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奪歌之仇(2/2)
當警察來的時候,美音錄音棚的小妮也知道了情況。
當知道錄音師老杜沒能訛到陳浮的錢,反而是說陳浮的歌是他的。
一臉懵逼了。
劇本不對啊!
當童言接到閨蜜的電話後,也是驚訝了一下,又喜悅地說:「很好,你那裡的小杜做得不錯,把這件事坐實了。」。
陳浮在派出所里,並不知道,對他的一場污衊,就要展開了。
小妮迅速轉變策略,在派出所內,見到了錄音師老杜,看到老杜一臉肯定,還懇求她主持公道,把陳浮偷他的歌給要回來時。
美音錄音棚的老闆小妮也將信將疑了。
「真的是陳浮偷了老杜的歌?」
「可是,沒聽老杜編過這首歌的消息呀。」
暫且相信老杜的小妮,找到了陳浮。
小妮打量一番真人,然後,對著翹起二郎腿的陳浮說:「你弄壞了我錄音棚的設備,要賠償12萬華元。」。
「什麼?12萬?你不如去搶!」
陳浮坐直身軀呵斥。
「我的調音設備是經過了很多調音師糾正的,費用很高,你的賠。」
看到陳浮的帥氣,小妮咬著牙,強硬地說。
「哪有那麼貴的調音師?何況,又不是只有我一人弄壞的。」
「那錄音師也有份。」
「刑法第4項表示,音樂人和音樂人衝突,由無過失者全部賠償。」
「什麼?什麼鬼?怎麼會有這麼奇葩的法律?」
陳浮打開搜索,立馬搜查到了刑法詳細內容。
我屮!
單單是音樂人有這項法律,其他的民事和刑事,都是過錯一方承擔賠償。
「霧草!太荒唐了!大華國的法律實在是太荒唐了!」
「這麼明顯地針對華國的歌手,難怪大華國近一年沒出過新歌了。」
陳浮總算理解到了,大華國是何等的音樂荒漠。
哪怕是把鞋子賣到非洲的銷售也救不了大華國的音樂界。
「能不能便宜點?」
陳浮看到了法律,徹底死心了,自認倒霉。
「不行,12萬塊錢,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小妮堅決地說。
「陳浮哥,你拿不出來,我來幫你賠。」林明月站出來。
「月月,你……。」
表姐看到林明月大包攬上身,扯了扯衣袖,禁止林明月被騙。
「陳浮是吧?過來錄一下口供。」
中年警察對陳浮很冷淡地呼喚。
「哦,好的。」
陳浮聞言,老實上前。
賠完錢給美女老闆小妮,陳浮請求派出所儘快處理,把他的歌給名正言順。
因為陳浮要發表《PPAP》,童言那些明星、歌手,不是說了麼。
「說我不懂音樂,唱的歌都是給農民唱大戲聽的。」
「這次創作的是英文歌,看看誰還敢大言不慚。」
準備在評選最佳新人歌手時發出來,啪啪啪地打著童言的臉。
「姓名?」
「陳浮。」
「籍貫。」
「党項府!」
……
詳細問了一遍陳浮,警察讓陳浮回去等通知。
「不是吧?警察叔叔,證據確鑿,怎麼不能判錄音師偷竊我的歌曲?」