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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章 奇葩的新加坡式離婚與大利好消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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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屋檐下兩個同居女生的突然一起提出來的回國創業要求讓李曉凡有點意外。

「回國開店創業可能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你們可要做好吃苦的準備……」

郭含月回答道:「阿凡,我們當初也是經歷了怡凡光學眼鏡店開張到現在的全部過程。現在如果有你和新加坡總部的支持,我有信心回老家成都去新開一家怡凡光學眼鏡店,並且把它給經營好!」

然後,她對柳夢晨道:「夢晨,你就先暫時不要回國去了。如果我們一下子走了兩個店長,會影響新加坡這裡的業務。」

對於郭含月的建議,柳夢晨想了一下,月月回去老家成都去發展確實有利於她照顧家裡生病的父親和年邁的母親,便道:「那月月姐,我就不跟你搶了。」

李曉凡看郭含月的模樣決心似乎很大,也答應了:「月月,這樣,我到時候讓公司派幾個得力的人手一起幫你去成都籌建眼鏡店,等眼鏡店走上正常經營軌道以後再撤回來。你的EP准證也不用撤銷,繼續有效,將來可以申請PR……」

……

第二天,李曉凡來到新加坡科學園辦公室剛坐下,李艷萍就興沖沖拿著報表進來匯報:「李董,最近幾天我們太平洋網絡書店的銷售數據漲勢喜人,已經穩穩地碾壓了對方大眾網上書局。根據估算,我們太平洋網絡書店目前占據了大概80%多的網上市場份額,大眾書局的網上銷售數據集聚萎縮,他們的銷售數據回歸到了之前依靠線下實體店……」

「很好,繼續乘勝追擊,我們不能掉以輕心,防止對方反撲!」

傍晚,下班前,艾琳又來李曉凡的辦公室小坐。

「阿凡,前幾天,通過雙方律師,我已經與阿明簽署了離婚協議書,開始了正式的分居。我現在已經搬到唐家給我的那套東海岸公寓居住了……」

「哦,那麼快啊?」

「嗯,我也不想拖下去,我的青春也已經快被他們唐家給耗完了,乾脆快刀扎亂麻。先分居一段時間後,再等新加坡家事與少年法庭正式判決離婚!」

李曉凡之前聽新加坡人開玩笑,要問起「在新加坡,做什麼最難?」,不少新加坡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離婚最難」!新加坡的離婚難是全世界都出了名的。

新加坡《婦女憲章》則規定,原則上夫妻在結婚三年內不得提出離婚,除非婚姻造成一方嚴重困難或嚴重違反社會道德。根據新加坡判例的說法,這項聽起來不合人情的規定製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婚姻的神聖莊嚴,讓民眾意識到婚姻非兒戲,不能隨心所欲想結就結,想離就離。

在新加坡,每一例離婚都是訴訟離婚案,即使雙方是都同意離婚,也必須經過訴訟程序。

但是新加坡的司法體系也鼓勵像艾琳與唐家明那樣對於離婚相關事項達成一致的夫妻,按非對抗簡化程序辦理離婚,這將免除所有的法庭開庭程序,僅需要向法庭提交相應的法律文件。

若他們的離婚申請獲得新加坡家事與少年法庭接受,法庭就會在聽審離婚申請時,在對方沒有提出抗辯的情況下,發出一份臨時離婚令(decree nisi)。

然後雙方開始分居,等夫妻雙方解決孩子撫養權以及婚姻資產分配等問題後,法庭就會發出離婚判決絕對書(decree nisi absolute),正式宣告離婚訴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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