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和甘虹一樣的賤人呂夫蒙(1/2)
甘虹捂著臉走了,帶著余晨走的。
儘管外面嘩啦啦的下著大雨。
陳昭毫不在意。
老實說,他有八成的把握確信余晨是餘歡水的種,但那又如何?
他可是當過皇帝的人,心態高的很。
和自己不一條心的兒子,就算是親生兒子又如何?
能力強的殺兄逼父,自己奪位。
能力弱的和一隻雞似的,還拉攏老幹部造自己的反。
這個余晨不過八九歲,就在甘虹的影響下,和餘歡水玩冷暴力,那就滾一邊去。
等到自己心情好了再去處理。
當然,前提是確信這小子真的是自己的種。
不過DNA鑑定什麼的,讓甘虹去做。
陳昭才不願意帶著帽子,戴著墨鏡去那地方。
更不願意為了確信這個混小子是不是自己的種而掏錢。
沒錯,他懶得為甘虹多花一分錢。
再說了,他要是表現出對余晨的關注,這個甘虹就會上杆子來敲詐他。
像甘虹這種女人,就是一個雙標狗,滿腦子以為嫁給男人就已經是全部的付出了。
當然,她甚至認為嫁給餘歡水是施捨,是菩薩肉身點化。
電視劇當中,每次吵架她都有經典台詞——你陪我的青春損失費。
我呸!
娶了你,男人的青春才是最大的損失呢!
甘紅就是網上常見的越活越作的代表,作到最後離婚分手,還要把過錯都推到餘歡水頭上,講他窩囊、廢柴、愛撒謊,以致兩個人過不下去,完了還心安理得地霸占所有財產……
按照電視劇里演的,她覬覦餘歡水用命換來的100萬時怎麼說的?
給孩子啊。
余晨成了她的擋箭牌,換句話說,余晨成了婚姻正確。
餘歡水要是不把這筆遺產留給余晨,那他就成了混蛋,小氣、記仇、沒有愛心沒有擔當,算不上一個男人,一位父親。
而她呢,有了這100萬,可以少盡一點義務,少付出一點辛勞。
說到底,還是打著孩子的旗號為自己的未來考慮。
餘歡水的責任心和對孩子的愛,完全成了她控制這個男人的手段,而且還能找到為自己內心醜惡開脫的理由。
既然甘虹可以不要臉,可以肆無忌憚的用自己的孩子要挾餘歡水。
那麼陳昭幹嘛要受他要挾?
孩子不只是我的,也是你的,更何況有很大可能只是你的,不是我的。
既然如此,我幹嘛要牽掛老婆孩子?
早點離婚,早點分開,最好把余晨也判給甘虹多好?
餘歡水想要的是真正美好的生活。
陳昭做的的目標也是在這座城市過真正美好的生活。
讓甘虹淨身出戶,讓公司三反派進局子,讓欠他十幾萬的那個呂夫蒙連本帶利的還錢,還有收拾那些所謂的「公益組織」。
到時候自己有車有房有存款,吃吃喝喝,遊樂遊樂,找一個願意過日子不作的寧中則……,啊不是,找一個美婦過日子,不挺好嗎?
什麼,你說為什麼找美婦不找少女?
咳咳!
也不是不行。
只不過他根據自身的經驗,對比了一下寧中則和周芷若。
覺得周芷若直到生了孩子,進位皇后之後,生活上的情趣才能和寧中則相比……
總之,陳昭想著這些有的沒的,自己做了晚餐吃了,然後一覺睡到自然醒。
吃完早飯,洗刷乾淨碗碟,把甘虹沒有帶走的女人用品全丟進一個大箱子裡扔到地下室,之後給開鎖公司的人打電話過來家裡更換門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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