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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兵臨城下(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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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切不幸都將過去。

王師已至,他們定會與從前一樣,將來犯的異族殺盡,拿它們的頭顱、屍體築成京觀。

朱旗絳天,長戟如林。

看著在城前紮營的大軍,不少準備再度南逃的難民痛哭流涕,口中嚷著要去拜見主將。

一個老人縮在城角,聲音哽咽:「異族破城後,大肆屠戮,我家十幾口死了大半,女眷被他們盡數抓走了……」

「將軍,求你一定要為我家報仇,殺賊平亂。」

聞言,一身玄甲的陸離本想說些什麼,可話到了嘴邊卻化為一聲長嘆。

他朝老人拱了拱手,而後,扯動韁繩,黑鬃馬瞬間會意,朝中軍大營狂奔而去。

不知為何,大戰在即,陸離腦海中突然泛起一個念頭,去看看這邊境百姓過得如何。

可是,行至城門處,見到眼前這副光景後,他又不忍心往裡面走了。

異族該殺!

以後遇到了,視其為畜生便可。

……

兩萬士卒,聽起來不多,如今擺開陣勢,足有十數里之長。

尤其是步卒,每隔十步便有一人持戈站崗,在其身後,為搭設好的帳篷,占地面積為方圓五步,可以容納十人同睡。

【火伴皆驚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

其中的火伴,便是指這十人。

不過,木蘭代父從軍之事,也只能在南北朝時期出現了,因為主公丁原治軍極其嚴,曾明確規定:

士兵的隨軍行囊上,不僅需要註明其所攜帶的衣服、雜物數量,還得登記所領取的武器、護具、軍需物資,並寫明其所屬州、縣、營、隊及其本人姓名、相貌,由營官整理成一本檔案。

如果有損壞和耗用,火長應該知道其用處,予以登記,每三天向營主管部門匯報一次,隱瞞不報者,軍法從事。

而這,僅僅是數十條軍紀中的一條,張遼曾告訴陸離一個道理:

想要當一名合格的將軍,十個士兵里得殺掉三個,如此才能震懾敵人,再不濟也得殺掉一人,這樣各營官兵才會不打折扣地聽從號令。

在嚴格的軍法,木蘭能隱藏多久?

「見過將軍。」

這個時候,有士兵察覺到陸離打量的目光,下意識地行了一個軍禮。

聞言,心思雜亂的陸離收回視線,說道:「無需多禮。」

坦白來說,他不是當將軍的料,無法做到視人命為草芥,而且兵書、軍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釐清的東西,需要閱歷。

另外,身為一名時代亂入者,經過張遼的提醒後,陸離已對自己有了一個清晰的認知——

既無法做到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亦不能連數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

因此,他現在能力極限就是擔任先鋒官,不用管其它雜事,殺穿沿路遇到的敵人,挫其銳氣,亦或者,擔任一名親衛,保護主公安全。

但尷尬的是,他並非世間一流武將,缺乏實戰經驗。

不知不覺中。

黑鬃馬停了下來。

陸離又一次回到大營,而帳內已經擠滿了人,有革帶配劍、腰懸銅印的文官,有拄著拐杖的老者,以及幾十名衣著尋常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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