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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神眷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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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衪們不願意給其他報酬。

而是因為兩者都剛從封印中甦醒,正處於一窮二白的創業期,只能用『眷者』這個相當於『創業元老』名頭籠絡人了。

兩位大佬同時伸出了橄欖枝。

危機!

既是危險也是機會。

要是林風真是創世紀原住民,捲入這種級別較量中,無論投入那一方都很有可能屍骨無存。

可他是玩家啊!

真正的『命運之子』,再慘不過是刪號,他怕個毛線。

最重要的是,兩人根本不願意放過他,怎麼也要將他拉下水,他連不選的機會都沒有。

「只要冒險者你幫我,除了眷者之外……」

哈滋卡加價。

只是越聽對說開價,林風越是不會選對方。

因為對方跟現實世界中,那些『我是秦始皇,現在急需資金復國,如果現在投資,成功後封你為王』的詐騙簡訊有什麼區別?。

同樣是大餅畫得飛起,實際上不過是騙局。

當然,對方給的這些條件會落實。

但完全可以前腳給你,後腳直接剝奪,又或者是在其中埋雷。

邪神都能靠得住,母豬都會上樹了。

反而是莎倫並沒有加價的意思,擺明了條件只有眷屬這條。

眷屬,關係就像是瑟斯和自己的師徒關係一樣,既有可能獲得大量好處,也有可能只有一個名頭,全看雙方關係發展。

潛力上限驚人,但壞處也不是沒有。

神靈與九大陣營可是競爭者,一但成為對方眷屬,就相當於是九大陣營的二五仔了。

不過林風是玩家。

對陣營可沒有『忠誠』一說,當二五仔他自然是無所謂,前提條件是要有足夠好處。

或者說,城堡陣營中分蛋糕的玩家太多,如果能獨享或者跟少數人分享一份蛋糕最好,因為能吃得更多。

就像是為一個成熟的大公司打工,做得再多回報也就那樣。

可要是一個初創公司,你如果陪著對方一起創業,如果最後能成功的話,回報自然是驚人無比。

換成是以前的林風,自然是不願意冒險。

可現在的話就馬上有了決斷。

「不知道我即將信奉的是那位閣下!」

他問出了最後一個問題。

神靈,這種超級大佬,編年史的設定中自然有,而這才是他的獨屬優勢。

就像是九大陣營,在設定中都有介紹,神靈們也是如此,有名的神靈在設定中都有介紹。

只要知道對方神名,就能知道對方實力、過往…等等,優勢可不要太大。

莎倫說出了自己神名。

「黑夜之神!」

一個讓林風恍然大悟的神名說了出來。

是的,他此時才算是明白了,自己為什麼在最初與對方見面時,覺得有些熟悉了。

因為對方是個極為有名的神靈,同時,對方還有兩個名字。

月亮女神:蘇倫!

黑暗女神:莎爾!

兩者融合起來之後,才是完整的黑夜之神。

莎倫這個名字,本就是兩者融合而來。

林風最初沒有認出對方,是因為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自己隨便就能遇到神靈,畢竟創世紀中明面上可沒有神靈。

超級大佬!

要是用夏國歷史來比喻來說,對方相當於三國時期吳國那種級別。

同時也是中立陣營。

這點最為重要,如果真是什麼邪神的話,對方來頭越大,林風越不敢答應。

中立的意思!

就是你為他辦事,對方就算是不會給你額外報酬,但也會給基礎報酬,而且答應的事最少不會設置陷阱與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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