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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章 【她的回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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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城。

「這道題目就是這樣的,只需要你會運用數學公式就能很好地解出最後的答案。」

林畫正給楊姐的孩子講解數學題目,又問道:「明白了嗎?」

男生點了點頭,說道:「懂了,謝謝畫姐姐。」

「畫姐姐,我就先回去了。」

男生收拾自己的練習冊,準備離開回去,感謝道:「畫姐姐,真得要謝謝你了。」

「不用客氣,你自己回去要好好練習,注意就是不要粗心。」

男生點了點頭。

看見林畫給楊姐的孩子講完題目,林衛國笑著讓他留下來一起吃飯,不過男生這邊自然拒絕了。

林畫這邊給隔壁的孩子講了題目,也就會回自己的房間裡面準備寫論文,沒辦法她的研究生論文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雖然已經確定了論文大致方向,也就是研究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這兩項罪名之間的關係。

因為在林畫看來拐賣,拐騙兒童罪相互依存,處於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同一法序。

林畫打開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不停地敲擊著鍵盤,屏幕上一行字出現,「刑法不能僅滿足前者的立法修正需求,而忽視後者長期以來的立法缺陷。當前,拐騙兒童罪保護對象單一,罪狀描述簡易,量刑情節缺失。本罪的立法修正應當重點關注保護對象,罪狀形式,量刑情節三個方面。罪狀形式采「具體列舉+抽象概括「的綜合模式。量刑情節應包括從重,減輕兩方面內容,以增加本罪的量刑幅度……」

也許是因為林畫最近都在看拐賣兒童和拐騙兒童的相關案例,林畫的內心越發覺得這裡面有很值得討論的點,尤其是對於追訴期之爭,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拐騙兒童罪法定最高刑為五年有期徒刑,因此此類案件的追訴時效為十年,可是在現實案例中,受害者家屬受各種因素限制,可能間隔十幾二十年才找回孩子、找到拐騙者,案件早已超過了追訴期限,難以追究拐騙者的刑事責任。

在林畫看來,不管是拐騙兒童罪還是拐賣兒童罪都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犯罪者必須要為之接受法律的審判。

林畫正寫著論文,林衛國敲門走了進來。

「畫兒,給你切了水果。」

林衛國端著一盤切好的水果走進來,放在林畫的書桌旁,看見林畫正在用電腦寫東西,雖然不在意林畫究竟在寫什麼,卻是問了一句,「是在寫畢業論文嗎?之前聽你說還在為論文煩惱,現在怎麼樣了?」

林畫眉眼一彎,笑著回道:「已經確定好方向,還在寫。」

林衛國點了點頭,也沒多問,瞅了一眼林畫書桌上的一本《刑法》書,翻開的那一頁清楚地寫著——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林衛國眼神猛地一變,面上沒有任何變化,心卻是在那一刻揪緊了。

他知道自己的女兒選擇的專業是法律,但他卻不知道林畫現在正在研究的居然是拐賣兒童罪。

就在看見《刑法》上那一條法條說明的那一瞬間,他眼前浮現的就是那天晚上他做下的那件事。

那個女人絕望的嘶吼,無聲的吶喊,死命地抓著他的腿,不鬆手,就那樣一直死命抓著,哭著,祈求著,但是他一腳又一腳地踹上去。

林衛國打了個寒顫,他想起了那個女人的痛苦的樣子,渾身的寒毛就那樣豎了起來,他其實一直都沒有忘記那件事。

從來都沒有忘記,一直都記得那件事,那個深夜,那個女人,以及那個他搶來的孩子。

林衛國的表情有些猙獰,即便他努力忘記,可是那件事也不曾離開過他。

因為那個他搶來的孩子就在他眼前一點一點地長大。

這是他的孩子林畫!

這是他的女兒林畫!

林衛國心裡一遍又一遍地告訴自己這個答案,似乎只有這樣他的內心才會沒有那麼多的恐懼和不安。

他不需要感到不安,同樣不需要害怕,因為沒有人知道那件事。

除了那個女人,不會再有人知道那件事。

那個秘密永遠都不會揭開的!

林衛國心裡如此想到。

林畫沒有注意林衛國的眼神變化,只是吃著水果,繼續開始想論文,但注意到林衛國並沒有走,有些疑惑,抬頭望著林衛國,問道:「爸,怎麼了,還有什麼事嗎?」

林衛國一怔,回過神來,那些想法通通都消失不見,搖了搖頭,說道:「沒有,你先忙,我就不打擾你了。」

說著,林衛國就準備離開。

就在這個時候,林書的電話打了過來。

林畫有些意外,林書會主動給她打電話,這真的讓她有些驚喜,立即笑著接通了電話,問道:「林書,怎麼有時間給我打電話了啊?」

林衛國看著林畫正在打電話,目光又掃了一眼那本厚厚的《刑法》,就那樣一直盯著,表情嚴肅,眼神晦暗不明,但什麼也沒有說,轉身走了出去,腳步沉重。

就那樣一步一步地走出去,又停住,轉過頭望著林畫的背影,表情十分複雜。

雖然只是那一瞬間,他忽然覺得林畫和那個女人長得有幾分相似,似乎那個女人——

「啊啊啊——!」

在那黑夜中哭泣,一直發出無聲的吶喊。

林衛國不再想,林畫是他林衛國的女兒,是他親生的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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