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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讓她來照顧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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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烏龍事件!

聽到李羨充滿冤屈和氣憤的喊出自己就住這兒後,林允兒、徐賢、經紀人和兩個警察都愣住了。

雖然他們都信了,但也有可能是,李羨其實是在說謊,只是想讓警察放開他然後趁機逃跑。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事情發生,警察並沒有放開他,而是直接按著他問道:「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住這兒?」

「我剛租的房子就在五樓,兜兒里有鑰匙、單元樓的門禁卡,還有房東的電話,你可以把他叫來,讓他給我證明。」李羨忍著怒氣和疼痛,痛苦的解釋道。

聽李羨這麼說,兩個警察趕緊把他兜里的東西都掏了出來,果然掏出了鑰匙、門禁卡和一張紙,紙上有個銀行帳號和手機號碼。

同時,警察也確定李羨身上沒有武器了,所以就放開了他,然後撥通了房東的電話。

其實,不用把房東叫來,林允兒和小賢就已經知道自己惹了禍了,對視一眼後低著頭站在那兒都不敢抬頭。

經紀人也很尷尬,他感覺可能是因為少女時代太火了,所以小賢有點兒飄,人家只是回家,小賢居然誤會人家跟蹤她。

不過,有警惕性還是好的,總比大大咧咧的什麼都不放在心上強。

沒一會兒,房東來了。看到李羨抱著胳膊,一臉痛苦的坐在地上,房東的臉都白了。

他表面上是房東,實際上就是大韓集團的人,看到大少爺這明顯是受傷了,他三步並作兩步跑到了眾人面前。

他剛要過去扶李羨,並開口質問警察這是怎麼回事,就被李羨一個眼神給制止了。

李羨又不傻,看到這個人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自己那個便宜爹派來的房東了,於是連忙看著他,特別輕微的搖了下頭。

既然大少爺都「發話」了,「房東」就立刻變成了房東。

多餘的就不贅述了,反正三言兩語過後,李羨是這兒的租戶這件事就得到了證明。

這樣一來,林允兒、徐賢和她們組合的經紀人就徹底尷尬了。

警察也無語了,人家本來就住這兒,總不能你是明星就不讓人回家吧?平白無故就冤枉人跟蹤你,這明星也太不講理了!

這樣想著,警察看林允兒等三人的眼神瞬間就變得有些厭惡了。

林允兒和徐賢低著頭沒看到,但經紀人可看的一清二楚,連忙給警察和李羨鞠躬說道:「對不起,對不起,這次是我們的錯,我給您們道歉,有什麼損失我們一定賠償。」

尷尬、緊張的林允兒和徐賢也反應過來了,連忙給李羨鞠了一躬說道:「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們誤會您了,您的傷嚴不嚴重?我們送您去醫院吧!」

這下輪到李羨報仇了,理都沒理林允兒和徐賢,直接朝警察喊道:「我報警!」

然後用沒受傷的左手指著林允兒,氣憤的說道:「她,拿棒球棍打我!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調監控錄像!」

聽到這個,林允兒等三人的臉瞬間白了!

在南棒國,只要動手打人了,打人者就會被認定犯下了暴行罪。

如果受害者傷的嚴重,暴行罪就會升格為故意傷害罪。

而如果,受害者受的傷比較輕,施暴者也會被按照受害者傷的程度,處2年以下徒刑、罰盒刑、拘留刑或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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