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你的合同不行(2/2)
林雲笑了笑道:「段總,你是音樂人,玩的都是高雅藝術,我就是買方便麵,做的是生意,這份合同呢,其實算是一筆生意,既然是生意,就得面面俱到,不能遺漏。」
段中溪不解道:「遺漏?林總是什麼意思?」
「生意首先要公平公正,這是前提,什麼是公平公正?就是雙方權利和義務都要對等,這即包含了法律的意義,又要有各種獎勵機制。
比如我的方便麵廠,工人們正常完成工作量後多幹了活就得多給獎勵,這樣才能激發工人們的勞動熱情,才能多創造價值,段總,你說是這個道理吧!」
段中溪沒明白林雲的意思,不過還是微微點頭。「這話,倒也沒錯!」
「對,這道理是沒錯的,不過這份合同里可沒有相關的激勵條款,比如我一年要是寫出兩首白金銷量的歌曲怎麼辦?三首呢?四首呢?又比如,如果三年內正大公司能夠上市怎麼辦?這裡都沒有呀!」
「上市?這怎麼可能?」
段中溪直接懵逼,他的滾石唱片公司創立十二年了都無法上市,正大公司能上市?開玩笑吧。
其實段中溪投資正大就是撞撞運氣,首先內地的娛樂事業確有很大潛力,他提前入場也是一手先棋,做大了呢,自己能賺到錢,做不成呢也沒什麼事,那五十萬還是孫怡出的錢,自己只是是把滾石的模式照搬過來,企業破產自己都沒任何損失。
平心而論,在段中溪眼裡。內地即便有巨大潛力,可終究還是趕不上灣灣和港城,世界的娛樂中心是米國,亞洲的娛樂中心就是灣灣和港城,內地終究是這兩地的附庸,十年後,甚至二十年後也是如此。
在這種想法和理念之下,段中溪覺得林雲的話完全就是異想天開,根本實現不了,甚至他覺得林雲有點坐井觀天,把內地的娛樂事業看得太大了,就仿佛這裡以後會超過灣灣和港城一樣。
不過出於禮貌,段中溪還是點點頭。「林總所言極是,但這合同已經定下了,要想改正,恐怕沒有一兩個月是不夠的,我下午還得趕回首都籌備演唱會的事情,您看這怎麼辦?」
林雲瞥了對方一眼道:「一兩個月?誰等那麼長時間?這樣,我現在就改,至多半個小時,到時候你看看我的合同怎麼樣?」
林雲拿起筆,刷刷刷在紙上寫,很快就增加了十幾條新條款。
「段總,孫總,鮑先生,你們可以看看我寫的這幾條,如果覺得好,我們馬上簽約。」
此時的段中溪眼裡都快冒出火來。
這叫什麼?是**裸的直接打臉,我誠心誠意送你百分之二十股份,你可倒好,反倒隨意修改合同條款,簡直不把我放在眼裡,士可殺不可辱…………。
孫怡和鮑比答也認為林雲這件事有些傲慢,甚至二人覺得林雲就是要攪黃雙方的合作,畢竟剛才段中溪的態度讓林雲很不滿。
孫怡心裡這個氣呀,不斷咒罵著段中溪:「你個王八蛋,談合作就談合作,扯那些用不著的幹什麼?你有滾石,我特麼就只有這個正大,現在倒好,攪黃了,我怎麼辦?」
「林總,咱們應該再好好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