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是漢奸還是人材?(2/2)
青海巡撫辛思忠則多令部將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餉,迫僧官積蓄,橫暴異常,然所得也是四省最多。
率軍收復河套地區的順軍大將高一功雖沒有得到籌銀任務,但於五原置城期間,張官置吏,四出赴任,旬日間遍於兩套。
又派精騎略行兩套,追索蒙古部落大小酋長,少者千金,多者萬金。有不能獻金銀者,追其牛羊過半。敢於抗拒者,刀兵相加。
五原知府、順監國族侄陸義良上任後,「陽言蠲貲租,刑逼鄉官,漸及富戶,謂之追餉」。
追餉最重者無疑西安城。
西安為西北中心,聚集大量前明士紳官員,此幫人等九成降清,有漢奸之罪。
甘陝總督孟喬芳奉監國諭,召此等士紳,先是痛斥這幫人等從前罪過,爾後要他們戴罪立功。
言:「西北剛經大亂,想要大治,必須錢糧。國家初立,一窮二白,正是爾等贖罪之時。所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兩者都不出者,分明視我大順為賊寇。既是敵非友,則斷然處置矣。」
在孟喬芳的威逼下,西安城中富戶迫於壓力,紛紛解囊。
一時之間,西北四省處處捐輸追贓,大順所任官吏皆以輸銀競比,原定西北賞功銀三百餘萬兩不足半月便湊齊,追贓之風尤在繼續,部分地區出現為追贓而滅門之事。
原西營吏部尚書、大順西北安撫使胡默上書,請停追贓之風,以免重蹈永昌元年舊事。
吏政府尚書宋企郊、兵政府尚書陸之祺等人也認為此風不可繼續滋長,也不當再行蔓延,因為當年永昌皇帝退出北京與追贓之事有莫大幹系。
「永昌元年失敗之事,根源乃輕敵滿洲,非士紳。前番永昌皇帝於北京追贓也無不妥,概歷年以來前明士紳官員所得,非盜上即剝下,無一合法所得。倘若不行追贓,便是默認此類人等財富合法,他等若合法,我大順便不合法也!」
已經班師回京至潼關的陸四無意停止西北四省追贓助餉之事,在他看來在滿洲大敵已亡,北方已經統一的情況下,追贓助餉實際是鞏固大順根本的頭等大事,也是最好的時機。
但也頒下諭令,命各地注意「尺度」,不要亂殺人。無論是追贓還是助餉,都要「師出有名」,有理有據,不可胡亂捏造,肆意害人性命。
在潼關,陸四接見了一百多名西北各地往京師赴考的士子,這幫人有舉人,有秀才,但亦有許多無功名之人。
去年左輔顧君恩建議大順恢復科舉,陸四採納,卻命開恩科,要天下人皆來考。
此天下人非天下讀書人,而是天下人。
「識字者,有見解者,有能者,都可來考。大順用人,不拘一格。」
潼關城樓下,陸四見赴京趕考的士子中有一人穿得單薄,於寒風中凍得面紅耳赤,不禁解下自己的貂襖上前披在此人身上,隨口問對方姓名。
「學生于成龍。」
沒想大順監國竟解貂襖於己的于成龍激動的跪伏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