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四十四章 十三大軍規!(2/2)
看到霍政等將軍的穿著打扮,將台下的將士們不禁議論起來,使場面變的異常喧譁。
「肅靜!」梁安猛然爆喝一聲,聲音震耳欲聾。
可梁安的聲音沒有多大的效果,大軍後面的將士還在吵,沒有聽到梁安的爆喝聲。
霍政拔出腰間槍套中的鍍金手槍,舉槍朝天扣動扳機。
「啪!啪!啪!」
霍政連開三槍。
聽到槍聲,將士們下意識閉上嘴巴,齊刷刷的將目光看向將台,場面總算安靜下來。
霍政犀利似劍的目光環視全場將士,中氣十足的朗聲喝道:「諸位初來乍到,對第四集團軍還不熟悉,不過沒關係,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你們很快就會熟悉!」
「在你們熟悉之前,本司令告訴你們第四集團軍的軍規,第一條軍規,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必須接受上級一切軍令,違抗軍令者,槍決處死!」
「第二條軍規,不拿百姓一針一線!第三條軍規,不接受任何賄賂!第三條軍規,不接受任何以權謀私行為!第四條軍規,不接受任何以權壓人!」
「第五條軍規,戰爭期間戰利品一律充公,嚴禁私藏!第六條軍規,軍中禁止飲酒,不許帶酒,違者軍仗三十,再犯軍仗五十,並開除軍籍!」
「第七條軍規,在沒有上級命令的前提下,嚴禁離開軍營轄區,違者論臨陣脫逃罪論處!」
「第八條軍規,軍中嚴禁鬥毆,違者軍仗二十,每天加訓半個時辰,持續七天,再犯軍仗三十,每天加訓一個時辰,持續一個月,三次而犯,軍仗八十,開除軍籍!」
「第九條軍規,禁止攜帶任何女眷入軍營,若發現軍中有女人,或者是你們請來的妓女,一律軍仗八十,再犯槍決處死!」
「第十條軍規,無論是戰爭還是和平時期,凡是奸**女者,一律槍決處死,絕不姑息!」
「第十一條軍規,嚴禁賭博,違者軍棍二十,再犯軍棍三十,三次而犯軍仗八十,開除軍籍!」
「第十二條軍規,故意損壞軍器或者軍中設施,皆要原價賠償!」
「第十三條軍規,非特殊情況,不得損壞百姓莊稼!」
「這十三條軍規,是本司令精心為第四集團軍設立,你們都要聽進去,不僅要聽進去,還要聽明白,要牢牢記在心裡,都聽明白了嗎!」
原本第七師是沒有這麼多軍規的,霍政之前還是師長的時候,也沒有想過要立這麼多軍規來約束部下。
可當了集團軍總司令之後,霍政就覺得必須要立下一個軍規,因為還是師長的時候,人比較少,好管。
而現在當了集團軍總司令,管著十幾萬人,要是不立一些軍規管束,根本難以將第四集團軍變成明令禁止,整齊劃一的精銳雄師。
「明白!」原第七師一萬四千多名將士面容冷峻的朗聲齊喝道。
「明白...明白...」
「明白....」
十二萬新兵回答的稀稀疏疏,十二萬人還沒有一萬多人喊的聲音大,氣勢更是一個天一個地。
「本司令沒聽見!」霍政高喝道。
「明白!」
「還是沒有聽見,你們都沒有吃飯嗎!」
「明白!!」
最後一次回喝聲,驚天動地,排山倒海,瞬間將十幾萬人的氣勢爆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