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書(2/2)
所以,請大家不要拿自己狹隘的目光看待事物,並在信息沒有搜集全的時候肆意評價。
因為真的顯得你很傻逼。
還有,那位在給我留言的讀者的故事也沒有結束。
她給我發了一大段留言。
就是讓我標註原出處。
女生,看起來年紀不大。
前期也是十分友善的勸告,我記不太清了,大概就是告訴我文豪野犬粉絲的瘋狂性,讓我標註原出處。
說實話,我不是很理解你們這種標出處的魔怔行為。
當然,我也不是不能標。
但是「不標就別用這種」態度,就十分讓我作嘔。
本就是一個衍生同人作品,是圓自己夢想的一件東西,版權歸屬又不在我,非要讓我標出處。
他媽的在評論區里引用一個作者的詞句,就必須要標註出來,不然就別用這種人,你們是不是真的傻逼啊。
你們平時說話也是:「你今天吃了嗎?——作者xxx。」「我還沒吃呢。——作者xxx。」
純屬腦子有問題。
後續,這位讀者也確實讓我見識到了文豪野犬「粉絲」的瘋狂性。
用雙引號是因為我本身就是文豪野犬的粉絲,而這位讀者的行為在我看來只不過是一個二次元私生飯。
把其稱為粉絲簡直是侮辱了這個詞語。
總結:飯圈令人作嘔,希望你們這幫二次元私生飯別來看我的書。
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