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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神眷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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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哈滋卡很快做出了選擇。

至於林風的話,在雙方結束對峙之際,就先一步帶著屬下站到自家大佬背後,生怕對方不朝自己下手。

要是對方不是邪神的話,可能會拉不下臉,但邪神可從來不要臉的,他可不想死得如此輕率。

事實上,他的選擇非常英明,哈茲卡準備妥協之後,第一時間就準備朝他下手。

只是當他站到莎倫身邊之後,那就沒有機會了。

現在再出手的話完全就是打莎倫這位『前』光明之神的臉。

因此哈滋卡只是用空洞的血色眼眶盯了林風幾眼後,身軀開始崩解,最後變成一條巴掌大小血色鯊魚躍入大海之中。

實際上,要是莉莉絲全力暴發的話,是有機會攔下對方的。

但林風並沒有下令。

原因只有一個。

莎倫前腳答應放人家走,你後腳就殺了對方,如果換成是邪惡陣營老大肯定不會在意,可是秩序陣營就不行了。

言出必行可是人設。

「對方這不過是一抹意識,就算是殺了也只能讓其沉睡一段時間,而且對方急著舉行新的血肉重生儀式,只會躲我們越遠越好!」

莎倫提醒了林風一句。

意思就是殺了對方也不會對其造成多大損失,更不用擔心對方報復,現在是對方怕他們破壞儀式。

有這種能為自己人考慮的老大就是好。

換成邪神的話誰會管屬下,遇到危險的話,更是會讓你上去堵槍眼。

「我明白!」

林風點頭表示理解。

只要對方不會一直盯著自己就好,他可不想被一位神靈在暗中盯上。

「我現在只有銀月權柄,等我取回所有權柄之時,就不需要擔心對方了!」

莎倫給出了一個承諾。

那就是她一但取回所有權柄時,就會出手對付哈滋卡。

換成其他人,可能聽不懂這是什麼意思,但這可是重要設定,所以林風很清楚。

權柄!

說白了就是神職。

就像對方以前是光明之神,就有光輝、聖光、銀月…等多個權柄,現在聖光權柄被城堡陣營掌握,才會出現聖堂教會。

掌握了權柄,就等於是掌握水源上游。

放水給你才能用,不放水的話,你根本就無水可用。

沒了權柄後,聖堂教會就不能使用聖光。

現在明白九大陣營會對付復甦神靈了吧?,除非是願意放棄手中掌握的權柄,不然誰都不願意看到神靈復甦。

而對方這話也讓林風明白了,那就是對方為什麼使用的力量全是跟銀月相關了。

因為對方權柄大都失落,現在僅有銀月而己。

所以堂堂的超級大佬,才會算計默默無聞的血神,權柄都在的話碾壓即可。

嗡!

一輪銀色月光在莎倫小手浮現,變成了一輪銀月,但偏偏卻被對方托在手心。

「接受它你就是我的神眷者,不接受的話,以後我會支付今天的報酬!」

對方並沒有強迫林風成為自己眷者的意思。

這才是秩序陣營行事風格,講究的就是『自願』,換成是邪神的話完全不容拒絕。

對此,林風早就認真考慮過,所以毫不客氣的接過。

【你獲得神靈祝福,你的基礎個人全屬性+1,本祝福會隨著賜予者實力變化!】

【你獲得了神眷天賦,月亮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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