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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定死了,買斷不得高於5000大華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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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工牌是叫王一茗的一女工作人員氣極反笑:「玩呢?陳先生,你不知道民法規定,買斷最高不超過5000元嗎?」。

「什麼?!定死了?!」

「這是滅殺音樂人的創作激情啊!」

陳浮猛地站起,十分震驚。

碰,嘩啦!

桌上的咖啡被猛地站起來的陳浮撞倒了,灑落在桌上,使得咖啡向對面的男女工作人員潑流而去。

驚得明日唱片的工作人員,慌忙站起,躲開。

「陳先生,你……!」

哪怕是躲開了,女工作人員的白襯衫上也被灑到點點的咖啡。

可是,陳浮現在聽不進去任何語言了,掏出手機就查找音樂版權。

在著作權法的人身權、財產權下。

「……音樂著作權財產權完全轉讓費不得高於五千華元。」

嚴正肅穆的文字刺痛了陳浮的雙眼!

「怎麼會這樣?!」

「不可能!」

陳浮一遍又一遍,仔細地一字一字去扣。

喂!

道歉!

王一茗見陳浮弄髒了她的白襯衫也不道歉,怒火衝天了。

「別把我對你的忍耐當做你沒教養的資本,屌絲!」

「哼!」

王一茗冷哼一聲,便轉頭離去。

男工作人員跟其後。

然而,陳浮鳥都沒鳥。

萬萬沒想到!

真的!

大華國竟然連買斷價格也限制了!

5000塊錢,有個毛用?

如今,一個月的工資都普遍5千以上了,辛辛苦苦,還不如工作一個月。

「還搞什麼音樂?」

「賺什麼錢?」

「得什麼名?」

「還有什麼意思?」

哪有創作音樂的激情呢?難怪大華國近一年沒出過新歌了!

一時間,陳浮萬念俱灰了,《金手指無用論》已經被他總結出來了。

「砰!」

陳浮下跪了!雙手捂臉,神似痛哭。

原本想用地球的音樂顛覆天星,揚名立萬的。

誰知一條法律就讓萬馬齊喑,究可哀!

「媽媽呀,你見見書書,他哭了,好可憐yo!」

可愛乖巧的小女孩,坐在媽媽的懷裡,扯了扯媽媽的衣領,指著陳浮,剎那間,白皙的春光乍泄。

令旁邊的咖啡桌上,悄悄盯著靚麗豐腴少婦的眼鏡男,眼光都凸了。

那一抹渾圓……

可惜,靚麗的少婦立馬拉回了衣領。

早已被咖啡杯吱嘎驚響的服務員,在收銀台觀看著,見陳浮突然跪地捂臉痛哭。

服務員慌了,立馬電話報告老闆:「老闆,店裡來了個男生,好像是受不了打擊,瘋了,在哭呢?」。

「你快來呀!」

「哈哈?你快穩住他,我就來!」。

可是,著急的女服務員,不敢邁動她細長的黑絲襪小腿。幸好,陳浮只是捂臉,沒做什麼傷害人的事兒。

讓耐看的女服務員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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