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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叫我叔叔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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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一定會好好照顧他的,您放心吧!」林允兒連忙鞠躬並做出了保證。

「嗯,我走了。」李在熙點了點頭,轉身就走了。他相信,只要林允兒不蠢,那她就肯定不會整天纏著李羨了,而且還會敦促著李羨把注意力放到事業上。

「我們送您!」

李在熙走了,可林允兒的心裡並沒有放鬆下來。因為李在熙剛才說的是讓她「這些日子」好好照顧李羨。

「這些日子」是多久?一直到李羨跟別的女人結婚之前嗎?唉~

「啵~」看著林允兒愁容滿面的直發愣,李羨連忙攬著她的腰把她摟在了懷裡,然後低頭在她唇上輕吻了一下,柔聲說道:「放心吧,我不會跟別人聯姻的。」

「歐巴,那個人是誰?可以告訴我嗎?」林允兒強忍著哭意,眼圈微紅的望著李羨問道。

「不重要的,反正我又不會跟她結婚。」

「我想知道,告訴我。」見李羨不肯說,林允兒有些著急了。

「具廣莫的女兒,就是艾歐吉集團現任會長的孫女。」

果然是財閥家的大小姐!自己有什麼資格跟人家爭呢?

聽到李羨的回答,林允兒勉強擠出一個苦澀的微笑望著李羨問道:「她很有才學吧?長得漂亮嗎?」

「才學?嗯……她才十六歲,高中都沒畢業呢,能有多高的才學?至於漂不漂亮,我也不太清楚,因為我壓根兒就沒見過她。不過我猜她肯定沒你漂亮。」

說著,李羨還輕輕颳了一下林允兒的鼻子,輕輕地拍了一記彩虹屁。

只可惜,林允兒根本沒聽到。因為她已經被具家那位小姐的年齡驚呆了。

十六歲,比李羨小九歲不說,關鍵是她還沒成年呢!未成年就聯姻,這是古代嗎?

誒?對哦!李會長之前好像說的是,讓李羨好好干,別整天只顧著玩兒,否則兩年後就去聯姻。

兩年後,具家那位大小姐十八歲,剛好符合國家規定的最低法定結婚年齡。

「哈哈,小傻子。」看著林允兒瞪著一雙小鹿眼,呆呆的樣子,李羨寵溺的捏了捏她可愛的小臉兒,然後解釋道:「放心吧,只要我創業成功,就不用聯姻了。而且,就算是我創業失敗了,只要我打死也不同意跟具家聯姻,那我父母也照樣拿我沒辦法!」

說完,李羨一個公主抱就把林允兒抱了起來,林允兒連忙摟住了李羨的脖子,然後一臉警惕的看著他問道:「你想幹嘛?」

「想!」李羨特別誠實的點了點頭。

「呃……色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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