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翻車場面(2/2)
這麼有趣的公開判刑場面,他們怎麼可能會錯過?
哪怕不為了看熱鬧,單單看這期節目也能獲取一些有關細節,方便接下來的正式競演不是。
同樣的時間,同樣的一幕,類似的畫面,正在全囯不少地方陸續出現。
魔都蒲東區,賀越加了會兒班,拖著一身疲憊回家,還沒吃晚飯就習慣栍的打開電腦。
他曾經有個歌手夢想,可惜前年參加快樂聲優還未入圍百強就被淘汰了。
不過這阻擋不了他對歌唱的熱情。
因此哪怕出來工作了兩年,還時不時關注與此相關的娛樂信息。
最近《偶像歌手》傳得沸沸揚揚,多次上了各大頭條熱搜,他自然不會不知道。
「還有十分鐘到20點,吃點東西還來得及!」
賀越想了想,為了省時省力,乾脆取出一統方便麵直接了事。
「咦,這就播放預告了?」
賀越三兩下解決掉晚餐,正想出門丟掉垃圾,忽然直播畫面嘩聲一片,刷出一連串造型各異的練習生照片。
他連忙丟下手中垃圾,一溜煙回到電腦桌前,入目一片彈幕:
「苦啊,天天期盼,終於盼到了…」
「2333,居然提前播放了呀?」
「這練習生的妝扮是認真的嗎,簡直鬼畜畫面啊」
「真香警告,名場面即將出現!」
「什麼鬼片頭,看得我噴飯了都…」
「這哥們瞪眼笑是認真的嗎,仿佛在看兒童節目誒!」
「媽耶,這小哥哥笑得很娘很賤,我好喜歡啊——」
賀越忽視掉屏幕上方的彈幕,看到畫面也相當無語一笑。
儘管他分辨不出這些練習生誰是誰,但將這種翻車現場的照片放出來真的好嗎?
哪怕你這檔節目號稱不是在作秀,而是在選秀!
不濾鏡,不修音,不假唱,追求真實實在,但一開始就這麼埋汰選手們,也不太好吧?
隨著直播畫風一轉,閃出一段街頭採訪畫面:
主持人攔下一名頭戴兜帽的男子,問道:
「請問你覺得做偶像,需要什麼條件?」
「做偶像啊…」
兜帽男停步想了一下:
「首先,我覺得一定要靚仔,然後有身材啦。」
主持人又攔下好幾個路人,得到的答案千奇百怪:
黑衣女孩羞赧一笑,回答:
「男偶像是嗎?」
「是的。」
「外形高大英俊啦,最好像我心目中白馬王子一樣。」
平頭小哥詫異回頭,沉吟一下道:
「要有氣質,還得有才華。」
打扮清涼的小姐姐面對鏡頭採訪,笑嘻嘻:
「畢竟偶像是從事演藝行業,我覺得不能只有外表,不能當花瓶,最重要是有實力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