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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村莊遇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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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威憤而殺人,並且囂張的留下殺人血書,城裡的倭寇又怎會沒有反應。

大批軍隊出城,循著常威離開的方向追擊而去。

這樣一來倭寇的注意力就全在他的身上。

由於他是往外逃,而不是躲在城中,所以倭寇並沒有在城裡鬧,這也正中常威下懷。

一者殺人為泄憤,二者留血書挑釁倭寇。

這麼做的目的無非是向倭寇立威,把倭寇的怒火集中在他個人身上來。

他可不想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接著給城中之人帶去麻煩,而麻煩意味著會死人。

倭寇就沒有把國人當人看,燒殺搶掠一樣都沒少做,跟倭寇講道理,那無異於跟屎講飯菜多美味。

噁心。

經他這麼一鬧,再由親眼目睹者傳播,到是讓佛山居民知道了他這麼一號人物。

一時風頭無兩,名聲急劇攀升,這到是常威沒有料到的。

他殺人不是為了名聲,只為胸中一口氣,一口萬萬人都想用血來平息的氣。

都說匹夫無腦,做事不計後果。

但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如果這樣的匹夫能殺盡倭寇,那常威願意做這樣的匹夫。

五步之遠,他自認一步都還沒有走出去。

真正走完五步,那應該是倭寇屍骨潤漢土,拋盡敵血染黃沙。

這才是他這個匹夫要走的五步,若是不夠,那再多走幾步也無妨。

常威殺人後就往高山密林里鑽,至於所在的地方是何處,那已經不是他該在意的事情。

仗著強悍的實力,常威穿過密林爬到一座小山頂。

極目望去可看到大批倭寇出城,邊三輪,汽車都有四五架,更有軍犬被牽著向他所在位置尋來。

白邊紅點的姨媽巾在風中飄蕩,常威臉上露出厭惡的表情,轉身繼續往密林里鑽。

「早晚有一天讓你們連尿布都不敢揚起來。」

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被敵人追著跑,本身就不是什麼好聽的事情。

常威胸中殺意未散,反到變得更加濃烈了幾分。

他也想回身仗著實力殺個痛快,但常威的頭腦很清醒。

蟻多還能咬死象,他又不是真正飛天遁地的神仙,被幾十條槍指著也會死。

僅半天的時間,他翻過幾座山,淌過一條河,早已遠遠的把倭寇甩開。

就是軍犬也沒辦法跟上他的速度,想捉到金鐘罩滿級的他,非得布下天羅地網不可。

再次前行了一段距離,穿過樹林後眼前豁然開朗,入目所見再不是山林。

只是常威卻開心不起來。

眼前是一個村莊,約有幾十戶人家的樣子,但常威沒有看到人,一個都沒有。

倒塌的房屋,很多還保留著被火燒過的痕跡,一見就是人為。

常威沉默著,他知道這意味著什麼,除了兵災再無第二種可能。

這樣的慘劇遍布大漢國土,只要有倭寇的地方就不會存在完好的地界。

他們屠村,更敢屠城,就沒有倭寇不敢幹的事。

累累罪行簡直罄竹難書,死在倭寇手中的大漢子民不計其數。

就是這樣的罪行,在後世居然還有人為他們發聲,還願意原諒他們。

這些人也不問問先烈答不答應,死在倭寇手中的萬萬亡魂答不答應。

他們有什麼資格,怎麼敢去原諒。

數典忘祖之輩,非膝軟水涼者難以為之。

想及此處常威吐出胸中一股鬱氣,更加堅定了往後要做的事。

有人以為書本或是影視中的這段歷史就很慘,但現實與親眼所見比之慘幾倍。

「這是國家民族的悲哀,更是四萬萬國人的悲哀。」

他走進村莊,把那災禍後的遺址看得更清楚些,仿佛要將其印在腦子裡,刻在骨頭上。

他要記住這一切,還要記得萬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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