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 金幣(1/2)
就算是林凡成立了公司,因為現在還沒有經營所得稅,所以林凡是被徵收個稅的!
個稅是被徵收多少呢?
45%!
很高吧!
其實國家企業更高!
國企直接就是55%!
這一點,林凡表示贊同,掙得多,交稅多,那再正常不過了。
不過到了明年, 就會進行稅務改革,到時候國家大型企業,還是55%的稅率!
國營的小型企業和集體企業呢,是10%到55%,分八個等級,超額累進計稅!
私營企業呢,是實行統一的35%,也就是到了明年,林凡可以節省10%的稅!
而現代的企業稅收,要到93年左右才會進行修改。
目前啊,林凡是45%的稅收!
但是,給國家正常那是應該的,就光咱們國家在慢慢的強盛起來,林凡就當仁不讓,畢竟國家越是強盛,自己也就生活的越好。
林凡何嘗不想回到那個能用手機點外賣的年代呢?
看的奧特曼還得給自己的兒子翻譯,懷念之後的中文字幕和國配啊。
工廠建立起來了,接下來那自然就是生產了!
「開機!」
機器,直接開動了,伴隨著一陣鞭炮齊鳴,車間內的流水線,緩緩開始,林凡直接從津門那邊購買了100萬隻易拉罐,放在了一起上。
一個易拉罐的成本,是1毛7分,林凡購買價格呢,是2毛錢一個!
而這聽裝可樂的成本, 就算可樂的成本,只有3分錢!
意味著,不算人工和前期投入,這一瓶可樂的成本價格,只有2毛3分!
而林凡呢,是賣4毛5分的!
一個,林凡是賺2毛2分!
給百事可樂25%的利潤,林凡一個是賺16.5分!
別忘了,還要交稅,基本上一個就是9分錢!
是不是覺得,這也太少了!
就算是賣了100萬瓶,也才賺不到1萬塊錢啊,而林凡的投入是多少?
整個工廠前前後後花了林凡小5000塊錢!
而機器,則是高達70萬!
70萬,還是港幣!
賣1000萬瓶都不一定能回本。
可是,這玩意兒,要的不是賺錢, 而是百事可樂這個品牌的使用權。
百事!
可不是一家單純的飲料公司,實際上百事還有很多的副業, 甚至嚴格來說, 可樂本身就是百事的副業。
這個使用權呢,林凡是沒有什麼權限的,這些權限是需要林凡自己去建立的。
就好比說,林凡就好像是一個開拓者,在幫助百事開拓國內市場,而開拓到什麼程度,林凡說了算,開拓出來什麼權限,那林凡就能使用什麼權限。
不過,林凡在合同上可是說了,每年10%遞增,如果連續三年無法完成,那就會收回這個權限。
林凡其實壓根用不了那麼久!
十年,二十年?
等到香江回歸,林凡這個身份,能得到巨大的提升,因為簽約的,是「華夏地區」!
香江,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陣鞭炮結束,第一批的可樂,也迅速的被包裝好了,一聽一聽的,直接被擺放好,然後包裝好,送到了林凡的面前。
林凡直接打開,一口就喝了下去!
「就是這個味道!」
一陣感慨!
一年1000萬瓶,也不過是幾十萬而已,林凡根本不在乎,這錢他自己出都可以。
自己,終於是喝上了自己喜歡的可樂了!
接下來,所有的炸雞店,全部換上了可樂,冰可樂搭配炸雞,顯然是出現了更美的味道了,不得不承認,飲料的銷售直線下滑,但是利潤卻在上升。
聽裝可樂是擺出來販賣的,炸雞店裡是沒賣的,只有滷菜店有的賣,還是4毛5分,林凡不占老百姓的便宜。
但是,和1毛5分的比起來,這個價格依然很高。
不過,有玻璃瓶!
玻璃瓶的,才是真的掙錢!
一個玻璃只需要三分錢,還能回收再利用。
簡單的說,林凡購買1000萬隻玻璃瓶,只需要30萬元,而這玻璃,可以經過重新的清晰消毒烘乾之後,還能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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