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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獻給所有人的舞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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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雲走出舞台,才聽見後面還在討論。

「這首歌有點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歡這首歌嗎?」

「喜歡!」

「得,這首歌能拿高分。」

專業樂評人們在錄製評價的時候,都說這個風格的歌沒什麼音樂藝術性,但,肯定會大火。

孟依晨:「我覺得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為這首歌火起來,導致樂雲以後全寫這一類的歌。」

最終投票環節,總導演:「樂雲這一期的表現非常得好,票數非常的高,所以……」

「樂雲拿到了五百位觀眾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評委的票。」

因為觀眾可以投三張,所以其他人並不是合起來分十幾張票。

但是五百個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選都選了《最炫民族風》。

陳宇開玩笑:「要是樂雲每次都放這種大招,那我準備退賽了,要不然總決賽肯定被吊打。」

樂雲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寫出那麼多類似的歌。」

我的歌庫里這種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寫的時候,就達到這種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許加上英文版的,還有那麼十幾首?

陳宇:「哈哈哈,沒關係,輸給這首歌我認了,這怎麼贏。」

「宇哥不哭。」總導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為首發歌手,直接進入總決賽。」

陳宇點頭:「阿樂,晚上喝一杯。」

「好。」

錄製結束,張星盛的經紀人童林又來了:「樂老師,星盛哥請你喝酒去。」

樂雲看了看童林:「啊,我答應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組局,人不多,就幾個樂手。」

陳宇:「星盛哥的樂隊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樂雲疑惑:「星盛哥的樂隊很出名?」

陳宇解釋:「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經唱過搖滾,組了一個樂隊,後來自己單飛,但是樂隊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場樂隊形式的演唱會。」

樂雲恍然大悟,大盛國,以前曾經有一個類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這人在北美把搖滾帶回了九州區核心。

然後搖滾短時間紅遍大江南北。

三年時間,從爵士搖滾一直發展到了流行搖滾,最後搖滾被流行樂吞沒了。

那正好是張星盛剛出道的時候。

寧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張星盛帶著樂雲和陳宇正要走。

寧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飯你不去,就是因為帶樂雲去幹壞事嗎?」

張星盛笑了起來:「我帶他們去樂隊玩兒。」

寧雨汐:「那算了吧,你們那兒全是臭石頭,我還說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個有點像倉庫裝修風格的地方。

門打開後,幾個人走了進去。

「哎,星盛,我又寫了一段,你來聽聽。」

張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帶了個詞曲創作人回來,讓大明搞點酒回來。」

羊方丟下鼓槌:「大明還需要你說?烤燒烤去了。」

張星盛摸出電話,撥通了電話:「哎,大明,來了兩個客人,多搞點。」

過了一會兒,張星盛的樂隊人才到齊。

張星盛隆重的挨個介紹:「陳宇,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

陳宇笑哈哈:「我靠,我這麼沒牌面嗎?」

「樂雲,詞曲創作人,新人歌手,創作能力……我感覺堪比蘭、李、林、牛。」

蘭李林牛是搖滾世代的四大詞曲創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給你介紹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來當桌子。」

「臥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來。

一邊吃一邊喝,幾個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樂雲就算不跟著喝那麼多,那一口也得喝個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張星盛打這嗝兒:「給我們幾個寫一首歌,搖滾,要講,講我們青春年代的……嗝兒~呃,歌好的話我出一百萬!」

這一百萬,等於前世的三百萬,買一首歌,還沒看到貨,可以說是價格已經拉到了頂了。

樂雲臉色通紅,搖搖晃晃:「害!喝大了……不談合同,歌,歌,歌可以寫,筆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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