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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開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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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顧清歌「不過如此」的人,名字叫做林浩明,是個高二生。

然而他在學校中的名氣卻頗大,算得上風雲人物。

因為他一直是校廣播站最受歡迎的播音員,嗓音磁性而醇厚,如今他已經是廣播站站長。

另外,林浩明高一時就已經和當時高二的祝星怡搭檔主持各種學校文藝晚會,效果很棒,兩人可謂金牌搭檔。

林浩明自己也會在文藝晚會上唱歌,他唱的都是那種很豪邁大氣的歌曲,演唱難度較高。

所以林浩明骨子就看不起那些愛來愛去的口水情歌。

顧清歌原創的情歌,在他眼裡就是垃圾。

不過他對顧清歌本來就抱有偏見,原因出在祝星怡身上。

因為他和祝星怡是主持搭檔的緣故,每次都有很多人說他和祝星怡很配。

久而久之,林浩明便真的對祝星怡這位漂亮有才的學姐產生了好感。

林浩明的顏值雖然不算高,但身高卻很挺拔,至少能算個型男。

他也不是沒有其他女生喜歡,可他的眼中卻偏偏只有祝星怡。

他在面對祝星怡時,越來越像一條舔狗。

祝星怡越是不把他當回事,他就越來勁,他總是被自己這種執著的痴情所感動。

舔狗的主人祝星怡都那樣討厭顧清歌,林浩明自然而然也橫豎看顧清歌不順眼。

偏偏在幾個月前的華藝藝考中,顧清歌一鳴驚人、走紅網絡。

而祝星怡卻馬失前蹄,哪怕最後也通過了海藝藝考,但在眾人眼中,她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林浩明就抓住了這個機會,對祝星怡又是一陣猛舔,說她只是被顧清歌偷襲了,並不算輸。

顧清歌這心機女的人品大有問題,居然扮豬吃虎、有備而來、不講武德,每一句歌聲中都透露著卑鄙!

祝星怡在這種情況下,也被林浩明逗樂了,她展顏一笑,就像扔了塊肉骨頭給他。

林浩明只覺得值了,他舔了這麼久,能讓她開心,他自己便也會覺得特幸福。

純粹地喜歡一個人,也不必一定要在一起。

愛是放手,而非束縛。

林浩明覺得自己在愛情里特高尚。

這一次他要在晚會上唱的歌,都改變了之前豪邁大氣的風格。

他要唱的歌曲,名為《天后》,很經典的舔狗歌——

「我嫉妒你的愛,氣勢如虹,像個人氣高居不下的天后,你要的不是我,而是一種虛榮,有人疼才顯得多麼出眾……」

林浩明選擇《天后》這首歌,就是唱給祝星怡聽的,因為在他心中,祝星怡就是他的天后。

這首歌是陳勢安的,沒錯,這個平行世界也有他,而這首《天后》也曾走紅過,算得上耳熟能詳。

學校文藝晚會上,選擇這種大家熟悉的歌,還是很有必要的,這樣觀眾們才會共情。

像顧清歌這種一言不合就上新歌的,反而極其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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