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獻給所有人的舞曲(2/2)
樂雲走出舞台,才聽見後面還在討論。
「這首歌有點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歡這首歌嗎?」
「喜歡!」
「得,這首歌能拿高分。」
專業樂評人們在錄製評價的時候,都說這個風格的歌沒什麼音樂藝術性,但,肯定會大火。
孟依晨:「我覺得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為這首歌火起來,導致樂雲以後全寫這一類的歌。」
最終投票環節,總導演:「樂雲這一期的表現非常得好,票數非常的高,所以……」
「樂雲拿到了五百位觀眾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評委的票。」
因為觀眾可以投三張,所以其他人並不是合起來分十幾張票。
但是五百個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選都選了《最炫民族風》。
陳宇開玩笑:「要是樂雲每次都放這種大招,那我準備退賽了,要不然總決賽肯定被吊打。」
樂雲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寫出那麼多類似的歌。」
我的歌庫里這種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寫的時候,就達到這種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許加上英文版的,還有那麼十幾首?
陳宇:「哈哈哈,沒關係,輸給這首歌我認了,這怎麼贏。」
「宇哥不哭。」總導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為首發歌手,直接進入總決賽。」
陳宇點頭:「阿樂,晚上喝一杯。」
「好。」
錄製結束,張星盛的經紀人童林又來了:「樂老師,星盛哥請你喝酒去。」
樂雲看了看童林:「啊,我答應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組局,人不多,就幾個樂手。」
陳宇:「星盛哥的樂隊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樂雲疑惑:「星盛哥的樂隊很出名?」
陳宇解釋:「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經唱過搖滾,組了一個樂隊,後來自己單飛,但是樂隊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場樂隊形式的演唱會。」
樂雲恍然大悟,大盛國,以前曾經有一個類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這人在北美把搖滾帶回了九州區核心。
然後搖滾短時間紅遍大江南北。
三年時間,從爵士搖滾一直發展到了流行搖滾,最後搖滾被流行樂吞沒了。
那正好是張星盛剛出道的時候。
寧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張星盛帶著樂雲和陳宇正要走。
寧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飯你不去,就是因為帶樂雲去幹壞事嗎?」
張星盛笑了起來:「我帶他們去樂隊玩兒。」
寧雨汐:「那算了吧,你們那兒全是臭石頭,我還說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個有點像倉庫裝修風格的地方。
門打開後,幾個人走了進去。
「哎,星盛,我又寫了一段,你來聽聽。」
張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帶了個詞曲創作人回來,讓大明搞點酒回來。」
羊方丟下鼓槌:「大明還需要你說?烤燒烤去了。」
張星盛摸出電話,撥通了電話:「哎,大明,來了兩個客人,多搞點。」
過了一會兒,張星盛的樂隊人才到齊。
張星盛隆重的挨個介紹:「陳宇,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
陳宇笑哈哈:「我靠,我這麼沒牌面嗎?」
「樂雲,詞曲創作人,新人歌手,創作能力……我感覺堪比蘭、李、林、牛。」
蘭李林牛是搖滾世代的四大詞曲創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給你介紹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來當桌子。」
「臥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來。
一邊吃一邊喝,幾個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樂雲就算不跟著喝那麼多,那一口也得喝個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張星盛打這嗝兒:「給我們幾個寫一首歌,搖滾,要講,講我們青春年代的……嗝兒~呃,歌好的話我出一百萬!」
這一百萬,等於前世的三百萬,買一首歌,還沒看到貨,可以說是價格已經拉到了頂了。
樂雲臉色通紅,搖搖晃晃:「害!喝大了……不談合同,歌,歌,歌可以寫,筆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