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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日畫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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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後世不少人都認為,在唐朝的時候,夫妻之間就以「老公」和「老婆」相稱,還弄出來了一個唐朝名字叫麥愛新和接髮妻子之間的愛情故事來佐證。

此事到底是真是假,從史學的觀點尚未定論而存疑。

尤其是在唐朝初年,唐人自然是不知曉「老公」或者「老婆」這兩個詞語,分別代表著丈夫和妻子的意思。

穿越到大唐貞觀年間的陳浩,此前向晉陽公主李明達說出「我老公」二字時,李明達自然是不曉得此二字的意思就是「我夫君」,還真的誤以為只是陳浩的小名或者綽號,這才在給陳浩的信封外皮上,寫下了「我老公親啟」這五個字,意思是「陳浩親自打開」。

對著這封信,陳浩忍禁不俊了片刻後,便趕緊從裡面把耳房的房門閂上,他自己個兒把身上穿著的新郎禮服脫下,並換上了放在圓桌上的那一套常服。

儘管陳浩是頭一次穿越來到大唐,今日是頭一次穿唐朝時代的常服,所需的時間便多花費了些,用了大抵一刻的功夫才搞定。

對於此前從未親自動手穿過古裝的陳浩來說,這已經算是速度快得了,不是有那麼一句話麼,叫做「沒吃過豬肉,還沒有見過豬跑麼」。

作為一個從一千多年的現代社會穿越而來的人,陳浩自然是看過不下上百部的古代影視劇,他便稍加回憶一下,自然也就動得了手穿上了古裝。

只見此時的陳浩,身穿紫色的圓領袍衫,腰系玉帶,懸掛魚袋,袋中裝著一枚用來佐證個人身份的銅製魚符,上書六個楷體繁體字:駙馬都尉陳浩。

其實,陳浩在沒有佩戴魚袋之前,他打開一看,裡面原本有兩枚銅製魚符,他目測了一下,這兩枚魚符分別長約六公分,寬約兩公分。

這兩枚魚符分為左右兩半,中間有寫著一個「同」字形榫卯可相契合。

由此,陳浩便在這個時候想起他以前看過有關唐朝魚符的記載,得知他所拿到的這兩枚魚符,左邊的這一半魚符則是要留在家中,作為「底根」,而右半塊魚符則放入魚袋之內隨身佩戴。

於是,待陳浩穿戴整齊,便把放在圓桌上的左半塊魚符,放在了枕頭下面,因為他在耳房之內環顧了一圈,也沒有發現可藏的地方,保險起見,還是放在枕頭下面更好一些。

在換上常服之前,陳浩原本是要到公主府外逛街的,首選的目標便是東市,因為東市跟公主府所在的崇仁坊正好是斜對角,距離如此之近,即便是步行一個來回頂多花費個把時辰。

更何況,對於唐史有一定了解的陳浩,覺得自己既然身處在都城長安,自然是要逛一逛東西兩市,根據路途遠近排定先後順序,首選自然是東市。

可是,等到陳浩剛把左半塊魚符藏在枕頭下面後,他便改變了主意,決定依然晉陽公主如此看重他,得好好地報答她一下,怎麼著他們倆目前也是名義上的夫妻關係。

打開了耳房的房門,陳浩便去中院的東廚之內,在灶台前找到了一根半尺長而手指粗細的燒火棍,上半截是光滑的樹枝,下半截則是木炭。

緊接著,陳浩就拿著這根手指粗細的燒火棍回到了耳房之內,便使用剪刀把這根燒火棍下面木炭的部分以削鉛筆的方式進行了一番消減。

隨後,陳浩立於書案前,鋪上一張上好的宣紙,就拿著削好的燒火棍,開始在宣紙上面以素描的方式進行作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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