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調查(2/2)
不是前者就一定比後者差,但比例放在這,HR又不是傻子,何必放著輕鬆點的篩選不用,轉而去沙裡淘金?
當然,如果真的有能力出眾但學歷不高的人,蒼華照樣會收。
畢竟,工作工作,能力才是首位。
只可惜,目前來看,似乎並沒有能讓蒼華心動的種子。
「我帶他們去法院,你去不去。」林燁扭頭問道。
「去唄,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走著。」
……
法院,這種很多普通人一輩子都接觸不到的地方,對於律師而言基本三天一去,非常的熟悉。
兩個實習生對法院也不陌生,法學高校很多實踐課都可以申請來法院見識一下,再加上成為蒼華實習生後經常跑腿,也來過法院很多次。
跟進相關案子的律師有權查閱卷宗,刑事案件到律師手裡的時候基本上都是調查階段完全結束,已經上報檢察院,由檢察院公訴之後的候審階段。
在這一時期,案件事實基本清楚,證據鏈條完整充分,偵探小說里的各種反轉,並不常見。
查閱卷宗用不了多長時間,而且法院儲存的卷宗和律所的基本一致,只有一些細節和證據有著些許差別,很容易記憶。
法院停車場。
「你們兩個可以去兩個被告人的老家和學校爭取證明了。」林燁拿著車鑰匙對董度兩人說道。
「受害人諒解書拿到了嗎?」陳樂靠在林燁的車子旁邊問道。
「拿到了,現在還剩下兩份證明。」
陳樂點了點頭,想著也是,諒解書這樣的東西林燁不可能忽略掉。
「那老大,陳律,我們先走了。」
「去吧。」
董度和孟琦對兩人點了點頭,背著包,離開了法院。
陳樂看著兩人的背影,開口:「這兩個人,你說最後誰能留下來?」
「就他們現在這樣,一個也留不下來。」林燁微微搖頭說道。
陳樂笑了笑,他也是這麼認為的。
在蒼華,只有學歷,可是不夠的。
「回律所?」
「不了,我有點事,你先回吧。」
手上有案子的辯護律師並不需要上班打卡,有案子的情況下你不來律所都沒人問你,每個律師接手案子都會實時更新信息,即使沒有來上班打卡也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即使手上有案子,你也不能天天不打卡,連續超過三天,就會有人給你打電話詢問情況了。
畢竟,再大的案子,也不至於讓你連續三天都沒有時間來律所。
「那行。」陳樂點了點頭,朝林燁揮了揮手,「走了。」
打開車門,坐了上去。
「呼,相親。」林燁無奈的搖了搖頭,拿起手機,找到微信上李阿姨發來的女方相關信息。
「導航xx公司。」
「高德地圖正在為您導航,前往xx公司路線……」電子導航迅速找出了從法院前往女方所在公司的最佳路線。
車子啟動,向著女方所在的公司駛去。
李阿姨是中介,經過中介的任何信息都會經過潤色與美化,這種信息只有參考價值,不具備客觀因素。
這是林燁第一次相親,保險起見,還是要親自去看看。
簡單來說,就是職業病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