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通天魔皇!(2/2)
「混帳!」
就在李三將子蠱淨化,將季同魔尊的蠱道分身完全摧毀的瞬間。
通蔭界域上方的虛空之中,突然傳來一道驚天怒喝。
整個大道靈脈似乎都在隨之震盪不休。
李三聞聲,豁然抬頭仰望。
正好看到一隻遮天蓋地的巨臉,於虛空之中幽然顯露,低頭俯瞰著整個通蔭界域!
李三凝眉細看,很快就確認,這張巨臉與方才那具蠱道分身年輕面旁,幾乎一般無二。
不出意外的話,這應該就是季同魔尊的本尊了。
剛剛分身被毀,神魂被斷,這位季同魔尊,似乎被激怒了。
這就是煉化分身的弊端。
分身一但殞落,本尊也會隨之受到重創。
損失了很大一部分的修為與神魂本源不說,自身的壽元其實會隨會銳減。
也無怪乎季同魔尊現在會這般著急憤怒了。
「以後一定要注意了。」
「出門在外,哪怕再浪,也要以保命為先,絕對不給本尊造成太大的麻煩!」
李三在心中告誡著自己。
眼前季同魔尊的遭遇,未必就不是永年本尊的將來。
一定要引以為戒,莫要步了季同魔尊蠱道分身的後塵。
「是誰,膽敢毀我分身,壞我道體?!」
巨臉於虛空之中憤怒咆哮。
屬於巔峰帝尊的神念感知,瞬間籠罩整個通蔭界域。
通蔭界域之中的所有毒仙、妖魔及仙奴,全都在這股巔峰帝尊威壓之下,被壓製得瑟瑟發抖,躬身伏地。
李三也跟著變得有些緊張。
不知道自己剛才的布置,能否避得過季同魔尊的神念感知。
刷!
神念掃過。
並沒有在山坳之中過多停留。
李三不由輕鬆了口氣。
避開了!
季同魔尊並沒有發現他的存在!
不死功法不愧是聖人親創,與【歸虛斂息術】搭配在一起,斂息隱身的功效簡直無敵!
掃探無果。
虛空中的巨臉變得越發憤怒。
他並沒有因此收了神念,而是再次二刷、三刷!
一些從其他界域過來不懷好意的妖魔探子,直接就被憤怒中的季同魔尊給強勢抹殺。
不過,真正毀了他蠱道分身的傢伙卻直都沒有現身。
季同魔尊心中的怒火難消,就在他決定要去天魔界的其他界域去探查掃視的時候。
虛空中突然傳來另外一道煌煌之音:
「季同道友,適可而止吧!」
「莫要忘了你現在的任務!」
季同魔尊聞言,臉上的怒意稍斂,眼中閃露出一絲深深的忌憚。
不敢違背這道聲音的指令,只能收斂神念,高聲回應了一句:
「謹遵通天魔皇之令!」
說完。
季同魔尊的巨臉虛影就在通蔭界域的上空悄然消散。
整個通蔭界域之中,又恢復了以往的平靜。
李三一直提著的心也隨之稍放鬆了些。
抬頭看著空空如也的虛空,李三低聲自語道:
「果然,傳言全都是騙人的!」
「什麼四大魔皇及巔峰帝尊完全沉寂不出,都是在瞎扯淡!」
不說季同魔尊這樣的巔峰帝尊,隨時都能顯露法法相,隔空鎮殺通蔭界域境內的妖魔、仙人。
就說剛剛出言訓誡季同魔尊的那位通天魔皇,都不可能是完全沉寂。
只要願意,他們隨時都可以現身。
「不過,他們的真身好像確實不在此界!」
「剛剛季同魔尊的法相似乎也是隔空降臨!」
李三微微挑起了眉頭。
想起剛剛通天魔皇訓誡季同魔尊的那些話語,不由輕聲自語道:
「季同魔尊似乎是在執行什麼任務,本尊根本無法完全回歸!」
「是以,剛才哪怕是失去了一道蠱道分身,他也無法本尊降臨此界,只能通過這種隔空投影的方式,臨時回歸!」
李三不由就想到了四十年前。
季同魔尊以一隻通天巨掌隔空降臨仙界的情景。
那日的情景,與今日是何其在相似。
不同的是,今日季同魔尊降臨通蔭界域的是一張巨臉。
而四十年前他降臨仙界的是一隻巨大手掌。
「本尊一直都是在疑惑,以季同魔尊的實力,在被斬了一隻手臂之後,為何不直接將所有的身軀完全降臨仙界。」
「以他巔峰帝尊的實力,真要是真身降臨的話,【鎮界鍾】可未必能完全抵擋得住。」
「現在看來。」
「不是季同魔尊不想完全降臨,而是他有任務在身,不能遠離!」
破案了!
李三心中恍然。
不過現在,問題來了。
季同魔尊身上所謂的任務,到底是什麼?
哪怕是損失了一隻手掌,湮滅了一具蠱道分身,暴怒不已季同魔尊都不敢輕易離開。
到了後來,通天魔皇更是親自出聲,監督訓誡。
一句話,就將盛怒中的季同魔尊給喝斥了回去,連分身殞落之仇都不敢再報了。
「這個任務,是只有季同魔尊一人擁有,還是其他界域的巔峰帝尊也都一樣?」
「千年以來,天魔界諸多巔峰帝尊,及四大魔皇沉寂不出的真正原因,該不會就是因為如此吧?」
李三的心思電轉。
很自然地就想到了同樣失蹤了千年之久的仙界十大仙帝及上千至尊大能。
季同魔尊他們的所謂任務,會不會就與此有關?
「算了,這不是我一具分身該操心的問題,多思無益!」
李三輕甩了甩頭,不再去多想。
他現在的任務是找尋回歸仙界的傳送陣法,是安全地歸回仙界。
將自己在天魔界的所見所聞,如實地匯報給本尊知曉。
至於天魔界這些魔皇及帝尊的陰謀,以他現在的實力,還沒有資格參與其中。
與其在此胡思亂想,還不如多到別處轉轉,儘快回歸。
「要頭疼,還是讓本尊去頭疼吧,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完美分身而已。」
李三直接甩鍋。
動腦筋、忽悠人的事情,讓本尊去做就好。
反正本尊「神算」的名號已經響徹整個仙界,說什麼都有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