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真相(2/2)
「我最後給你們一次機會,死者究竟是如何死的?」
「摔死的,頭倒地時磕碰到石頭上,當場就死了。」
「死者自己摔的?」
「不是,是陳狗子,死者的爸爸,他當時正在家裡打孩子,不小心下腳重了,一腳把孩子踹到了地上,頭磕碰到石頭上,當場就死了。」
「陳狗子人呢?」
「走親戚去了,在他小姑家。」
「來人,馬上發出拘捕令,將兇手陳狗子控制住。」
按說以王有田的職位,是不能發出拘捕令的,還需要請示領導,但事急從權,若是晚個半天,讓兇手跑了,那才叫失職。
隨即就有巡捕拿著電話和縣裡公安局那邊溝通。
先抓人,在出拘捕令。
並請就近的鄉鎮派局所配合,派出人手去陳狗子小姑家捉拿兇手。
一通忙活後,法醫那邊也有了結果。
「死者是一個七八歲大的小孩,男性,身上多處關節有創傷,最重的一處在頭骨上,頭骨陡然受創後,容易導致人短暫昏迷,通過死者咽氣時的姿勢和手指的傷勢判斷,他死前做過掙扎,是被悶死的。」
「也就是說,他在昏迷時被人活埋了,後來因為缺氧而甦醒過來,開始了瘋狂的掙扎,最終消耗完地下的氧氣後,窒息而死。」
當法醫將死者的死因大聲的念出來後,現場的村民集體沉默了。
尤其是這幾個被手銬鎖住的村民。
「怎麼會?怎麼會這樣?當時陳狗子明明說他失手打死了人,我們還探過鼻息,明明已經沒了呼吸。」
幫助陳狗子隱瞞死因,和將一個陳家村的小孩活埋,完全是兩個概念。
前者是為了幫助自己人,是做好事,畢竟陳狗子家裡的情況村里人都清楚。
若是陳狗子進了監獄,或者吃了花生米,他家的媳婦和小女孩可能要餓死,到時候村里其他人是救濟不救濟?
若救濟,豈不是加深自己家的負擔?
你能救濟一天兩天,還能救濟一年兩年,甚至十年?
保住了陳狗子,就是保住了這一家的性命。
不管是為陳狗子家人,還是為陳家村的村民,他們選擇了隱瞞。
至於隱瞞是不是犯罪?
大部分的村民都是小學文化水平,大概……可能……也許……不算犯罪吧。
這是他們心底對這事兒的看法。
而幫助陳狗子將他未死的兒子活埋,那就是兩個概念了。
不僅自己成了兇手的幫凶,還間接的殺了人。
用農村的一句土話說,這是要遭報應的。
尤其是陳桂生和二叔,臉上悔恨的表情更是溢於言表。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明白了。
陳狗子家老大,生前被陳狗子毆打,又被直接活埋,死後怨氣不散,恰好附身在懷孕待產的陳桂生媳婦翠翠體內。
這才有了怪嬰的誕生。
到了此時,大部分的村民才發現他們犯了事,更加變得不敢言語了。
只有作為代表的陳家村小隊長,在王有田的追問下,將當時的一些細節道了出來。
「當時陳狗子找到我們,說失手打死了自家孩子。」
「我們也慌了神,打死人可是要被槍斃的,他拉著他媳婦和孩子給我們下跪,說他若被抓走了,家人也活不成了,讓我們幫忙將消息隱瞞下去。」
「最後,我們合計出一個辦法,讓人找關係去鄉鎮衛生院找熟人開了張死亡證明,一共花了2000塊錢,就在村里打了副棺材,將小孩草草下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