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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早朝被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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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常朝在唐初每日都要進行,不過,在公元639年,也就是貞觀十三年,擔任尚書左僕射和太子少師的房玄齡奏請「三日一朝」,便得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應允。

而今,已到了公元644年(貞觀十八年)的十月中旬,常朝自然是每三日舉行一回。

當然,常朝的禮儀也極為重要,傳於後世的《新唐書》中,便對唐初早朝禮儀有過詳實而具體的記載:「朝日,殿上設黼扆、躡席、熏爐、香案。御史大夫領屬官至殿西廡,從官朱衣傳呼,促百官就班,文武列於兩觀。監察御史二人立於東、西朝堂磚道以涖之。

「平明,傳點畢,內門開。監察御史領百官入,夾階,監門校尉二人執門籍,曰:『唱籍』。既視籍,曰:『在』。入畢而止。次門亦如之。序班於通乾、觀象門南,武班居文班之次。入宣政門,文班自東門而入,武班自西門而入,至閤門亦如之。夾階校尉十人同唱,入畢而止。

「宰相、兩省官對班於香案前,百官班於殿庭左右,巡使二人分涖於鐘鼓樓下,先一品班,次二品班,次三品班,次四品班,次五品班。每班尚書省官為首。

「侍中奏『外辦』,皇帝步出西序門,索扇,扇合。皇帝升御座,扇開。左右留扇各三。……通事舍人贊宰相兩省官再拜,升殿。內謁者承旨喚仗,左右羽林軍勘以木契,自東西閤而入。朝罷,皇帝步入東序門,然後放仗。內外仗隊,七刻乃下。常參、輟朝日,六刻即下。」

由此可知,在唐初舉行的梅三日進行一回的常朝,從文武百官進入宮門,再到早朝儀式完畢,至少需要消耗掉半個時辰的功夫。

待常朝的禮儀進行完畢,接下來,就是百官奏事,也稱為「朝參」。

文武百官向聖人「進言陳事」,稱之為「上書」,其文體為「表」。那麼,百官奏事有兩種方式:一是當場向聖人奏報;二是向聖人呈「上書」。

此外,如果有官員奏議之事屬於機密,為防止泄漏,須用黑色口袋,貼上雙重封條呈進,稱為「封事」。

由於常參的官員們至少需要三到五更起床,從四更到早朝儀禮畢至少站立一個時辰或者一個半時辰,常參官員們都是五品以上的文官,他們近乎都是文弱書生出身,再加之年紀普遍偏高。

於是,在接下來的「百官奏事」環節,在舉行常朝的太極殿之內,便給常參的官員們俱都安排了座位。

根據《唐會要》記載:「貞觀十四年正月二日。命有司讀春令。詔百官之長。升太極殿。列坐而聽焉。」

也就是說,在唐朝的時候,百官向聖人呈事,不需要跪拜或站立,可以跟同僚和聖人一起「坐而論道」。

作為從六品上的尚書省戶部度支司員外郎,趙倫由於官階過低,儘管可以參加每三日進行一回的常朝,卻只能夠在太極殿內,坐在左側文官序列最後邊的座位上。

今日卯時四刻許,在太極殿之內,常朝禮儀進行完畢,端坐於堂上的李世民,待堂下分列左右兩班的文武百官們坐定了以後,便開口問詢道:「諸卿,今日早朝有何事要奏?」

待李世民把話講完,擔任司徒(戶部尚書)並加拜太子太師的長孫無忌,與尚書左右僕射蕭瑀、李世績,談論了一番關於儘快派兵出征高句麗一事,卻遭到了司空加拜太子少師房玄齡的極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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