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這是你該幹的事嗎?(2/2)
此時應天府府尹嚴嵩正在公堂上,與幾個府衙吏員議事,聽到了前面鼓聲,雖然詫異但也沒在意。
沒過多久,便見有差役稟報說:「江寧縣學生員秦德威在外面擊鼓告狀!」
聽到秦德威三個字,堂中人人側目,小學生居然告狀告到府衙來了,這又是弄什麼鬼?
嚴嵩此時並不想見秦德威,因為他早就打定主意了,在兒子和小學生斗出結果前置身事外。所以就吩咐道:「告狀去推官廳!」
過了一會兒,又見差役稟報說:「這秦德威說,要告江寧知縣!推官廳跟江寧縣級別一樣,沒資格審,非府尹大老爺不可!」
嚴嵩無語,這秦德威搞起事情,果然如同傳說中一樣花樣翻新
嚴嵩一直在清流職位上混,府縣衙門工作經驗並不算豐富,又詢問左右道:「如此情形,可以拒見否?」
左右答覆道:「此乃擊鼓告狀,不是私人拜見,又告的是縣尊,大老爺必須要處理,不然被風憲知道了,可能會被參一個瀆職。而且除了大老爺之外,府衙確實也沒人能處理這種告狀。」
這踏馬的,小學生簡直是逼良為嚴府尹無可奈何,只能傳人上堂。
又因為告狀之人是生員士人身份,連找個藉口打殺威棒都不行。
秦德威先對府尹拱了拱手,又呈上狀紙,口中道:「在下縣學生員秦德威,狀告縣民項金斗、知縣申確二人!」
嚴嵩懶得看狀紙,隨口問道:「所為何事?」
秦德威朗聲道:「告縣民項金斗誣陷在下強奪房宅、戕害人命!
又告知縣申確是非不分,坐視縣學士子被誣,亦不追查誣告因果,不能還在下清白,反而輕信他人,當眾貶損在下,犯有瀆職之罪!」
嚴嵩一聽就知道了,說的還是申知縣上任當天,三山門外迎接儀式上發生的事情,項金斗估計就是那天跪地告狀的百姓。
有個詞叫官官相護,瞎幾把告官員尤其是自己門生的風氣必須遏制,而且這事九成與自家兒子有關。
嚴嵩想到這些,便拍案道:「你這生員,無憑無據的,也敢狀告官長!若不念在你是讀書人,早就拉下去用刑了!」
「怎麼就無憑無據?都是眾目睽睽的事實!」秦德威毫不示弱的抗辯說:「那日數十士紳在場,人人都看到在下被誣告,人人也都看到了知縣無所作為,有意偏袒和放走項金斗,至今仍未處理!」
「許是申大人剛剛上任,百事待決,顧不上你所言之事!」嚴嵩並不想沾惹秦德威,「本官將此案發回縣衙,先督促申大人審過!」
秦德威仿佛著急了,又辯論道:「京兆尹此言差矣,在下告的就是申知縣瀆職,再發給申知縣去審,豈不是可笑之極?
在下正是因為信得過府尹,這才到府衙告狀,不然在下今日就直接去都察院擊鼓,請都察院來審問此事!」
嚴嵩終於直接感受到小學生的難纏了,他嚴嵩又不是一手遮天的人物,事情鬧到了都察院就不可控了。
主要是這事估計還有自家兒子牽扯在內,萬一在都察院被扯出來就是個麻煩,而且申知縣還是自己門生。
這小學生也太刁了,事情本來過去就過去了,最多就是私下裡找到項金斗報復,可小學生居然拿到官面上來反告!
不去打人卻來打官司,這是你一個地方小霸王應該幹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