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共同合作(2/2)
鮑比達聽罷點了點頭,做為港城老人兒,對當下娛樂圈的種種形勢自然知曉,也知道林雲所言不虛。
「林總,不得不說,國華公司在港城的確很有實力,只是項強這個人背景複雜,萬一這幫人耍詐,那我們就麻煩了。」
林雲笑道:「老鮑,項強的背景不管有多複雜,那是在港城,如果到內地,到首都來,他那背景算個球?有我們孫總的背景強嗎?」
孫怡一撇嘴不屑道:「別那我和這種小混混相提並論,在這裡,別說我,就是我的那幫小夥伴都能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沒錯,孫怡還真不是囂張,在港城項強可能是個人物,但到了內地,特別是首都,他跟普通人沒什麼兩樣,好商好量大家心平氣和,如果玩陰的,開玩笑,首都是什麼地方?其實港城那種彈丸之地能夠相比的嗎?
林雲接著說道:「老鮑,國華公司之所以找我們合作,除了是在音樂方面合作外,其實是因為孫總的關係。
他是希望能搭上孫怡大哥,進而進入首都這個圈子,這才是他的最終目的,至於說錢,那首《檸檬樹》賣給他一百萬,估計國華也就賺個幾十萬。
畢竟港城的市場就那麼大,十幾二十幾萬唱片的銷量就已經是白金銷量,一首歌能賺一二百萬已經算是大賣了,他之所以花一百萬買版權,估計就是看重後續的合作,這首歌算是給我們一個大面子。」
鮑比達想了下,還真是這樣子,當初自己開出一百萬版權費原本是和對方討價還價,結果項強直接答應,仔細一想,多半就是林雲所說這樣。
鮑比達只能感慨:大佬們的思維的確不同凡響,非我等俗人能夠揣摩呀!
「那………林總,我們就和國華公司合作?」
「對,和他們合作,而且同時也很邵氏合作。」
「哦,和兩家娛樂公司合作?這是什麼意思?」鮑比達不解林雲的意思。
「咱們正大公司不僅僅只是一家音樂公司,當然,現在主要業務是音樂,其他業務還沒展開,比如我最看重的電影。
其實電影業務才是未來的重點項目,甚至比音樂還重要,只是現在國家還暫時沒放開私人企業拍攝電影,我們暫時無法進入這個領域,但相信國家很快就會認識到如今電影低迷的原因,那時,就是我們正大公司真正騰飛的時候。
音樂和電影是我們公司未來兩大業務,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在這兩塊和港城的企業合作,和邵氏公司商談音樂方面,和國華公司探討電影方面的合作,只要我們和這兩家企業打好關係,我們在港城開展業務就會無比順暢,算是一舉兩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