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我在東京修劍道 > 159、直接人生巔峰了!【二】

159、直接人生巔峰了!【二】(1/2)

目錄

陳野懵逼了。

看著瓷娃娃般的小女孩。

這僱主…

未免也太可愛了吧?

但想到自己剛剛打劫了對方,陳野頓時不好意思了,而住友鈴木則看向小女孩問道:

「小橘,他合格嗎?」

小橘笑著點頭道:「這位蜀黍,通過小橘的測試了!」

測試?

陳野愣了愣,住友鈴木笑道:

「你沒有帶走小橘的錢,人品勉強還算可以。」

原來是這個…

陳野哭笑不得,隨後朝著小女孩丟了個情報術。

姓名:安田小橘

職業:無

實力評價:普通人

……

陳野早就看出小女孩是普通人,現在對其使用情報術,只是想知道對方叫什麼名字。

安田這個姓氏?

芙蓉財團!

或者叫富士財團。

要知道。

芙蓉財團的前身,就是18世紀安田善次郎一代建立的財閥。

之所以被稱呼為芙蓉…

原因很簡單。

富士山就是這家財團的。

沒錯!

日本的富士山不是國有的,而是私人的,而日本人稱富士山為『芙蓉之峰』,所以富士財團又稱芙蓉財團。

陳野再次驚訝了。

沒想到自己在一天之內,先後看到了三位不同財團的人。

三和財團的A+級實力的賽亞人,吉武不破。

住友家族的小丑女,住友鈴木。

芙蓉財團的安田小橘。

陳野沉默了,而住友鈴木說了幾句,小橘便跑到一邊玩耍去了。

「小橘是芙蓉財團的長公主的千金,這間酒店就是她們家的。」

小丑女說著,陳野卻開口問道:

「我不明白,小橘需要保鏢?」

聽到此話。

住友鈴木不由翻白眼道:「誰讓你保護小橘了?真正讓你保護的人,是小橘的媽媽。」

「什麼情況?」

陳野有點懵逼,小丑女則坐下來說道:

「此事說來話長,芙蓉財團的老爺子,有二子三女,其中長公主名叫安田秋香……」

秋…秋香?

陳野有些好笑,突然有種要成為九五二七的感覺。

接下來的內容很簡單。

無非就是財團的老爺子,身體快不行了。

兩個兒子。

開始爭奪繼承人之位,長公主也有心參與,甚至為此謀劃了許多年。

確實是謀劃。

長公主並沒有嫁出去,而是看上公司的一名小職員,將其入贅到了家族中,但沒過兩年就離婚了。

只是一個工具人罷了。

至於小橘?

居然是試管嬰兒。

陳野有些同情那位職員,不得不說,這位長公主很聰明,通過入贅的手段,讓自己留在了家族當中。

這樣自然就有機會獲得繼承權。

通過小丑女的講述。

陳野這才知道,眼前這家哥斯拉主題酒店,就是長公主一手打造的。

在經商方面。

長公主的天賦要完爆兩位同父異母的哥哥。

因此…

老爺子也有意將掌門人之位,傳給自己的女兒,這也引起了兩位哥哥的敵視。

「目前芙蓉財團的入侵者,都是由這倆兄弟在管理,所以,你明白秋香姐的處境了嗎?」

住友鈴木嚴肅的說道,陳野自然點了點頭。

看樣子。

這位尚未謀面的長公主,自身安全已經受到了威脅,只是陳野不覺得以自己的實力,能夠保護得了對方。

所幸…

住友鈴木似乎看出他的顧慮,於是笑著說道:

「你放心,他們家的老爺子放過話,A級以上的入侵者,決不能參與家族內鬥,這是一條鐵則,沒有人敢違背。」

陳野目光一亮,當即問道:「也就是說,即便長公主遇到危險,襲擊者最強的實力,最高也只有B+級?」

「當然。」

住友鈴木笑著點頭道:「不然,我怎麼會請你當保鏢?」

陳野總算明白了一切,而小丑女則取出zippo打火機。

蹭!~

滋…

居然抽起了香菸。

陳野眼角抽搐,目光快速瞥了一眼對方的平胸。

嗯,即便職業是小丑女。

那也是個平胸小丑。

「再敢偷看我胸,眼睛給你挖了!」

住友鈴木瞪眼說道,陳野則心中腹誹不已。

關鍵…

你要有胸啊,沒有你說個卵!

滋…

住友鈴木抽著煙,挑眉問道:

「怎麼樣?接不接受僱傭?」

陳野考慮了一下,想到黑紫級的間諜任務,要求獲得財團掌舵人的信任,雖然芙蓉財團的長公主,只是繼承人之一。

但如果。

他幫助對方獲得掌門人之位呢?

任務要求…

自然也就解決了!

「薪酬多少?」

陳野開口詢問待遇的問題,住友鈴木立即笑了,知道對方是答應了,於是隨意道:

「你隨便開,多少都給得起。」

隨便開?

陳野眉頭一挑,當即說道:

「一千萬日元。」

「沒問題。」

住友鈴木眼皮都沒抬一下,芙蓉財閥可是以銀行、信託、保險業為中心的商業巨頭。

別說一千萬日元,就是上億也請得起。

然而,陳野卻搖頭說道:

「我說的是,需要我出手的時候,每天一千萬日元!這還沒算獎金和加班費。」

「不貴。」

小丑女依然沒多大反應,陳野頓時後悔說少了。

麻痹的。

早知道說一億了。

只能說…

貧窮限制了他的想像力。

「還有什麼要求,儘管提!」

住友鈴木笑著說道,陳野只能繼續說道:

「我平常要上課,需要我出手的時候,提前電話聯繫,另外,我還需要一台……跑的很快的車。」

跑的很快的車。

簡稱跑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