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墓地是奮鬥目標(1/2)
「什麼大麻煩?」方同故意驚呼一聲,引得咖啡廳好幾個人側目看他。
方同這才意識到自己演繹得有些誇張,看來有機會要給蘇漁請教一下演技問題了,好歹他也是上過兩次熱搜的人物。
「《仲夏夜之夢》的製作寶典呢?交接的時候你為什麼沒給我?黃律師,他這種行為算什麼?」
一旁的黃律師立刻接話說:「這是在職期間的工作內容,嚴格來講屬於公司的智慧財產權,你的行為夠得上侵占公司財產,皓娛完全可以報警來處理,這絕對算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方同冷哼了一聲,掏出手機翻出兩張圖片,「我離職的時候可是按照皓娛的制度辦理過交接手續,這是人事部和羅總監你的簽字確認單,你們不是都確認我完成交接了嗎?」
羅旭一時語結,當時簽字的時候他就有點心虛,沒想到方同果然挖了個坑,連忙向黃律師投去求助的目光。
黃律師清了清嗓子,一副公事公辦的態度。「交接手續並不能代表什麼,如果你是刻意隱瞞本該交接的內容,更加證明你侵占行為的主觀故意性。」
「我沒有刻意隱瞞啊,一個從來沒有存在過的東西,怎麼認定我侵占?法院是你家開的?」
「不可能,綜藝節目怎麼能沒有製作寶典呢?這是行業慣例。」羅旭氣急敗壞地搶著說。
「不對吧?一般只有引進國外版權的節目才有,國內自主研發的節目通常都沒有的。這種形式主義的東西弄了也沒人看。」方同的這套說辭完美地複製了羅旭當時搪塞邢有達的話,就像他在現場聽到了一樣。
「胡說!」羅旭當然不會承認,但還是不禁有些漲紅了臉,「製作寶典是一個節目的核心精髓,怎麼會是形式主義呢?」
「哦?」方同又是驚呼一聲,「羅總監,你不會忘了吧?」
羅旭一愣:「我忘了什麼?」
方同從手機里又點了一下:「半年前你接手製作人職位的時候,我就專門發郵件問過你,你回覆說不要在這種形式主義的東西上浪費時間,所以我才沒寫。」
方同又轉頭問黃律師:「黃律師,聽說郵件也是可以作為證據,是不是真的?」
黃律師支支吾吾不知該怎麼應對,羅旭本來是請他來扯一些法律概念嚇唬嚇唬方同,沒想到方同竟然做得滴水不漏,有交接手續、有來往郵件,讓他沒有任何可以下手的地方,他只好看了看身旁的羅旭,畢竟這是他們業務部門自己的失誤。
羅旭完全呆住了,他根本不記得這封郵件。當時邢有達讓他儘快接管節目組,方同發郵件說有工作還沒完成,希望繼續留在節目組。他還以為方同藉故賴著不走,隨手回了一封郵件打發了他。
原來方同的坑半年前就挖好了,一直在等著他。
「即……即便沒有文字版,也一定在你腦子裡,要不然你之前怎麼組織各部門進行創作?」
「節目是我策劃出來的,這些原則性的東西當然在腦子裡有所考慮。」方同點點頭承認了這一點,隨即又一挑眉,「皓娛是想把我的腦子沒收,還是要挖出來?」
「你……你把它寫出來。」
「抱歉!你忘了我現在正在遵守皓娛的競業協議,兩年之內不得為任何一家同類公司提供類似的職業服務,可沒說皓娛除外。如果羅總監真的想要,麻煩兩年之後再來找我吧。」
方同停頓了一下又補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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