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假行僧(2/2)
唐儉:「最近在拍什麼電影?」
「你們年輕人比較有朝氣,肯定不會拍一部休一年。」
樂云:「我最近正在拍電視劇,應該說是情景喜劇,等這拍完了,才會著手新電影製作。」
「估計到時候會同時啟動兩部片子。」
「喜劇?」唐儉點了點頭:「喜劇的確是相對容易出頭的選擇,看好你,等到了橫城我去你公司看看。」
樂雲去逛後台時,他們就有聊過了,所以知道樂雲把公司開在了橫城。
一般娛樂公司不是燕京就是魔都,直接開在影視城的公司,鐵定是要經常出作品的。
樂云:「歡迎歡迎,小萌,你記一下,到時候安排。」
除了這幾個人,現場還有一個樂隊,坐的距離一群人都很遠。
樂隊中,幾個人正在悶頭討論。
「老沈,那《光陰的故事》還有星盛哥之前排練的歌,就是那個樂雲寫的。」
主唱沈燾抬起頭:「搖滾天才,可惜生錯了時代。」
「不是啊老沈,誰說搖滾一定死了,他能寫得出一首兩首,就能寫出第三首第四首。」
「他不是開娛樂公司的嗎,直接去問問他要不要人。」
沈燾猶豫了一下:「這麼問,很奇怪吧?」
「不奇怪,老沈,你趕緊去。」
沈燾最終起身,走到了樂雲面前:「樂雲你好,我是沈燾,荒野樂隊的第三任主唱。」
樂雲和沈燾握手:「你好,你的歌我聽過《小湖之春》。」
沈燾尷尬:「那是第二任主唱華新時代的代表作。」
樂雲的確是親自聽過《小湖之春》而不是前身的記憶。
當時開始寫搖滾的時候,樂雲就選過搖滾巔峰時代的樂隊的歌來聽。
荒野樂隊當年算是一流搖滾樂隊。
不過搖滾流行的時代,一流樂隊何其多?
現在任然沒解散的,沒幾個。
沒換主唱的,更是沒有。
聽到沈燾說《小湖之春》是第二任主唱的代表曲,樂雲知道鬧烏龍了。
如果這歌版權還在荒野樂隊手裡,他肯定不會這麼說。
「你好你好!」
沈燾:「樂雲,聽說你建了一家娛樂公司,會經營唱片業務嗎?」
「當然!」樂云:「我在公司專門建了十個錄音棚,都是用的最好的設備,不久之後就會開業。」
沈燾眼睛一亮:「那,你們還簽人嗎?」
沈燾補充:「我是說我們整個荒野樂隊,如果只是我的話,不愁簽約公司。」
樂雲思索了一下:「的確缺人……」
沈燾:「如果樂雲你親自寫歌,那我們就加入大地娛樂,C級簽約都無所謂。」
樂雲思索了一下:「你們好歹也曾經是一流樂隊,要簽約肯定給你們A簽。」
「不過,我要感受到你們的實力。」
「放心!」沈燾:「晚上,我們會有一首歌。」
下午的時間匆匆走過,樂雲也在思索。
大地娛樂現在簽約的就只有幾個小演員,唯一出名的就是陳鶴翔。
樂手方面的話,簽約的都是器樂樂隊,沒有真正的明星。
荒野樂隊如果加入,到是好事情。
不過……大地娛樂開始做唱片?
只養一組人,全力啟動起來很虧啊。
大量招人?
樂雲一下午,都在計算方案。
最終覺得,如果荒野樂隊的確好的話,可以簽下來。
然後再去簽約幾個有潛力的新人,選拔方式,當然是以公司名義直接到音樂學院去選最靠譜。
至於野路子的歌手,恐怕還得等大地娛樂再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梯,才能去選拔。
野路子歌手基本上良莠不齊,好的特別好,差的特別差,選拔起來,十分費勁。
演唱會導演進屋子:「各位老師,演唱會開始了,觀眾都已經入場了,大家可以去貴賓區了。」
「麻煩有節目的老師帶一下耳麥,免得到時候人員通知出錯,作為通知方式的備選。」
樂雲接了一個耳麥和一群人一起到了貴賓區。
所謂貴賓區就是第一排。
除了嘉賓,其他人都是真金白銀數千才能買到門票。
現場,五萬人歡聲雷動。
太震撼了。
光影飛灑,樂隊現身,老羊大明幾人一人玩兒了一段solo。
隨後,張星盛登場。
「一首新歌《假行僧》,送給大家,也感謝幫我們寫這首歌的阿樂樂雲!」
新歌開場?
現場的歌迷,爆發了,沒有尖叫,全是狂吼。
中年人們的搖滾之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