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大楚法典》(下)(2/2)
「還有,地方如確有疑難未決之案件,則層級上報,縣不治報於府,府不治報於省,省不治報於刑部,但這不是讓你們可以肆意的推諉、躲避,刑部同樣要拿出一個章程標準來,如各省上報的案件多於某個標準,則要酌定相應處罰訓誡。」
很多時候駱永勝看《周禮》,真的會有一種懷疑。
這周公旦,可比王莽還像穿越者。
當然《周禮》中很多的刑罰、約束都很苛刻,甚至可以說殘忍冷酷,還是很具有其時代特點的。
但周公當政的時候,還搞過共和政府呢。
這簡直是匪夷所思!
只能說,歷史可能真的是一種輪迴,又或者說,祖先的智慧確實已經超脫了歷史的環境約束,極其具有前瞻性。
高屋建瓴,莫外如此。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說到這裡,駱永勝的嗓門提了起來。
「自本法施行以後,對一切傷害他人至於流血,乃至被害者罹難無法控告,或被害者告官而當地拒絕受案訴訟的,或阻撓被害者及其家屬進行報官訴訟的,一經查明,則所有與案進行有關行為者,皆斬!」
這下,包括內閣幾人都齊齊變了臉色。
駱永勝這是,對官員施行連坐制了!
這也是《周禮》中,對官員最最不客氣的一條律法。
直接從根上斷了官官相護的可能性。
一個案子想要壓下去,起碼需要幾個部門甚至是上下兩級衙門共同遮掩,現在這麼一來?
好嘛,幾十個參與徇私舞弊的都坐罪殺頭!
誰還敢為了同僚之情冒那麼大風險。
就算自己願意,心裡也會嘀咕,其他人會不會自首報案。
萬一有一個扛不住走露風聲的,自己現在摻和進去,豈不是送人頭。
這麼一想,誰還敢願意出面幫忙。
官官相護斷不可行。
「知道孤為什麼要定下這一條嗎。」
駱永勝沉吟了許久才開口。
「以前的朝廷,都是對百姓有無數的約束,動不動就喜歡將百姓定性造反,誅連滿門、夷族、瓜蔓抄可謂是斬草除根,現在,這誅連連坐的罪,孤打算用到朝廷身上了。
若是因此有意見,不願意或者不想繼續做官的,自本法施行後可以向朝廷、向孤致辭呈,孤一概允之!」
站起身,駱永勝拍了拍桌上的《大楚法典》,大聲道。
「總結起來還是那句話,做了我大楚的官,就不可以太任性!都聽見了嗎。」
所有人皆起身,面向駱永勝作揖。
「臣等謹遵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