她也不想放棄對百樂門的經營權利,這同樣是她所追求的。
「你現在不是有夜未央嗎?在巡捕房任職,同時處理夜未央的事情,你還有精力管理百樂門的事?」盛柒盯著他。
「當然。」陳樂道毫不猶豫地點頭,「讓韋正雲管理一個小小的夜未央,這是大才小用。韋正雲的能力遠不止於此。我們當老闆的,應該給員工一個足夠大的舞台,讓他們得以盡情施展他們的能力和才華。」
「我也想要百樂門的經營權。我近幾年研究了很多歌舞廳的經營案例,對如何經營廳,怎樣才能將歌舞廳經營的最好,我自信沒人能超過我。」
見無法打消陳樂道的想法,盛柒直言道。一如之前的利落乾脆。
陳樂道微微點頭。盛柒要管理權,他已經料到。換個人來說盛柒這話,他頂多笑笑不語。但盛柒說,他不得不信。
確實,盛柒對如何經營百樂門,應該是很有想法的。只讓她當一個公司股東,或許會浪費她的才華。
「小柒,沒有經過實踐檢驗過的理論,是當不得真的。趙括軍事理論那麼厲害,上了戰場,不也一敗塗地嗎。」陳樂道盛柒的話不置可否。但話中表達的意思再明顯不過。
先動搖盛柒的自信,不待她說話,陳樂道立馬接著又道。
「我相信你有經營好百樂門的實力。上海灘如果說誰最會做生意,你們盛家人稱第一,恐怕沒人敢稱第二。」
盛柒看著陳樂道,靜靜等待,她知道陳樂道還有話沒說出來。
「但是我相信你,赫克托他們可不一定願意相信你。雖然庫普曼先生和你們家有生意往來,但那是和你們盛家,不是和你。他願不願意相信你有經商頭腦,這是一個問題。
庫普曼先生之所以願意和我合作,一是因為赫克托的原因,二是因為他們相信我能將百樂門經營好,能給他們帶去利益。」
陳樂道說話這話便靜靜地看著盛柒。
經營權肯定不能讓出去,盛柒這個合作人也不能放跑。之前不知道盛柒是百樂門創始人也就罷了,現在是肯定不行的。
盛柒放在桌下的手緊了緊。陳樂道說得對。和庫普曼有生意來往的是盛家,不是她盛柒。庫普曼願意和盛家做生意,但她代表不了盛家。
但正是因此,她更需要百樂門的經營管理權。
「你說的有道理,」盛柒點頭,「但歌舞廳經營權是我不能放棄的。作為盛家兒女,我總不能遊手好閒吧。」
說道這,盛柒笑了笑。但陳樂道知道她這不是在開玩笑。
那笑容下透出的是盛柒的堅定。
陳樂道有點頭疼。他不是喜歡搞談判的人,但這姑娘又不那麼好忽悠。偏偏這次還不能談不攏就一拍兩散。
盛柒不願意放棄歌舞廳經營權的原因,陳樂道大概能猜到一些。無外乎還是那該死的好勝心和面子以及賣不了錢的尊嚴,利益或許也是有的。
這些富二代,多數都有自己的野心,他們不願意被父輩及家中人小瞧。都想搞點事業出來,讓那些人看看,他們也能成事,不是所謂的紈絝。
盛柒有能力,但因為是女孩不能成為家族掌舵人。就連現在分家產都沒有她那份。這姑娘多半是抱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心態想搞事情。
都想要經營權,這事有些麻煩。
陳樂道手指輕輕捻動著,忽又停下。
「這樣如何。公司總經理歸你,副總經理由韋正雲擔任。你們負責處理公司具體事務,但公司決定權歸我。」
總經理由誰當陳樂道可以不在乎,只要歌舞廳決定權在他手裡就好。他原本對赫克托這幾個合作人的想像是:出錢投資,然後等著拿分紅,公司有事需要他們時,他們就出面應付應付。
這要求有點過分,但偏偏赫克托和湯姆兩人都對管理歌舞廳沒什麼興趣,一心只想搞錢。陳樂道的想法眼看就成了,結果最後一下卻是出了意外。
聽完陳樂道給出的意見,盛柒心中思量著。看陳樂道這模樣,這似乎確實是他最後的的底線。
陳樂道剛才的話說得很中肯,她要想拿到經營管理的權利,另外幾個合作的人只怕不會願意。
她的性別和她的經驗相對陳樂道,都不占優勢。
當然也能自己單幹,但想到自家現在那狀況,單幹只怕難度不小。不僅錢是個問題,就害怕那幾個哥哥背後給他使絆子。
思量完厲害,盛柒心中有點不願,但還是點了點頭:「好,那就這樣。」
能擔任總經理,也不錯。她雖然自信自己能將歌舞廳經營好,但畢竟沒經驗。
投資百樂門的錢肯定不會是小錢,即使去找其他人合作,多半也不可能放心得將這麼大的投資交給她去弄。想到這,盛柒忍不住再次輕嘆。
自己怎麼就不是男兒呢!
「我現在的錢還不夠。你在報紙上已經看到了我家現在的狀況,我需要先拿到屬於我的那部分家族財產。」
如果不是因為家裡鬧著分財產,百樂門或許早就已經出現了。
「你準備怎麼做?」陳樂道看著她,「我已經讓赫克托聯繫他舅舅,如果這次沒有遇見你,我們三個人本來已經準備自己投資了。」
陳樂道需要盛柒給出一個大概的時間。分財產這種事向來都是麻煩事情,不可能盛柒這邊一直不解決,他們就一直拖著。
盛柒想了想,不再對心中那個想法感到猶豫,說道。
「我父親在去世前曾留下關於如何分配財產的遺囑,家族大部分財產都留給我幾個哥哥,但其中也言明如果我們姐妹沒有出嫁,那麼也有我們一份。」
關於父親遺囑中將大部分財產交給她那幾個哥哥,盛柒並不埋怨。畢竟父親也給她們未出閣的姐妹每人留下了十萬大洋。
不過她那幾個哥哥連本該給她的十萬大洋都不想給,這就不行了。
「我了解過政府的法律,家族財產中,女兒只要沒有出嫁,都是可以有財產分割權的。我上次拿著父親的遺囑找他們,但他們毀了遺囑,不承認遺囑的事。」
盛柒說到這臉上帶著些許哀意。十萬大洋對他們盛家來說不算什麼。但苦於那幾個哥哥沒有錢生錢的本事,因此連十萬大洋也不願給她。
「我已經決定,將這件事搬上法庭,他們既然毀了遺囑,那這事就只能按法律來辦了。」盛柒堅定說道。
這幾年處處都在講法律,講解放女性。總不能輪到她們盛家財產分割這件事上,就不講法律了!
「你是說你要告你那幾個哥哥,用法律來解決這件事?」陳樂道頗為驚訝地看著她。
姑奶奶,你真的是民國人嗎?
陳樂道心思頗為複雜。雖然如今女性權利已經大大解放,但老思想依舊還在。除了那些個文化人,普通人甚至連離婚都不會去嘗試。
不見那些個思想先進的人離婚後引去多少非議麼!
都言家醜不可外揚,這姑奶奶居然還要將這事搬到法庭上!
陳樂道佩服盛柒的勇氣,這不是一般的女子。普通女子是不會有這般勇氣的。
盛家這段時間本就是生活在報紙上的家族,若再來一次法庭對決分家產,那這事說不定就真得會搞得海內外皆知,大告於天下了!
畢竟盛家不是沒什麼名氣的小家族。
盛柒點頭,這件事她已經思考很久。除了走法律這一條道,沒什麼別的方法。
陳樂道見她心思堅定,點了點頭,心中雖訝於盛柒的選擇,但這無疑是最好的辦法。
「你打算什麼時候去法院?」陳樂道問。這時候的法院是怎麼辦事的,他也不了解。
「我現在還差一個律師。」
「律師,」陳樂道嘴裡輕聲念叨著,他好像有段時間沒去找老薛嘮嗑了。
「我認識一個律師,可以介紹給你認識。」陳樂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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