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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正義的檢察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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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

明光院蓋茨看著自己面前的上司大友修一點了點頭:「沒錯,在我身體不適的這段期間,本人帶「病」調查找到了一些線索。

刈谷作為受害者櫻小路雫的弟弟,當天也在東京。」

「那又怎麼樣?這個事情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吧。」

「他當時來東京的目的是相親,具體時間是早上九點鐘到12點鐘,這三個小時,他在一家店裡面和女方進行相親。

而這個時間段,櫻小路雫曾經在第一勸業銀行取了一筆錢。

而當天晚上凌晨兩點,同一張銀行卡裡面,又被從自動提款機里取出了50萬日元。」

「那又怎麼樣?」

「你還沒有懂嗎?當天晚上取款的時間是,凌晨兩點!

而那個時間段,櫻小路雫已經被害了,怎麼可能出去取錢?!所以取錢的人很大程度就有可能是兇手。

我特意去查了,當時那個銀行的監控錄像,幸好對方銀行沒有把半年前的錄像記錄清除。

雖然看不清楚對方的臉,但是可以確定,是一個男性,手上戴著一個手錶。

但是按照體型來說,這個人絕對不可能是櫻小路要一,所以那天晚上取錢的人,很有可能才是真正殺害櫻小路雫的兇手。

而且對方的手錶經過仔細調查之後發現是京都飲食協會發放的一個會員手錶。

死者櫻小路雫手上就有一個,而作為死者弟弟的刈谷同樣擁有這款手錶。

所以請馬上撤訴,根據這個方面的線索進行調查!一定可以找出真正的兇手。」

聽到這話,大友修一一就給出了一個看似合理的歪曲解釋:「你怎麼保證這張卡的擁有者就一定是兇手?說不定對方取完錢之後不小心被其他熟人偷了這張銀行卡,竊取了資金。

從現在看來的話,不管怎麼樣櫻小路要一就是真正的兇手,沒有必要在其他方面進行調查,這樣只不過是浪費檢察廳的人力物力罷了。」

「不可能,我查了這張銀行卡的明細,這張銀行卡之後數次在自動取款機取款。

而在一個月之後,這張銀行卡的取款記錄出現在了成田分行的櫃檯,取款人是受害者櫻小路雫的弟弟刈谷。

如果這張卡遺失了,為什麼還會出現在對方弟弟的手上!我查到對方欠了很多的貸款,完全有理由,可能為了錢財殺人!

我申請在這方面進行調查!這個是很重要的線索!」

大友修一依舊淡定的說道:「難道不可能是作為姐姐的櫻小路雫把銀行卡交給了刈谷嗎?

因為弟弟欠債,作為姐姐的櫻小路雫幫助他還債,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櫻小路雫在12點之前早就已經回家了,根據櫻小路要一的證詞所說,櫻小路雫之後的一天都沒有出門!

而刈谷在12點之前還在相親的酒店裡面,而根據對方證詞,對方在當天共在沒有遇見過自己的姐姐,也沒有去過對方家中!

所以刈谷有很大的嫌疑!必須要進行調查!有這麼多項證據,難道你還要堅持說櫻小路要一就是兇手嗎?

大友首席檢察官,這不是一個檢察官應該做的事情!」

大友修一看著有些咄咄逼人的明光院蓋茨面色陰沉地說了一句:「明光院,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這個案子已經不用你來管了。」

「我必須要管!我作為檢察官,明明一個案子有那麼多疑點!怎麼可以不管?!」

「明光院蓋茨。」

「大友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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